各鄉(鎮)人民政府,
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我市挖砂採石秩序,
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
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盜采國家資源的非法行為,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
根據水利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5〕310號)檔,
結合我市實際,
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河道及河道週邊的砂、石、土料等礦產資源均屬國家所有,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
不得擅自開採。
二、非季節性河道的采砂管理由水利部門負責,
采砂許可由市水利局批准辦理采砂許可證並進行監督管理;河道非法采砂也由市水利局組織監督查處。
(詳見原政秘發〔2013〕68號)。
三、季節性河道及河道周邊未利用地及荒山、荒坡的采砂管理主要由國土部門負責,
河道的采砂許可必須在保障河勢穩定和防洪安全、生態安全的前提下,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的基礎上,
方可依法申請辦理採礦許可證。
設置礦業權時不得占壓基本農田,
禁止佔用耕地,
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取得採礦開採權後,
方可按規定在礦界範圍內開採。
四、砂石資源按市場化配置,
挖砂採石開採權按照公開出讓方式取得。
五、各鄉(鎮)鄉(鎮)長是打擊非法挖砂、採石的第一責任人,
負責巡查發現制止並報告相關部門。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組織,
分片管理,
明確專職領導,
同時配備專職監督管理人員,
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
堅決取締非法占灘、未經批復設置的砂場。
六、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局是打擊非法挖砂、採石的牽頭單位。
季節性河道的非法挖砂、採石由市國土局執法大隊、各國土所負責依法打擊、處罰、移送;非季節性河道的非法挖砂、採石由市水利局河道管理部門負責打擊、處罰、移送。
七、林業部門負責對毀林挖砂,
造成土地和地表植被破壞的采砂行為進行查處。
八、環保部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采砂行為進行查處。
九、安監部門要依照采砂安全設計方案,
對採礦權人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十、公安部門負責采砂治安管理工作,
對采砂活動中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十一、市供電公司對未取得采砂許可證和不按規定生產的違法違規采砂的單位和個人,
不予辦理供電手續。
十二、採礦權人在採礦活動中,
必須按照“三合一”方案要求的開採方式、規模開採,
不得超層越界,
否則,
發證機關有權決定停止采砂作業,
並扣押采砂設備、拆除設施。
十三、嚴厲打擊以任何名義盜采砂、石,
破壞耕地和地表植被的違法行為,
包括以建材加工為名盜采砂、石,
以及以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荒山荒坡治理為名盜采砂、石的違法行為。
十四、本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原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 忻州隨手拍雲資料中心源:中國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