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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原平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 各有關單位: 《原平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 請結合實際, 認真組織實施。 原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原平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形勢, 推動老齡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山西省實施辦法》及《忻州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結合全市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趨勢和工作需求, 特制定《原平市“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一、“十二五”時期我市老齡事業發展取得的成就和“十三五”期間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一)“十二五”期間我市老齡事業發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間, 在忻州市老齡委(辦)的科學指導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 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 全市各級老齡部門和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實施《原平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推進老齡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為“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社會保障水準明顯提高。 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全部按時足額發放, 社會化發放率達100%;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60020人, 人均每月發放養老金65元;全市城鎮居民、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老年人數達19558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老年人數達62013人。 全市“五保”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 享受“低保”老年人數達18652人;100歲以上老年生活補貼制度進一步建立, 標準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了300元。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顯著。 各級財政加大了對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 目前, 全市共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個, 床位482張, 其中, 愛心護理建設基地一個, 床位數230張, 公辦養老服務機構1個, 床位140張;民辦養老機構3個, 床位342張。 全市興建了63個村(居)委會老年活動場所, 興建了13個室內老年活動場所, 解決了近千名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困難。 老年優待政策基本落實。 全市各類公園、旅遊景點、公益性文體設施對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開放,
城市公共交通車對全市70周歲以上老年人實施免費乘坐;全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對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就醫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 實現了外地來原平老年人同等享受上述優惠待遇。 老年維權工作逐步強化。 全市60%的鄉鎮(街道)建立了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維權示範崗), 法院建立了涉老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制度, 實行司法救助制度, 對貧困老年人的訴訟費用實行緩交、減交或免交。 涉老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深入人心, 各類涉老侵權現象明顯減少。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豐富多彩。 全市老年大學已發展到2所, 其中老年大學根據老年人需求, 開設有書法、繪畫、電腦、聲樂、舞蹈、乒乓球等六大門類近10門課程,
在校學員300余名, 老年教育網路進一步完善, 活躍在全市城鄉的老年文藝、體育團體有24個, 常年堅持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總數的20%以上。 (二)“十三五”期間我市老齡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截止2016年底, 全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9.48萬人, 占全市總人口的18.8%。 其中:男性人口數為46872人, 女性人口數為47940人, 城鎮人口數為34782人, 農村人口數為60030人, 60~64歲人口數為31128人, 65~69歲人口數為20304人, 70~79歲人口數為30834人, 80~89歲人口數為11122人, 90~99歲人口數為1407人, 100歲及以上人口數為17人。 老齡事業將面臨以下挑戰: 快速增長的老年人口使社會保障面臨更大的壓力;日益增長的老年人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更加凸顯社會供給的不足;急劇增加的空巢老人和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給家庭和社會養老帶來的負擔更為沉重;亟待發展的老齡事業和資金投入相對不足的矛盾更加明顯;複雜多變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對老齡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的要求更高更嚴。
面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 “十三五”時期, 老齡事業要實現轉型發展和加速發展, 必須把老齡事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域的高度, 大力推進積極老齡化戰略, 從制度、物質、文化、組織、精神等方面做好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各項工作, 切實保障老年家庭和老年人基本生活, 促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要求,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融入老齡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相結合,堅持應對人口老齡化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堅持滿足老年人需求和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相結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齡化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活力和機遇,努力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努力推動全市老齡事業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建設活力、富裕、美麗、開放、幸福、法治新原平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共用發展成果。尊重老年人的社會地位,建立健全社會共用機制,確保老年人依法享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享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享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用發展成果的權利;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2、圍繞中心,服務發展大局。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中心任務,將老齡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域,加強統籌協調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老齡事業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3、協同聯動,形成發展合力。落實政府在老齡事業發展中的規劃引領、政策調控、資金投入、督促檢查等方面的職責,調動社會各界關心、支援、參與老齡事業發展的積極性,形成推動老齡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4、深化改革,堅持創新發展。以改革為動力,發揮市場在老齡事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破除不利於老齡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增添老齡事業發展活力。 5、精准發力,推進協調發展。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加強老齡事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加強老年人文體娛樂和精神關愛,促進老年人物質保障和精神生活協調發展。 6、著眼長遠,實現可持續發展。主動適應人口老齡化形勢的發展變化,注重現實性與前瞻性的有機結合,採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應對和破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困難和問題,推動老齡事業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準達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基礎條件基本具備,全體老年人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老年人生活保障和服務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保障水準進一步提升;老齡事業法治化水準顯著提高;老年人社會參與管道更加通暢,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老年人生活環境明顯改善,全社會敬老養老助老的風尚日益濃厚;老齡工作體制機制更加順暢,老齡事業發展的活力和合力進一步增強。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增強社會助老功能 1、提高老年人養老醫療保障水準。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包括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依法將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範圍。健全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完善基本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和醫療保險醫藥費異地直接結算制度。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護理和康復服務。推動臨終關懷服務機構建設,發展臨終關懷服務。 2、提高貧困老年人救助水準。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範圍,通過分類施保等措施提高特困老年人救助水準。對貧困的高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實行社保政策兜底,建立健全救助、補貼制度。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逐步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納入救助範圍。完善臨時救助制度,按規定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落老年人給予救助。加大對農村貧困老年人家庭發展生產的扶持力度,提高其家庭贍養能力。加強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政策的銜接。 3、鼓勵社會組織、愛心企業、愛心人士面向老年人開展募捐捐贈、志願服務、慈善信託、安全知識教育、急救技能培訓、突發事故防範等形式多樣的公益慈善活動。依法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和公益慈善活動的扶持和監管,依法及時查處以公益慈善為名實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加強民政部門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之間的有效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的有機結合。 (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構建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 進一步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業。堅持家庭養老是養老保障主管道的方向,解決新形勢下家庭養老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宣導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家庭養老觀念,樹立社會服務進家庭的意識。逐步形成以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平臺和樞紐,由社會養老服務組織、服務供應商、服務人員(包括社會工作者、公益崗位人員、志願者等)、社區、物業公司、監督管理部門等組成的居家養老服務運行體系,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救護、保健、康復護理、家政服務、家電維修、理髮助浴、餐飲配送、代購物品、精神關愛、法律服務、金融服務等服務專案,打造“一刻鐘養老服務圈”。至2020年,50%以上城市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資訊網路建設,建立老年人及其家庭基本資訊資料庫、居家養老服務綜合管理系統、呼叫系統。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雲計算、大資料、互聯網等技術手段與居家養老服務相融合,打造智慧養老新模式。 2、推進社區養老服務。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區全部建成老年人日間照料機構,農村日間照料幸福工程基本覆蓋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在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中配備醫療護理、康復輔具、文體娛樂等設備。引導支援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在城鄉社區開辦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餐桌等,為老年人提供餐飲、生活照料、文化娛樂、交通接送等服務。 3、加快養老機構建設。建立低齡健康老人志願者隊伍,開展自助、互助服務,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教科、衛計等老年人才集中的部門單位,建立相關專業協會,開發老年人才。積極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多元化籌資機制,改革投保繳費模式,探索安全增值的基金運營管道,進一步擴大制度覆蓋面。加快推進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步伐,認真抓好向外向下的轉移管理工作,做到管理與服務同步,使離退休人員真正做到“六個老有”。至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養老床位數達到28張,21個鄉鎮(街道)至少建立一所綜合性的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公建民營”管理辦法,鼓勵政府投資新建、改擴建、購置的養老服務設施採取“公建民營”方式,進行社會化運作。制訂入住養老機構規範合同,健全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服務評估制度。 4、推進醫養融合發展。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推動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有序共用。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定,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保報銷。支援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合作,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開通掛號、就診、轉診等綠色通道。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完善養老機構服務功能、拓展服務內容,建立“住、養、醫、護、康”五位元一體養老服務模式。到“十三五”末,我市要建有一所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或醫養聯合體,失能半失能型護理床位占養老床位總數的30%以上。 5、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準。加強老年疾病預防和重大疾病防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費體檢和健康指導,開展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開展義診。到2020年,三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科。 (三)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1、做好普法宣傳工作。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實施辦法》納入“七五”普法規劃,提高老年法律法規普及率。充分利用“國家憲法日”“老年節”“敬老月”等重要時點時段,組織開展老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普及活動,提升社會知曉率。 2、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建立健全黨政主導、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的老年維權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群眾組織在老年維權方面的作用。認真做好老年人來信來訪工作,加強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務。針對老年人特點開展適應其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法律服務工作。至2020年,基層老年法律援助覆蓋率達到90%。 3、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山西省實施辦法》以及省老齡辦等24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老齡辦字〔2014〕34號)中各項優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的逐步提高,不斷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降低優待年齡,提高優待標準和覆蓋範圍。 (四)大力發展老年文化體育事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強老年活動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老年教育和文化體育事業,堅持政府投入,社會支持,老年人參與的原則,整合資源,加強老年活動基礎設施建設,為老年人創造更加良好的活動場所,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城區要充分利用公園、廣場、老年活動中心、單位活動站(室)、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為老年人開展學習交流、健身娛樂提供活動場所;農村要新建和改擴建老年活動場所,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陣地。“十三五”期末,全市至少建設一所功能齊全、設施完善的老年活動中心,60%以上的鄉鎮(街道)、40%的村(社區)至少要建設一所高標準的老年活動站(室),滿足老年人文化學習、體育健身、娛樂休閒的需要。要利用現有廣場、健身路徑、居民社區空地等,設置適合老年人活動的器材,有條件的地方興建專門用於老年人的室外活動場地。 2、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老年文體組織和隊伍,培訓骨幹,普及老年文體活動知識,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體育活動,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辦好各級各類老年大學、學校,提高教學品質。各街道、社區都要開辦老年學校或老年課堂。到“十三五”末,全市老年人入學率達到20%。探索在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社會養老機構開辦老年教育的可行性,不斷擴大就學面。創新老年教育內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發展老年網路教育,一方面為老年人更新知識、老有所為創造條件,另一方面通過開設心理諮詢、精神健康等課程,為老年人減輕心理負擔和精神健康服務。 3、加強老年文化宣傳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舉辦老年文藝會演、老年體育運動會、老年書畫展等老年文體活動的制度,每年舉辦多種形式的老年文化體育活動;鄉鎮、街道堅持開展經常性的老年文化體育教育活動,促進老年文化的繁榮和發展。 4、強化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工作。參與民主監督、社會治安、移風易俗、民事調解、關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和事務;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經營活動;組織身體健康、符合需要的老年知識份子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等工作。開發老年人才資源,推進“銀齡行動”,積極探索“老有所為”的新模式。逐步形成和完善老年人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制度。 5、鼓勵引導老年人參加基層老年協會等基層社會組織,加強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支援老年人參與社會治安、環境保護、糾紛調解、鄰里互助等事務。加強老年人黨組織建設,對老年人中的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充分發揮老年人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老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推進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社會化,發揮退休人員在社區治理創新中的積極作用,實現社區對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與退休人員發揮特長優勢服務社區的雙向互動。加強基層老年協會組織建設,逐步提高城鄉社區老年協會覆蓋率,“十三五”中期實現城市社區老年協會全覆蓋,2020年實現農村老年協會全覆蓋。加強基層老年協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支援各類基層老年組織參與公共服務專案的組織實施,參與城鄉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管理。將城鄉社區老年協會納入公益慈善類或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範疇,按照《山西省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晉民發〔2015〕38號)進行直接登記。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適當放寬條件、簡化手續,做到能登盡登。暫時不具備登記條件的老年協會,應在鄉鎮(街道)備案。 (五)建設老年家居環境 1、加強適老居住環境建設。推進老年人住宅無障礙、適老化改造。老年人根據實際需要對住房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的,在不影響安全和他人使用的情況下,房屋管理部門應當允許其進行改造,物業服務者應當為其改造提供便利。優先對貧困、失能、半失能、殘疾、高齡、獨居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的改造給予適當補助。在城鎮住房供應政策中,對開發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區和有適老功能的新型住宅提供政策扶持。在進行老(舊)居住區、棚戶區、農村危房改造中,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2、加強適老出行環境建設。強化社區無障礙通行。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築節點進行改造,滿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構建社區步行路網,加強對社區道路系統、休憩設施、標識系統的無障礙改造,保持步行道路平整安全,嚴禁非法佔用步行道路。發展適老公共交通。加強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築、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落實老年人乘車優待政策,簡化辦理手續,逐步擴大優待範圍和力度。 3、加強適老生活服務環境建設。加強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在市政建設中,統籌規劃、同步建設涉老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利用社區閒置(存量)房屋、設施、土地等服務於老年人。對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就餐點、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為老服務設施與社區配套設施進行集約化建設,加強相關部門溝通協作,實現資源綜合利用共用。加強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加強對銀行、商場、超市、便民網點、圖書館、影劇院、公園、景區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與改造。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嚴厲打擊侵犯老年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養老機構等涉老重點場所和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監管。加強老年人安全知識和急救技能的宣傳普及。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積極引導廣大老年人參加文明健康、有益身心的文體娛樂活動。鼓勵支援老年文化、藝術、體育組織發展,以基層為重點,組織開展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各類活動。通過新建、改擴建、整合等途徑,增加老年活動設施和場所。推動各級各類文化、教育、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向老年人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增加老年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至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廣泛、靈活多樣、特色鮮明、規範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老齡工作組織機制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對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真正把老齡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認真研究解決好老齡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困難,在制定政策、計畫協調、經費支持、典型示範、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促進全市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二)加大老齡事業經費投入力度。財政要把老齡事業經費投入納入財政預算,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同不增長機制。探索建立按照老年人口總數提取老年事業的經費保障機制,為老齡事業發展提供一定的經濟基礎。 (三)加強老齡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深入地開展黨和國家有關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人口老齡化形勢的宣傳教育活動;要通過開展評選表彰活動,大力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要將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納入文明創建規劃,作為公民道德建設、黨員幹部教育、中小學教育和村規民約的重要內容;要充分利用重大節日期間組織老年人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活動等,提高人們對人口老齡化嚴峻形勢、老齡問題特殊性和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發展老齡事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環境。 (四)加強機構建設,為做好老齡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建立健全老齡工作機構,進一步明確職責和任務,在機構建設、人員編制、工作經費上給予傾斜,配齊配強人員,把老齡工作人員的培訓、交流、使用納入組織部門的整體規劃,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改善老齡工作機構的辦公條件,提高資訊化和規範化管理水準;要繼續開展老齡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積極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推進《規劃》落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和部門職責,制訂本鄉鎮(街道)、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相關單位的實施情況督查評審。在2020年對《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忻州隨手拍雲資料中心源:中國原平

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要求,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融入老齡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相結合,堅持應對人口老齡化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堅持滿足老年人需求和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相結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齡化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活力和機遇,努力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努力推動全市老齡事業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建設活力、富裕、美麗、開放、幸福、法治新原平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共用發展成果。尊重老年人的社會地位,建立健全社會共用機制,確保老年人依法享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享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享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用發展成果的權利;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2、圍繞中心,服務發展大局。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中心任務,將老齡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域,加強統籌協調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老齡事業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3、協同聯動,形成發展合力。落實政府在老齡事業發展中的規劃引領、政策調控、資金投入、督促檢查等方面的職責,調動社會各界關心、支援、參與老齡事業發展的積極性,形成推動老齡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4、深化改革,堅持創新發展。以改革為動力,發揮市場在老齡事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破除不利於老齡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增添老齡事業發展活力。 5、精准發力,推進協調發展。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加強老齡事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加強老年人文體娛樂和精神關愛,促進老年人物質保障和精神生活協調發展。 6、著眼長遠,實現可持續發展。主動適應人口老齡化形勢的發展變化,注重現實性與前瞻性的有機結合,採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應對和破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困難和問題,推動老齡事業可持續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準達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基礎條件基本具備,全體老年人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老年人生活保障和服務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保障水準進一步提升;老齡事業法治化水準顯著提高;老年人社會參與管道更加通暢,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老年人生活環境明顯改善,全社會敬老養老助老的風尚日益濃厚;老齡工作體制機制更加順暢,老齡事業發展的活力和合力進一步增強。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增強社會助老功能 1、提高老年人養老醫療保障水準。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包括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依法將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範圍。健全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完善基本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和醫療保險醫藥費異地直接結算制度。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護理和康復服務。推動臨終關懷服務機構建設,發展臨終關懷服務。 2、提高貧困老年人救助水準。將符合條件的城鄉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範圍,通過分類施保等措施提高特困老年人救助水準。對貧困的高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實行社保政策兜底,建立健全救助、補貼制度。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逐步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納入救助範圍。完善臨時救助制度,按規定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落老年人給予救助。加大對農村貧困老年人家庭發展生產的扶持力度,提高其家庭贍養能力。加強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政策的銜接。 3、鼓勵社會組織、愛心企業、愛心人士面向老年人開展募捐捐贈、志願服務、慈善信託、安全知識教育、急救技能培訓、突發事故防範等形式多樣的公益慈善活動。依法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和公益慈善活動的扶持和監管,依法及時查處以公益慈善為名實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加強民政部門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之間的有效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的有機結合。 (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構建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 進一步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業。堅持家庭養老是養老保障主管道的方向,解決新形勢下家庭養老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地位。宣導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家庭養老觀念,樹立社會服務進家庭的意識。逐步形成以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平臺和樞紐,由社會養老服務組織、服務供應商、服務人員(包括社會工作者、公益崗位人員、志願者等)、社區、物業公司、監督管理部門等組成的居家養老服務運行體系,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救護、保健、康復護理、家政服務、家電維修、理髮助浴、餐飲配送、代購物品、精神關愛、法律服務、金融服務等服務專案,打造“一刻鐘養老服務圈”。至2020年,50%以上城市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資訊網路建設,建立老年人及其家庭基本資訊資料庫、居家養老服務綜合管理系統、呼叫系統。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雲計算、大資料、互聯網等技術手段與居家養老服務相融合,打造智慧養老新模式。 2、推進社區養老服務。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區全部建成老年人日間照料機構,農村日間照料幸福工程基本覆蓋千人以上的行政村。在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中配備醫療護理、康復輔具、文體娛樂等設備。引導支援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在城鄉社區開辦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餐桌等,為老年人提供餐飲、生活照料、文化娛樂、交通接送等服務。 3、加快養老機構建設。建立低齡健康老人志願者隊伍,開展自助、互助服務,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教科、衛計等老年人才集中的部門單位,建立相關專業協會,開發老年人才。積極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多元化籌資機制,改革投保繳費模式,探索安全增值的基金運營管道,進一步擴大制度覆蓋面。加快推進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步伐,認真抓好向外向下的轉移管理工作,做到管理與服務同步,使離退休人員真正做到“六個老有”。至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養老床位數達到28張,21個鄉鎮(街道)至少建立一所綜合性的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公建民營”管理辦法,鼓勵政府投資新建、改擴建、購置的養老服務設施採取“公建民營”方式,進行社會化運作。制訂入住養老機構規範合同,健全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服務評估制度。 4、推進醫養融合發展。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推動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有序共用。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定,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保報銷。支援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合作,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開通掛號、就診、轉診等綠色通道。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完善養老機構服務功能、拓展服務內容,建立“住、養、醫、護、康”五位元一體養老服務模式。到“十三五”末,我市要建有一所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或醫養聯合體,失能半失能型護理床位占養老床位總數的30%以上。 5、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準。加強老年疾病預防和重大疾病防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費體檢和健康指導,開展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開展義診。到2020年,三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科。 (三)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1、做好普法宣傳工作。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實施辦法》納入“七五”普法規劃,提高老年法律法規普及率。充分利用“國家憲法日”“老年節”“敬老月”等重要時點時段,組織開展老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普及活動,提升社會知曉率。 2、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建立健全黨政主導、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的老年維權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群眾組織在老年維權方面的作用。認真做好老年人來信來訪工作,加強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務。針對老年人特點開展適應其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法律服務工作。至2020年,基層老年法律援助覆蓋率達到90%。 3、做好老年人優待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山西省實施辦法》以及省老齡辦等24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老齡辦字〔2014〕34號)中各項優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的逐步提高,不斷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降低優待年齡,提高優待標準和覆蓋範圍。 (四)大力發展老年文化體育事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強老年活動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老年教育和文化體育事業,堅持政府投入,社會支持,老年人參與的原則,整合資源,加強老年活動基礎設施建設,為老年人創造更加良好的活動場所,提供更多的活動空間。城區要充分利用公園、廣場、老年活動中心、單位活動站(室)、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為老年人開展學習交流、健身娛樂提供活動場所;農村要新建和改擴建老年活動場所,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陣地。“十三五”期末,全市至少建設一所功能齊全、設施完善的老年活動中心,60%以上的鄉鎮(街道)、40%的村(社區)至少要建設一所高標準的老年活動站(室),滿足老年人文化學習、體育健身、娛樂休閒的需要。要利用現有廣場、健身路徑、居民社區空地等,設置適合老年人活動的器材,有條件的地方興建專門用於老年人的室外活動場地。 2、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老年文體組織和隊伍,培訓骨幹,普及老年文體活動知識,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體育活動,滿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辦好各級各類老年大學、學校,提高教學品質。各街道、社區都要開辦老年學校或老年課堂。到“十三五”末,全市老年人入學率達到20%。探索在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社會養老機構開辦老年教育的可行性,不斷擴大就學面。創新老年教育內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發展老年網路教育,一方面為老年人更新知識、老有所為創造條件,另一方面通過開設心理諮詢、精神健康等課程,為老年人減輕心理負擔和精神健康服務。 3、加強老年文化宣傳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舉辦老年文藝會演、老年體育運動會、老年書畫展等老年文體活動的制度,每年舉辦多種形式的老年文化體育活動;鄉鎮、街道堅持開展經常性的老年文化體育教育活動,促進老年文化的繁榮和發展。 4、強化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工作。參與民主監督、社會治安、移風易俗、民事調解、關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和事務;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經營活動;組織身體健康、符合需要的老年知識份子從事專業技術和管理等工作。開發老年人才資源,推進“銀齡行動”,積極探索“老有所為”的新模式。逐步形成和完善老年人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項制度。 5、鼓勵引導老年人參加基層老年協會等基層社會組織,加強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支援老年人參與社會治安、環境保護、糾紛調解、鄰里互助等事務。加強老年人黨組織建設,對老年人中的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充分發揮老年人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老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推進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社會化,發揮退休人員在社區治理創新中的積極作用,實現社區對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與退休人員發揮特長優勢服務社區的雙向互動。加強基層老年協會組織建設,逐步提高城鄉社區老年協會覆蓋率,“十三五”中期實現城市社區老年協會全覆蓋,2020年實現農村老年協會全覆蓋。加強基層老年協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支援各類基層老年組織參與公共服務專案的組織實施,參與城鄉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管理。將城鄉社區老年協會納入公益慈善類或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範疇,按照《山西省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晉民發〔2015〕38號)進行直接登記。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適當放寬條件、簡化手續,做到能登盡登。暫時不具備登記條件的老年協會,應在鄉鎮(街道)備案。 (五)建設老年家居環境 1、加強適老居住環境建設。推進老年人住宅無障礙、適老化改造。老年人根據實際需要對住房進行無障礙設施改造的,在不影響安全和他人使用的情況下,房屋管理部門應當允許其進行改造,物業服務者應當為其改造提供便利。優先對貧困、失能、半失能、殘疾、高齡、獨居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的改造給予適當補助。在城鎮住房供應政策中,對開發老年公寓、老少同居的新社區和有適老功能的新型住宅提供政策扶持。在進行老(舊)居住區、棚戶區、農村危房改造中,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2、加強適老出行環境建設。強化社區無障礙通行。重點對坡道、樓梯、電梯、扶手等公共建築節點進行改造,滿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通行需求。構建社區步行路網,加強對社區道路系統、休憩設施、標識系統的無障礙改造,保持步行道路平整安全,嚴禁非法佔用步行道路。發展適老公共交通。加強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築、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落實老年人乘車優待政策,簡化辦理手續,逐步擴大優待範圍和力度。 3、加強適老生活服務環境建設。加強配套設施規劃建設。在市政建設中,統籌規劃、同步建設涉老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利用社區閒置(存量)房屋、設施、土地等服務於老年人。對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就餐點、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為老服務設施與社區配套設施進行集約化建設,加強相關部門溝通協作,實現資源綜合利用共用。加強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相關標準和規範,加強對銀行、商場、超市、便民網點、圖書館、影劇院、公園、景區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與改造。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嚴厲打擊侵犯老年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養老機構等涉老重點場所和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監管。加強老年人安全知識和急救技能的宣傳普及。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積極引導廣大老年人參加文明健康、有益身心的文體娛樂活動。鼓勵支援老年文化、藝術、體育組織發展,以基層為重點,組織開展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各類活動。通過新建、改擴建、整合等途徑,增加老年活動設施和場所。推動各級各類文化、教育、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向老年人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增加老年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至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廣泛、靈活多樣、特色鮮明、規範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老齡工作組織機制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對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老齡工作的領導,真正把老齡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認真研究解決好老齡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困難,在制定政策、計畫協調、經費支持、典型示範、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促進全市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二)加大老齡事業經費投入力度。財政要把老齡事業經費投入納入財政預算,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同不增長機制。探索建立按照老年人口總數提取老年事業的經費保障機制,為老齡事業發展提供一定的經濟基礎。 (三)加強老齡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深入地開展黨和國家有關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人口老齡化形勢的宣傳教育活動;要通過開展評選表彰活動,大力宣傳尊老敬老的好人好事;要將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納入文明創建規劃,作為公民道德建設、黨員幹部教育、中小學教育和村規民約的重要內容;要充分利用重大節日期間組織老年人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活動等,提高人們對人口老齡化嚴峻形勢、老齡問題特殊性和老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發展老齡事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環境。 (四)加強機構建設,為做好老齡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建立健全老齡工作機構,進一步明確職責和任務,在機構建設、人員編制、工作經費上給予傾斜,配齊配強人員,把老齡工作人員的培訓、交流、使用納入組織部門的整體規劃,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改善老齡工作機構的辦公條件,提高資訊化和規範化管理水準;要繼續開展老齡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積極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推進《規劃》落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本規劃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和部門職責,制訂本鄉鎮(街道)、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要組織有關部門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相關單位的實施情況督查評審。在2020年對《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忻州隨手拍雲資料中心源:中國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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