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一度停止運營的小藍單車宣佈, 用戶可以通過滴滴App直接使用小藍單車。 對此, 深圳市交委旗幟鮮明地表示反對滴滴在深投放小藍單車。
之所以反對, 是因為小藍單車還有“舊賬”未了。 小藍單車曾被譽為“最好騎”的單車, 一度佔據共用單車市場第3位, 估值高達10億元, 到去年9月, 其在深圳的用戶就已達到30萬人, 投放的單車超過15萬輛。 但隨著共用單車行業的劇烈洗牌, 小藍單車最終還是被迫出局。
創業公司倒閉不奇怪, 問題在於大量小藍單車用戶的押金無法退還。 在一片討伐聲中, 一度“隱身”的小藍單車創始人兼CEO李剛曾發佈公開信,
近期, 網路約車巨頭滴滴出行宣佈託管小藍單車, 同時表示, 滴滴將提供“小藍單車App用戶押金、特權卡及充值餘額可轉換為等值滴滴單車券和出行券”的備選方案。 但這一方案仍未直面“退錢”這一核心問題, 因而遭到猛烈質疑。
按照我國《物權法》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 押金屬於一種特殊的“動產質權”, 在用戶使用單車期間或未申請退還押金期間, 雖然押金被共用單車企業實際佔有, 但是其所有權依舊歸用戶所有。 小藍單車拒不退還用戶押金, 已違反了《公司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更涉嫌非法侵佔和職務侵佔等刑事犯罪。
小藍單車突然停止運營後, 大量用戶提交了退還押金申請, 但得到的結果卻是押金退還失敗, 且系統中的狀態顯示是“未繳納押金”, 也就是說不但退不了押金, 還連曾繳納過押金的憑據都沒了。 這樣一來, 滴滴提出的“將提供小藍單車App用戶押金、特權卡及充值餘額可轉換為等值滴滴單車券和出行券的備選方案”, 也就成了鏡花水月, 因為許多人連用戶的資格都失去了。
退一步講, 就算是使用者的資訊仍可查詢和認定, 這筆錢該如何處置, 也應該由用戶自己說了算。 如果有用戶要求退還押金,
滴滴出行出面託管小藍單車, 這是正常的市場行為。 但既然是市場行為, 就得遵從市場規則和市場倫理, 既想利用小藍單車殘餘的價值賺錢, 又不願承擔其債務, 還試圖用送券等方式瞞天過海、蒙混過關, 踐踏用戶的權益, 這樣的做法本身就全無誠信可言。 從這個意義上講, 深圳市交委反對滴滴在深投放小藍單車的做法十分得當、有力。
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 也是市場經濟發展最為成熟的區域。 市場經濟的核心價值之一, 就是契約精神。 深圳不歡迎“有問題”的小藍單車,
市場經濟的核心價值之一, 就是契約精神。 深圳不歡迎“有問題”的小藍單車, 更不歡迎缺乏誠信和契約精神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