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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汽車史話》連載|“三大三小”的由來(三)

雖然國家計委工業二司最初為“三大三小”規劃了80億, 但這僅僅是主管司局所做的測算, 國家“八五”規劃的“籠子”裡, 全國各行各業要上的項目太多,

大家都往“籠子”裡擠。 工業二司副司長徐秉金回憶:

當時國家要上的專案太多, 初期預算給機電專案的總數不過30億。 這點錢建一個汽車廠都不夠, “三大三小”六個項目還有零部件項目怎麼辦?我們當時的做法是, 對中汽總公司過大的方案拼命壓, 反過頭來, 在國家的大“籠子”裡, 又拼命為汽車專案爭取資金。

國家計委與中汽總公司對“八五”期間中國汽車工業發展的分歧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一是關於整車廠, 二是關於零部件企業建設。

關於整車廠, 中汽總公司的意見是“三大三小”齊頭並進, 尤其是正在與德國大眾談判的一汽轎車專案和正在與法國雪鐵龍談判的二汽轎車專案都要同時上。

國家財力有限,

整個“八五”期間, 國家給機電產業包括汽車在內的投資只有不到30億, 建一個轎車廠也不夠。 矛盾的焦點集中在一汽二汽兩個轎車合資企業究竟是同時上還是一個先上一個暫緩。 手上的錢請一桌客都不夠, 卻有兩桌客人要同時入席, 怎麼辦?圍繞著這個問題, 中汽總公司與國家計委, 國家計委內部, 甚至國務院領導對此都提出不同看法, 李鵬總理召開了兩次國務院辦公會議都沒能協調下來。

為解決難題, 國家計委內部長期司、投資司、外資司、工業二司會同機電部、中汽公司、二汽廠領導一起反復商量測算。 期間, 按照鄒家華的指示, 徐秉金帶領汽車處的陳建國、陳斌等人到二汽駐京辦與二汽負責人一筆一筆算帳。

經過反復計算與調查, 寫出《關於八五期間我國轎車工業發展的調整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摘要如下:

一汽1988年通過技貿結合引進西德大眾公司奧迪100轎車技術, 生產綱領年產3萬輛中高級轎車, 1989年已組裝4000輛, 國產化水準6.7%, 在此基礎上再擴大生產未來型高爾夫普及型轎車。

二汽於1989年就能夠國家批准同法國雪鐵龍公司合資生產普及型小轎車, 生產綱領15萬輛。 由於法國政府貸款不落實, 至今尚未啟動。

上海於1984年經國家批准同西德大眾公司合資生產桑塔納小轎車, 生產綱領為年產3萬輛, 發動機10萬台, 經國家批准的散件組裝轎車8.9萬輛, 到目前已生產5.2萬輛, 國產化水準達到28%。

北京於1984年和美國克萊斯勒公司合資生產切諾基吉普車,

生產綱領年產2萬輛, 發動機3萬台, 1989年組裝6000輛, 國產化水準達到30%。

廣州於1985年經國家批准同法國標緻汽車公司合資生產標緻504及其變形505.生產綱領為年產1.5萬輛, 發動機3萬台, 1989年生產3700輛, 國產化水準達到24%。 天津汽車公司1989年經國家批准從日本豐田汽車公司所屬的大發公司引進技術生產夏利微型轎車。 生產綱領為年產3萬輛, 發動機4萬台。 1989年生產4600輛, 國產化水準達到40%。 除了這“三大三小”外, 上海每年還可生產上海牌轎車7000輛。 綜上所述, 每年可向國內市場提供轎車資源4.33萬台。 這與國內最低需求標準10萬輛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目前國內轎車市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前期進口的20多萬輛轎車的更新其相繼到來, 進口的壓力越來越大, 由於轎車的價格居高不下, 在超高利潤的刺激下, 不少地方都想利用“時間差”醞釀上轎車項目。 有蜂擁而上之勢。 如不加以控制, 有可能衝擊國家定點轎車廠的建設和生產。

“意見”最後提出:

為了抑制盲目發展趨勢,根據當前我國國民經濟治理整頓的要求,對原來的轎車發展方針進行適當的調整是必要的......根據我國轎車發展的實際需要, “八五”期間共需投資86.65億元。這個方案比中汽聯提出的“八五”期間發展轎車需要176億元投資、51.5萬輛總規模方案壓縮了50%。在86.65億元的總投資中,基本建設36.7億元,其中利用外資14.62億元;技術改造49.95億元,其中利用外資0.88億元。鑒於轎車發展中的關鍵在於零部件,總投資中,用於零部件的投資為45億元,這在我國汽車工業發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我們認為,對已確定的“三大三小”轎車專案要區別情況,量力而行,不能齊頭並進。“三大三小”中要優先考慮“三大”的發展,“三大”要確保一汽、二汽。一汽、二汽要根據它們的現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比較,確定先後,錯開投資高峰,在“八五”期間,集中財力建成一個。根據國家的財力和一汽、二汽現有條件,一汽先起步,“八五”內建成;二汽“八五”期間做好前期準備,“八五”末期再考慮開工,“九五”期間建成。

這份“意見”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分析有理,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對解決問題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得到鄒家華的高度重視。鄒家華批示:

一汽、二汽合資要錯開投資高峰,兩個汽車廠的建設都要上,但要分步實施,確保重點。

國家計委最終決定:根據國家的財力和一汽、二汽現有條件,“八五”期間,一汽項目先起步,1991年開工,1994年建成;二汽項目“八五”期間做好前期準備,1994年開工,“九五”期間建成。“首先確保一汽三萬輛先導工程”。國家計委將這一方案上報國務院。1990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一汽15萬輛轎車合資專案可行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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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期間共需投資86.65億元。這個方案比中汽聯提出的“八五”期間發展轎車需要176億元投資、51.5萬輛總規模方案壓縮了50%。在86.65億元的總投資中,基本建設36.7億元,其中利用外資14.62億元;技術改造49.95億元,其中利用外資0.88億元。鑒於轎車發展中的關鍵在於零部件,總投資中,用於零部件的投資為45億元,這在我國汽車工業發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我們認為,對已確定的“三大三小”轎車專案要區別情況,量力而行,不能齊頭並進。“三大三小”中要優先考慮“三大”的發展,“三大”要確保一汽、二汽。一汽、二汽要根據它們的現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比較,確定先後,錯開投資高峰,在“八五”期間,集中財力建成一個。根據國家的財力和一汽、二汽現有條件,一汽先起步,“八五”內建成;二汽“八五”期間做好前期準備,“八五”末期再考慮開工,“九五”期間建成。

這份“意見”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分析有理,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對解決問題起到了極大的作用,得到鄒家華的高度重視。鄒家華批示:

一汽、二汽合資要錯開投資高峰,兩個汽車廠的建設都要上,但要分步實施,確保重點。

國家計委最終決定:根據國家的財力和一汽、二汽現有條件,“八五”期間,一汽項目先起步,1991年開工,1994年建成;二汽項目“八五”期間做好前期準備,1994年開工,“九五”期間建成。“首先確保一汽三萬輛先導工程”。國家計委將這一方案上報國務院。1990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一汽15萬輛轎車合資專案可行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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