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記者從玉林市社保局獲悉, 近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我市將同步執行。 調整後, 最低工資標準將自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城區最低工資標準增至1450元/月
玉林市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劃分的4類調整為3類, 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調整為1680元、1450元、1300元。 其中, 我市屬於二類適用地區, 各縣、各縣級市、自治縣屬於三類適用地區。
根據通知, 我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210元/月增至1450元/月,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對增加職工收入, 特別是促進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準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
失業保險金等4項待遇隨之上漲
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等福利也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漲。
根據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提高我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原標題:城區最低工資標準提至1450元/月 每月增加240元, 各縣最低工資標準提至1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