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女子陪同男老闆到越南等地出差, 竟然遭老闆入夜傳遞“好冷, 可能要請人來擠一擠”等曖昧短訊和赤裸上身自拍照,
據臺灣媒體報導, 女職員也致電2名主管談論此事。 2主管證稱, 她在電話中明確表示遭性騷擾, 稱老闆對她有不當肢體接觸、摸她大腿, 讓她覺得很不愉快, 要提離職。 其中一名主管在電話中向她說, 應該是有什麼誤會, 他們公司多年來都以女性員工居多, 但老闆幾乎沒有性騷擾員工的前例。
法官調查, 男老闆去年2月帶女員工出差期間, 確有向對方傳送曖昧訊息諸如:“好冷, 可能要請人來擠一擠”、“中午我請你吃情人節大餐”, 甚至傳送自己光著上半身面對鏡子的自拍照。 而這名女職員更堅稱曾被熊抱、摸大腿、頂乳等情形, 可認定男老闆確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所定義的性騷擾行為, 因此女職員指控遭性騷堪認是基於事實的陳述, 不用負侵害名譽的賠償責任,
網友可不幹了!很多臺灣線民發表評論:“惡人先告狀!”“女子應該正式提告他性 侵犯!”“女人在外面要多個心眼耶、、”“是什麼後臺讓他敢如此囂張, 應該清查他的背景、”
真是一則讓女同胞憤怒的新聞啊!女人真的要懂得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