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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正式出臺

青羚網訊1月19日, 記者從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獲悉, 《“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出臺。

據瞭解, “青海學者”計畫與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同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項目, 主要支持紮根青海、創新突破、貢獻重大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 “青海學者”每2年選拔一次, 每次選拔5名。 其中,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4名, 哲學社會科學領域1名。 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青單位、各類社會組織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的高端專業技術人才, 均可參與選撥。

《實施辦法》選拔範圍和條件、申報評審、支持培養、激勵保障、考核管理五個方面, 其中按照選撥範圍和條件, 通過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歸口審核、推薦公示、省級評審等程式進行;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青海學者”支持培養週期一般為48個月;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青海學者”支持培養週期一般為24個月;支援週期內, 重點從學術交流、團隊建設、事業發展、落實成果轉化收益、鼓勵兼職創業等方面, 給予支持培養;支持培養週期內給予科研資助經費,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每人每年150萬元, 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每人每年50萬元;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50萬元, 一次性住房補貼50萬元;支持培養週期內, 按照國家兩院院士標準,

兌現醫療保健、休假療養、差旅待遇;支持培養週期內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可延遲退休1-48個月;對於支持週期內考核合格的“青海學者”, 享受規定的各項激勵保障政策。 建立了“青海學者”退出機制, 符合退出規定的, 不再享受支持培養、激勵保障相關政策。

《實施辦法》主要特點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土”, 重點支援培養本土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高端人才。 “高”, 支持培養週期內的支持力度高於我省現有“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等人才品牌。 同時, 打造“青海學者”品牌, 既兼顧了該省財力, 又對現行人才政策進行了較大拓展, 在支持力度方面, 實行同一人選同時享受“青海學者”和“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的待遇。

這些政策措施, 是省委、省政府應對人才競爭挑戰, 在“育好人、引好人、用好人、留好人”上的破題之策, 將對做出重大貢獻的高端人才起到顯著的激勵導向作用, 同時對中低人才勇於攀登也將起到廣泛的引領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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