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 沛縣有個太守叫何武, 斷案如神, 往往能透過事情的表面來看清楚事情的實質性。 何太守也經常能斷一些奇案, 當地居民人人稱奇。 這一天, 來了一個15歲的少年要狀告其姐姐和姐夫。
何太守很快就瞭解到了案情, 原來這少年三歲喪母, 父親是個大富翁。 可是幾年後, 父親病危, 父親知道女兒和女婿為人貪婪, 如果自己把財產遺留給自己年幼的兒子, 恐怕兒子會遭毒手。 於是這位聰明的父親就召集族人, 當場寫下遺書, 決定把所有財產都給自己的女兒和女婿, 只給自己的兒子留下一柄寶劍, 暫且由女兒女婿保存, 等到兒子15歲的時候就讓兒子去要回寶劍。
時間就這麼很快的過去了, 當年的小孩如今也成長為了一個15歲的少年, 少年於是去找姐姐, 姐夫要回寶劍, 可是貪心的姐姐和姐夫竟然捨不得割捨這把寶劍, 於是少年就告到了公堂。
何太守在瞭解案情後, 讓少年的姐姐和姐夫歸還寶劍, 二人雖然很不情願, 但是也不敢不從, 最後很不情願的交出了寶劍, 何太守對左右的官吏說:“你們看這富翁的女兒女婿是多麼貪婪的人, 想必當年富翁肯定是想到了這點, 如果留下財產給其子,
何太守, 揚了揚寶劍, 略一沉思, 已然知道了當年富翁的用意, 富翁是想著其子長到15歲, 有足夠的智力和體力保護自己, 這樣告到州縣, 如果遇到清廉的官員,
於是何太守就將這個少年父親當年遺留給其姐姐和姐夫的財產又重新判給了他, 這時候, 少年的姐姐和姐夫表示不服, 要求重新判, 何太守大聲呵斥:“你們兩個貪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