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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相約喝酒然後借機碰瓷 這樣的朋友要不得

齊魯網臨沂1月24日訊近日, 在臨沂一男子因看不慣其朋友的行為, 勾結一名欠其借款的女子駕車碰瓷, 最後錢沒有花成, 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河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我被人敲詐了, 兩個女的開車等在飯店門口, 然後故意撞我的車子, 趁機還騙去了我15000塊錢。 ”1月16日, 家住河東區相公辦事處的王某到河東公安分局相公派出所報警。

接到報案後, 相公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案件的偵破工作。 “根據王某的介紹, 我們先去他吃飯的飯店進行了走訪調查, 據周圍群眾反映這兩名女子在附近多次出現過。

後來, 我們通過調取周邊商鋪的監控發現他們駕車于當晚7時左右就來到這裡, 期間還曾下車買了兩桶泡面。 ”辦案民警徐斌介紹道。

鎖定嫌疑人後, 辦案民警徐斌立即將這一情況向所長進行了彙報。 1月17日, 高某、武某兩名女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相公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據高某交代, 她之前認識了一名叫“李某”的男子, 2017年12月份的一天, 李某突然打電話給她, 說你開車去“碰瓷”吧, 並承諾說他會安排的。 幾天後, 李某就給高某發了個手機定位, 讓她去附近的一飯館門口等著。 當晚, 她駕著車載著武某去了相公辦事處, 來到飯店門口守著, 後來餓了, 就讓武某去附近買了兩桶大碗面吃。 9時左右, 高某看李某等人出來了, 就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撞向了王某的車子,

兩人下車後, 一人負責要錢, 一人負責錄影, 王某因自己喝了酒, 就想花錢了事, 最後協商以15000元的價格私了。 事後, 高某將7000元轉給了李某, 另給了武某1000元的好處費。

1月20日, 李某聽村裡人說王某報了警, 他知道自己最後也逃不了, 就找到王某想承認錯誤, 給他賠償, 然後私了, 最終沒有私了成, 無奈只好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聽別人說王某老在背後說我壞話, 就怪生氣, 想著找個機會治他一下。 後來我認識了高某, 就商量著讓她去碰瓷, 賺點錢花花, 也順帶著給老王破破財, 一舉兩得。 ”李某繼續交代道, “後來, 我就約了我們村幾個人一起去喝酒, 我知道王某一直自己開車, 所以就讓其他幾個人自己開車過來,

然後給高某打電話讓她過來守著, 晚上九點左右喝完酒, 高某就按照事先約好的撞了王某的車, 後來他害怕交警查他酒駕, 就事先跑了, 但因為車還在就讓其他人與高某談。 最後以15000元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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