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通知》指出,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 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通知》強調, 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 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 事關進行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通知》明確了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 《通知》指出, 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針對當前涉黑涉惡問題新動向, 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 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 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
▶《通知》強調, 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 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要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
▶《通知》要求, 在各級黨委領導下, 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 推動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綜合運用各種手段預防和解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 主動承擔好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職責任務, 依法行政、依法履職, 強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監管, 防止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 最大限度擠壓黑惡勢力滋生空間。 各有關部門要將日常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涉黑涉惡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 建立健全線索發現移交機制。 政法機關對在辦案中發現的行業管理漏洞,
▶《通知》指出, 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 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紀檢監察機關要將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一個重點, 納入執紀監督和巡視巡察工作內容。 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各機關建立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回饋機制, 對每起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深挖其背後的腐敗問題, 防止就案辦案、就事論事。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將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執紀審查重點, 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不管涉及誰, 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加大督辦力度, 把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做到同步偵辦,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重點督辦。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擺到工作全域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旗幟鮮明支援掃黑除惡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
《通知》指出,要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對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地區、行業、領域,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依法依紀對其第一責任人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絕不姑息。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對日常監管不到位,導致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問責。
把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做到同步偵辦,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重點督辦。《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擺到工作全域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旗幟鮮明支援掃黑除惡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
《通知》指出,要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對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地區、行業、領域,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依法依紀對其第一責任人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絕不姑息。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對日常監管不到位,導致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