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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質發展需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

最近, 社會關於“中等收入群體”的話題討論逐步增多。 這種討論增多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中央作出的一個重要判斷: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 過去五年來, 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增速超過經濟增速, 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 而2017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認為, 黨的十八大以來, 人民獲得感、幸福感明顯增強, 脫貧攻堅戰亦取得決定性進展,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不斷提高, 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體。

主持人 周子勳

嘉賓:

李 實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

王 蘊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消費與收入分配研究室主任

高玉偉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取決於界定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

中國經濟時報:國家統計局日前公佈資料顯示, 2017年我國GDP總量為827122億元, 首次登上80萬億元的門檻。 這意味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將會繼續以培養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為目標。 那麼, 目前中國中等收入群體的現狀到底如何?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專門組織一個課題組研究中等收入群體的界定標準。 該課題組使用不同的界定標準以及住戶調查資料估算了當前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及其未來變動的趨勢。 根據課題組的研究成果, 如果按照10—100美元的標準,

2016年我國的中等收入群體已超過半數, 接近66%, 到2020年接近74%。 這樣的結果顯然是高估了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 因為這個標準並不適用我們的發展現狀。 如果採用相對標準, 取居民收入中位數的66.6%—300%為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下限與上限, 2016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已達到58%左右, 到2020年也只是上升1個百分點。 由此看來, 雖然採用相對標準估計出來的中等收入群體會小一些, 但是它的變化是非常緩慢的。 更重要的是, 按照相對標準估計出來的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不能反映經濟發展與收入增長的情況。

鑒於已有界定標準存在的問題, 課題組提出了一個全球標準, 即一個國家的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需要在全球範圍內加以界定,

是全球統一的相對標準。 它可以是全球人均收入的60%—300%, 也可以是全球個人收入中位數的60%—300%。 這樣一個標準的優點除了它是一個全球視野下標準, 依此估計出來的中等收入群體規模還具有時間上和空間上的可比性。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 估算的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具有不同時點上的可比性;在一個時點上, 不同國家/地區之間中等收入規模具有可比性。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 在採取全球標準的情況下, 中等收入群體的變化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該國與全球收入增長的相對速度, 二是本國的收入差距的變化。 在收入差距不變的情況下, 本國居民收入增長速度高於全球的平均水準, 其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會有所擴大,
反之則會有所縮小。 而在本國居民收入增長與全球保持同步的情況下, 該國收入差距縮小則有利於中等收入群體的擴大。

緣於資料的限制, 我們使用了全球人均收入的60%—300%來估算我國的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變化, 估算的結果顯示, 近幾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有了較快增加, 但是它占人口比例仍然偏低。 在2013年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為24%, 到2016年上升到32%。 根據我們的預測, 如果在未來十年中我國居民收入增長仍保持現有的增長速度, 那麼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體會達到43%, 到2025年將達到53%, 到2030年達到60%左右。 當然, 如果我們能夠進一步做到收入分配格局有所好轉, 收入差距有所縮小, 那麼中等收入群體擴大速度會更快一些。

王蘊:現在對中等收入群體界定的標準基本上還是反映收入水準的指標,

大家的差異更多體現在對收入下限和區間的判斷上。 這也說明了, 中等收入群體的界定標準仍然是一個需要廣泛討論的問題。 最近很多人都在說“被中等”的話題, 實際上反映的則是對相關界定標準能否符合實際情況的討論。 雖然一些人年收入並不低, 但如果考慮了房貸支出後, 可自由支配的實際收入會大打折扣, 實際的消費水準並沒有聽上去的那麼美好。 特別在現階段, 住房價格高企的背景下, 房貸往往都是一個家庭最大的支出, 如果僅僅從收入角度來界定中等收入群體, 其實並不能體現出實際的生活狀況。 因此, 我認為, 當前應特別重視消費水準在界定中等收入群體標準中的重要作用。 建議應把房貸支出不高於一定的比例(比如20%)作為界定中等收入群體時應考慮的一個指標。

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帶動消費需求增加

中國經濟時報: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對於擴大內需意義何在?

李實:一個社會的消費需求提升主要是靠中等收入群體。高收入群體收入高,但是他們消費傾向低,而低收入群體雖然消費傾向高,但是他們沒有錢消費。相對於這兩個群體來說,中等收入群體既具有一定的收入水準,又具有較高的消費傾向,是一個高消費的群體。因此,中等收入群體的持續擴大無疑會帶動社會消費需求的增加,從而起到擴大內需的作用。由於中等收入群體的來源主要是低收入群體,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等同於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準,這個群體收入水準提高帶來的消費增加效應會更大,對內需擴大的影響更大。

王蘊:理想狀態下的中等收入群體應該具有較高的收入水準以及較高、可持續的消費水準。從消費的角度看,相比高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有更高的消費傾向;相比低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能力更強,從而能夠實現的消費總量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越大,實際上意味著整個社會會呈現出由較高的平均消費傾向和較高的消費能力所共同支撐的持續較快的消費增長態勢。另一方面,中等收入群體由於普遍受教育水準較高,更注重生活品質,從而也更加關注消費體驗與品質,對品質型消費的需求更加突出,這對於提升整體消費品質以及促進更高品質的供給體系建設也能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從消費與投資之間的關係來看,持續較快增長並具有較高品質的消費,對更高品質和更可持續的投資也能形成重要的支撐作用,也就是說,消費與投資之間更能實現協同發展。因此,從以上角度來說,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對於我國擴大內需以及增強經濟內生增長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中等收入群體占主體的“橄欖形”社會,不僅在經濟發展方面具有穩定持續性,而且在社會發展方面也具有穩定持續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持續擴大,必然意味著收入分配差距不斷縮小,也就是說,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兩極分化的概率被大大降低,這對於穩定社會結構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經濟時報: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我國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根據各位的研究,當前我國收入分配情況如何?

李實:我國收入分配情況可以用兩句話來說明:一是我國收入分配不斷惡化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二是收入差距仍處於高位徘徊的狀態,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從收入差距的變化趨勢上看,不同的資料來源都顯示,近幾年收入分配的基尼係數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意味著收入差距有所縮小,這是一種積極的跡象。但是,基尼係數下降幅度非常有限,而且2016年又有所回升,2017年預計還會進一步上升。這說明收入差距縮小的趨勢並不穩健。更為重要的是,全國收入差距縮小的原因是城鄉之間收入差距下降帶來的,而城市內部和農村內部收入差距仍在擴大。因此,對於收入分配現狀判斷不容樂觀,還是應該繼續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改革的力度。

王蘊:在成功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後,伴隨經濟發展階段的轉變和社會的深刻變化,我國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調整優化收入分配格局予以更多重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導向,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力度空前加大。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扭轉,收入分配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實現與經濟增長同步。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增速快於經濟增速,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實際增速比GDP和人均GDP增長分別快0.4和1.0個百分點。二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明顯縮小。2010年至2016年,全國居民收入基尼係數從0.481下降到0.465,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由2.99倍縮小到2.72倍。收入的地區差距也不斷縮小。2016年東部與西部地區人均收入之比為1.67,中部地區與西部地區收入之比為1.09,東北與西部地區收入之比為1.21,分別較2012年縮小0.06、0.02和0.08。三是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有所優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國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均由降轉升,並基本保持了上升勢頭。比如從2012年起,要素分配格局中,勞動者報酬占比由降轉升,2016年達到47.46%,較2012年提升了約1個百分點。從整體發展趨勢看,我國已經進入收入分配關係發生轉折性變化的關鍵階段,收入分配關係呈現改善趨勢。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是解決不公問題

中國經濟時報:如何提高收入分配的品質?

李實:所謂收入分配的品質應該是指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對於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來說,在發展和轉型過程中既出現了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也遇到了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縮小收入差距,特別是從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角度出發來實現收入差距逐步縮小的目標,應該是當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在現實社會中,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隨處可見,戶籍制度帶來的身份歧視、就業歧視、同工不同酬、社保待遇差異、性別歧視,都會導致不同程度的收入分配不公。行業壟斷導致過大的行業收入差距和企業間工資差距也是一種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因此,只有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放在切實解決老百姓最為關注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才能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提高收入分配的品質。

王蘊:在把握發展趨勢的前提下,政府應適應性地推進收入分配相關制度完善和消除政策扭曲。從發展趨勢看,目前中國已經進入到收入分配關係轉折性變化的階段:基尼係數將趨勢性下降,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也將趨勢性回升,收入分配關係將趨勢性改善。但這並不意味著,收入分配關係改善的趨勢會必然成為現實。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收入差距縮小並不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需要相關制度和政策的調整完善與之相適應。發達國家的收入差距之所以相對較小與其建立了相對健全的再分配調節機制有密切關係。多數發達國家初次分配階段的基尼係數都比較高,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相比沒有表現出明顯差異,這正表明了市場機制導致的收入差距還是比較高的。而經過再分配調節後,發達國家的收入差距大大縮小,比如2008—2010年,OECD國家再分配後的基尼係數較初次分配後平均下降了30%以上,這就說明了政府在彌補市場不足方面的重要作用。相比較而言,中國再分配後的基尼係數較初次分配下降10%左右。因此,在把握收入分配關係發展趨勢的前提下,政府作用應更集中於適應性推進收入分配相關制度完善和消除政策扭曲方面。

中國經濟時報: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未來五年收入分配改革攻堅作了明確闡述,即“鼓勵勤勞守法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在各方利益博弈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何實現突破?

李實: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既要有年度計畫,也要有中長期規劃。從中長期來看,正如黨的十九大報告所闡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應該繼續堅持“提低、擴中、調高、禁非”的八字方針。實現“八字方針”需要從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兩個方面入手。在初次分配方面,要素市場不完善,要素價格扭曲,市場壟斷不僅帶來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和無效率,而且導致要素報酬不合理和不公平分配。因而,進一步解決要素市場扭曲和壟斷帶來的收入差距過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問題,需要著力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制機制。從短期來看,國企薪酬制度改革可以是一個突破口。長期以來,國企薪酬分配秩序一直沒有得到理順,其薪酬制度改革一直是一個老大難問題。從一個難題入手可以提高社會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信心,也有助於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提供經驗。改革國企薪酬制度要注重於三個機制的設計和建設:一是國有企業高管薪酬決定機制的設計和建設;二是國有企業一般員工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建設;三是國有企業非編制人員收入決定機制的設計和建設。國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應該是遵循市場工資決定機制的原則,但是國企的人事制度也要作出相應的改革,也要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改革。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另一個突破口是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消除就業選擇,收入決定和社保待遇方面的戶籍歧視,全面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不言而喻,這項改革的主要受益人群是農民工,會明顯地提高他們的收入水準和生活品質,而他們又是我國未來中等收入群體的主要人群來源。因而,這項改革不僅有助於縮小收入差距,緩解收入分配不公,而且有助於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高玉偉:我國當下的主要任務是,以適度差別推動經濟發展水準持續提高,同時適當規範、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縮小不適當的收入差別,儘快推動二元特徵明顯的“葫蘆形”格局轉變為“寶塔形”,並逐步向更高級形態轉變。其中,擴大中等收入階層比重的主要對策包括:一是加速二元經濟轉換,推動持續城鎮化,依據工業化和城鎮規模的發展需要,儘快使更多的人口轉為城鎮市民;二是加快農村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支持農村農業發展,減少低收入群體的比重;三是加速金融體制改革,增加居民收入中資本收益的比重,鼓勵更多重視民營經濟和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四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即服務業,為內需消費型經濟的擴張提供條件;五是加大教育培訓投入,培育大量專業人才、白領金領階層、仲介管理隊伍,形成中等收入階層的主體;六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遺產贈與稅收等政策。舍此無法擺脫“葫蘆形”收入分配格局的“黏性”,唯此才能加快實現“寶塔形”,並在更高發展水準上逐步過渡到更為理想的“橄欖形”分配格局。

解決的辦法主要應當在兩個大的方向上努力:一是加速城鎮化,依據工業化和城鎮規模的發展需要,儘快使更多的農村人口轉為城鎮市民;二是加快農村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支持農村農業發展。從歷史上看,農民的低收入問題既是分配、再分配問題,也是發展、增長問題。而從當前看,更多的是發展問題,要著力推動整個國民經濟增長與發展水準的提高。

建議應把房貸支出不高於一定的比例(比如20%)作為界定中等收入群體時應考慮的一個指標。

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帶動消費需求增加

中國經濟時報: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對於擴大內需意義何在?

李實:一個社會的消費需求提升主要是靠中等收入群體。高收入群體收入高,但是他們消費傾向低,而低收入群體雖然消費傾向高,但是他們沒有錢消費。相對於這兩個群體來說,中等收入群體既具有一定的收入水準,又具有較高的消費傾向,是一個高消費的群體。因此,中等收入群體的持續擴大無疑會帶動社會消費需求的增加,從而起到擴大內需的作用。由於中等收入群體的來源主要是低收入群體,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等同於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準,這個群體收入水準提高帶來的消費增加效應會更大,對內需擴大的影響更大。

王蘊:理想狀態下的中等收入群體應該具有較高的收入水準以及較高、可持續的消費水準。從消費的角度看,相比高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有更高的消費傾向;相比低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能力更強,從而能夠實現的消費總量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越大,實際上意味著整個社會會呈現出由較高的平均消費傾向和較高的消費能力所共同支撐的持續較快的消費增長態勢。另一方面,中等收入群體由於普遍受教育水準較高,更注重生活品質,從而也更加關注消費體驗與品質,對品質型消費的需求更加突出,這對於提升整體消費品質以及促進更高品質的供給體系建設也能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從消費與投資之間的關係來看,持續較快增長並具有較高品質的消費,對更高品質和更可持續的投資也能形成重要的支撐作用,也就是說,消費與投資之間更能實現協同發展。因此,從以上角度來說,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對於我國擴大內需以及增強經濟內生增長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中等收入群體占主體的“橄欖形”社會,不僅在經濟發展方面具有穩定持續性,而且在社會發展方面也具有穩定持續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持續擴大,必然意味著收入分配差距不斷縮小,也就是說,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兩極分化的概率被大大降低,這對於穩定社會結構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經濟時報: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我國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根據各位的研究,當前我國收入分配情況如何?

李實:我國收入分配情況可以用兩句話來說明:一是我國收入分配不斷惡化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二是收入差距仍處於高位徘徊的狀態,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從收入差距的變化趨勢上看,不同的資料來源都顯示,近幾年收入分配的基尼係數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意味著收入差距有所縮小,這是一種積極的跡象。但是,基尼係數下降幅度非常有限,而且2016年又有所回升,2017年預計還會進一步上升。這說明收入差距縮小的趨勢並不穩健。更為重要的是,全國收入差距縮小的原因是城鄉之間收入差距下降帶來的,而城市內部和農村內部收入差距仍在擴大。因此,對於收入分配現狀判斷不容樂觀,還是應該繼續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改革的力度。

王蘊:在成功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後,伴隨經濟發展階段的轉變和社會的深刻變化,我國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調整優化收入分配格局予以更多重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導向,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力度空前加大。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扭轉,收入分配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實現與經濟增長同步。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增速快於經濟增速,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實際增速比GDP和人均GDP增長分別快0.4和1.0個百分點。二是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明顯縮小。2010年至2016年,全國居民收入基尼係數從0.481下降到0.465,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由2.99倍縮小到2.72倍。收入的地區差距也不斷縮小。2016年東部與西部地區人均收入之比為1.67,中部地區與西部地區收入之比為1.09,東北與西部地區收入之比為1.21,分別較2012年縮小0.06、0.02和0.08。三是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有所優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國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均由降轉升,並基本保持了上升勢頭。比如從2012年起,要素分配格局中,勞動者報酬占比由降轉升,2016年達到47.46%,較2012年提升了約1個百分點。從整體發展趨勢看,我國已經進入收入分配關係發生轉折性變化的關鍵階段,收入分配關係呈現改善趨勢。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是解決不公問題

中國經濟時報:如何提高收入分配的品質?

李實:所謂收入分配的品質應該是指更加公平的收入分配。對於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來說,在發展和轉型過程中既出現了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也遇到了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縮小收入差距,特別是從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角度出發來實現收入差距逐步縮小的目標,應該是當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在現實社會中,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隨處可見,戶籍制度帶來的身份歧視、就業歧視、同工不同酬、社保待遇差異、性別歧視,都會導致不同程度的收入分配不公。行業壟斷導致過大的行業收入差距和企業間工資差距也是一種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因此,只有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點放在切實解決老百姓最為關注的收入分配不公問題,才能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提高收入分配的品質。

王蘊:在把握發展趨勢的前提下,政府應適應性地推進收入分配相關制度完善和消除政策扭曲。從發展趨勢看,目前中國已經進入到收入分配關係轉折性變化的階段:基尼係數將趨勢性下降,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也將趨勢性回升,收入分配關係將趨勢性改善。但這並不意味著,收入分配關係改善的趨勢會必然成為現實。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收入差距縮小並不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需要相關制度和政策的調整完善與之相適應。發達國家的收入差距之所以相對較小與其建立了相對健全的再分配調節機制有密切關係。多數發達國家初次分配階段的基尼係數都比較高,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相比沒有表現出明顯差異,這正表明了市場機制導致的收入差距還是比較高的。而經過再分配調節後,發達國家的收入差距大大縮小,比如2008—2010年,OECD國家再分配後的基尼係數較初次分配後平均下降了30%以上,這就說明了政府在彌補市場不足方面的重要作用。相比較而言,中國再分配後的基尼係數較初次分配下降10%左右。因此,在把握收入分配關係發展趨勢的前提下,政府作用應更集中於適應性推進收入分配相關制度完善和消除政策扭曲方面。

中國經濟時報: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未來五年收入分配改革攻堅作了明確闡述,即“鼓勵勤勞守法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在各方利益博弈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何實現突破?

李實:收入分配制度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既要有年度計畫,也要有中長期規劃。從中長期來看,正如黨的十九大報告所闡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應該繼續堅持“提低、擴中、調高、禁非”的八字方針。實現“八字方針”需要從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兩個方面入手。在初次分配方面,要素市場不完善,要素價格扭曲,市場壟斷不僅帶來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和無效率,而且導致要素報酬不合理和不公平分配。因而,進一步解決要素市場扭曲和壟斷帶來的收入差距過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問題,需要著力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體制機制。從短期來看,國企薪酬制度改革可以是一個突破口。長期以來,國企薪酬分配秩序一直沒有得到理順,其薪酬制度改革一直是一個老大難問題。從一個難題入手可以提高社會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信心,也有助於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提供經驗。改革國企薪酬制度要注重於三個機制的設計和建設:一是國有企業高管薪酬決定機制的設計和建設;二是國有企業一般員工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建設;三是國有企業非編制人員收入決定機制的設計和建設。國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應該是遵循市場工資決定機制的原則,但是國企的人事制度也要作出相應的改革,也要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改革。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另一個突破口是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消除就業選擇,收入決定和社保待遇方面的戶籍歧視,全面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不言而喻,這項改革的主要受益人群是農民工,會明顯地提高他們的收入水準和生活品質,而他們又是我國未來中等收入群體的主要人群來源。因而,這項改革不僅有助於縮小收入差距,緩解收入分配不公,而且有助於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高玉偉:我國當下的主要任務是,以適度差別推動經濟發展水準持續提高,同時適當規範、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縮小不適當的收入差別,儘快推動二元特徵明顯的“葫蘆形”格局轉變為“寶塔形”,並逐步向更高級形態轉變。其中,擴大中等收入階層比重的主要對策包括:一是加速二元經濟轉換,推動持續城鎮化,依據工業化和城鎮規模的發展需要,儘快使更多的人口轉為城鎮市民;二是加快農村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支持農村農業發展,減少低收入群體的比重;三是加速金融體制改革,增加居民收入中資本收益的比重,鼓勵更多重視民營經濟和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四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即服務業,為內需消費型經濟的擴張提供條件;五是加大教育培訓投入,培育大量專業人才、白領金領階層、仲介管理隊伍,形成中等收入階層的主體;六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遺產贈與稅收等政策。舍此無法擺脫“葫蘆形”收入分配格局的“黏性”,唯此才能加快實現“寶塔形”,並在更高發展水準上逐步過渡到更為理想的“橄欖形”分配格局。

解決的辦法主要應當在兩個大的方向上努力:一是加速城鎮化,依據工業化和城鎮規模的發展需要,儘快使更多的農村人口轉為城鎮市民;二是加快農村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支持農村農業發展。從歷史上看,農民的低收入問題既是分配、再分配問題,也是發展、增長問題。而從當前看,更多的是發展問題,要著力推動整個國民經濟增長與發展水準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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