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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朱元璋一朝社會福利有多強?

明代朱元璋一朝社會福利有多強?

文/張秀陽

洪武元年(1368), 朱元璋于南京稱帝, 國號大明, 年號洪武。

朱元璋在位期間, 下令農民歸耕,

獎勵墾荒;大搞移民屯田和軍屯;組織各地農民興修水利;大力提倡種植桑、麻、棉等經濟作物和果木作物、他還遷富民, 抑豪強;下令解放奴婢;減免稅負, 嚴懲貪官;派人到全國各地丈量土地, 清查戶口等等。 經過洪武時期的努力, 社會生產逐漸恢復和發展了, 史稱洪武之治。

朱元璋聰明而有遠見, 神威英武, 收攬英雄, 平定四海, 納諫如流, 求賢若渴, 重農桑, 興禮樂, 褒節義, 崇教化。 但他性格嚴明, 刻薄寡恩, 晚年偏好誅殺, 使得一代開國元勳很少有善始善終者。 這是他歷史上的污點。

因為朱元璋是農民出身, 從小吃了很多的苦, 知道農民不易, 所以格外重視民間疾苦, 當了皇帝後, 出臺了各種政策, 讓老百姓不再吃苦。 有歷史學家研究後,

認為在中國古代歷史上, 明朝朱元璋時期是中國社會福利最好的時期。 洪武一朝, 百姓的社會福利, 有以下方面的具體做法和政策規定:

1.養老

朱元璋對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 頒佈詔書和法令, 規定每地要善待老人, 並讓縣官定期送去米麵衣物進行慰問。

朱元璋怕執行不力, 就又叮囑禮部尚書, 要以皇帝的名義再次重申一下這項政策。

洪武六年規定:“民年七十以上者, 許令一子侍養, 免其差役。 ”也就是說, 為了更好地讓70歲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 國家允許老人的一個兒子免于服役。

洪武二十年, 大明頒佈終身養老令:八十歲以上老人每月給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 九十歲以上的老人更加給一匹帛和十斤絮。

對於那些孝敬老人的人, 朝廷不但給予精神表揚, 還給予物質獎勵, 賞賜衣物, 發放獎金。 而且, 這些孝子孝女年老時可以享受特殊待遇, 當他們年屆60歲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80歲時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 如果孝親模範不幸成為孤老, 那麼他們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養濟院的同等待遇,

當地養濟院會每月按標準把錢糧送到他們家中;去世後, 政府還會發放三兩銀子作為喪葬費。

對於官吏和作奸犯科者一向嚴酷的朱元璋對老人格外寬容。 名臣韓宜可記錄, 安徽官學有老漢碰瓷詐騙, 本該杖責流放。 但念其年過七十, 還是放回交家屬看管。 江南的年輕人毆傷他人, 本該充軍服刑, 可老母年過七十無人照料, 於是也法外開恩, 改在家鄉勞改。

在朝廷的要求和帶動下, 有明一代形成了尊老養老的風氣, 贍養老人的要求也滲透到各地家法族規之中。

2.社會福利:

開辦免費養老院:養濟院

我國古代收養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 叫養濟院, 和育嬰堂、安濟坊、居養院、福田院等都為古代的福利慈善機構。

養濟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資修建。 但有許多養濟院以私人名義捐修的。 在唐代以前, 沒有形成較好的救助機制, 主要是以賜給衣食等實物為主, 治標不治本。 到了唐代以後, 除了仍發放實物外, 還探索設立了收容貧老、乞討流浪人員的專門機構。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詔:“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養者,官為存恤”(《明太祖實錄》卷34)。洪武五年又下詔,“詔天下郡縣立孤老院”。不久,孤老院改名為養濟院。其收養對象為:“民之孤獨殘病不能生者,許入院。”明代的養濟院制度得以確立。

為保障養濟之政的推行,朱元璋將其載入《大明律》,規定:“凡鰥寡孤獨及篤疾之人,貧窮無親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在朱元璋的宣導下,許多府縣在洪武年間都設置了養濟院。明成祖時,養濟院的建置得到改觀,養濟院在“天下府州縣俱有”(《明太祖實錄》卷127)。弘治年間,養濟院由內地州縣向邊陲各衛所擴展。

為了監督執行,朱元璋派官吏暗訪,但凡有困難戶沒得到救助,地方官要受得責罰。

現存於各地的明代養濟院遺址,都有秀麗的綠化與清澈的井水,在當時堪稱高檔舒適樓盤。官府對養濟院補貼:成年人每月三斗米三十斤柴。還有冬夏布匹三丈。

明朝沈榜撰寫的《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養濟院的規模:萬曆紀元,收蕭俊等一千八百名。(萬曆)七年,……又收劉真等五百名。(萬曆)十年……又收李聰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個宛平縣的養濟院,收容人數達兩千餘人,可見當時執政者花了多麼大的代價安置鰥、寡、孤、獨、殘。

免費公墓:漏澤園

漏澤園,是古時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屍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為“漏澤園”。

創始于宋元豐間,立為埋葬之所,取澤及枯骨,沒有遺漏之義。明初,詔令民間立義塚。令郡縣皆置漏澤園。(張岱《夜航船》)

老有所養,死有所葬。這個規定寫入《大明律》,朱元璋遺詔後代子孫認真執行。

“保障房”制度

《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七年農曆八月,朱元璋給南京的官員下了一道聖旨,在龍江找了一塊閒置土地,蓋了260間瓦房,供沒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員很快執行了。一個月後,朱元璋又給華亭縣的官員下旨,讓他們對宋朝留下來的居養院進行翻修,修好後讓沒有住房的百姓居住。

因為歷史的原因,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夢想當然破滅了。但這樣的嘗試,卻是世界最早的國家免費福利公房的真實事例。

3.教育方面:

朱元璋從元朝滅亡中看到,除了統治者本身的素質以外,整個社會失於教化也是一個原因。因此,登基後,就採取措施,興建學校,選拔學官,並堅持把教育作為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

從朱元璋登基開始,士子一旦考入太學,官府免費供之讀書學習。明初宋濂《送東陽馬生序》,為我們保存了這方面的史料。

宋濂生於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年)十月十三日,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按照宋濂本人說法:“余幼時即嗜學。家貧,無從致書以觀,每假借於藏書之家,手自筆錄,計日以還。天大寒,硯冰堅,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錄畢,走送之,不敢稍逾約。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餘因得遍觀群書。”

宋濂少年時求學艱苦。而到了朱元璋洪武朝:“今諸生學于太學,縣官日有廩稍之供,父母歲有裘葛之遺,無凍餒之患矣;坐大廈之下而誦《詩》《書》,無奔走之勞矣;有司業、博士為之師,未有問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凡所宜有之書,皆集於此,不必若餘之手錄,假諸人而後見也。”

4.救災。

朱元璋非常重視自然災害的救助。湖北水災時,戶部主事趙乾拖遝半年才跑到災區。這位庸官,成了中國古代史上第一個因救災不力被殺頭的官員。

古代資訊交通科技嚴重落後,而救災卻是人命關天的事,如果災難來臨時,還要一級級請示彙報,會誤了救災大事,因此朱元璋詔令:倘若災情緊急,地方官可以不經請示,先期開倉賑濟。

朱元璋這幾樣大刀闊斧的社會福利,在整個中國古代史上,堪稱力度空前。親手造就這個福利體制的朱元璋,臨終時刻,依然對民生念念不忘。遺囑裡反復叮嚀,就是自己的喪事要從簡,更不要影響民間的婚喪嫁娶。

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詔:“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養者,官為存恤”(《明太祖實錄》卷34)。洪武五年又下詔,“詔天下郡縣立孤老院”。不久,孤老院改名為養濟院。其收養對象為:“民之孤獨殘病不能生者,許入院。”明代的養濟院制度得以確立。

為保障養濟之政的推行,朱元璋將其載入《大明律》,規定:“凡鰥寡孤獨及篤疾之人,貧窮無親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糧而官吏克減者,以監守自盜論。”在朱元璋的宣導下,許多府縣在洪武年間都設置了養濟院。明成祖時,養濟院的建置得到改觀,養濟院在“天下府州縣俱有”(《明太祖實錄》卷127)。弘治年間,養濟院由內地州縣向邊陲各衛所擴展。

為了監督執行,朱元璋派官吏暗訪,但凡有困難戶沒得到救助,地方官要受得責罰。

現存於各地的明代養濟院遺址,都有秀麗的綠化與清澈的井水,在當時堪稱高檔舒適樓盤。官府對養濟院補貼:成年人每月三斗米三十斤柴。還有冬夏布匹三丈。

明朝沈榜撰寫的《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養濟院的規模:萬曆紀元,收蕭俊等一千八百名。(萬曆)七年,……又收劉真等五百名。(萬曆)十年……又收李聰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個宛平縣的養濟院,收容人數達兩千餘人,可見當時執政者花了多麼大的代價安置鰥、寡、孤、獨、殘。

免費公墓:漏澤園

漏澤園,是古時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屍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為“漏澤園”。

創始于宋元豐間,立為埋葬之所,取澤及枯骨,沒有遺漏之義。明初,詔令民間立義塚。令郡縣皆置漏澤園。(張岱《夜航船》)

老有所養,死有所葬。這個規定寫入《大明律》,朱元璋遺詔後代子孫認真執行。

“保障房”制度

《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七年農曆八月,朱元璋給南京的官員下了一道聖旨,在龍江找了一塊閒置土地,蓋了260間瓦房,供沒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員很快執行了。一個月後,朱元璋又給華亭縣的官員下旨,讓他們對宋朝留下來的居養院進行翻修,修好後讓沒有住房的百姓居住。

因為歷史的原因,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夢想當然破滅了。但這樣的嘗試,卻是世界最早的國家免費福利公房的真實事例。

3.教育方面:

朱元璋從元朝滅亡中看到,除了統治者本身的素質以外,整個社會失於教化也是一個原因。因此,登基後,就採取措施,興建學校,選拔學官,並堅持把教育作為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

從朱元璋登基開始,士子一旦考入太學,官府免費供之讀書學習。明初宋濂《送東陽馬生序》,為我們保存了這方面的史料。

宋濂生於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年)十月十三日,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按照宋濂本人說法:“余幼時即嗜學。家貧,無從致書以觀,每假借於藏書之家,手自筆錄,計日以還。天大寒,硯冰堅,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錄畢,走送之,不敢稍逾約。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餘因得遍觀群書。”

宋濂少年時求學艱苦。而到了朱元璋洪武朝:“今諸生學于太學,縣官日有廩稍之供,父母歲有裘葛之遺,無凍餒之患矣;坐大廈之下而誦《詩》《書》,無奔走之勞矣;有司業、博士為之師,未有問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凡所宜有之書,皆集於此,不必若餘之手錄,假諸人而後見也。”

4.救災。

朱元璋非常重視自然災害的救助。湖北水災時,戶部主事趙乾拖遝半年才跑到災區。這位庸官,成了中國古代史上第一個因救災不力被殺頭的官員。

古代資訊交通科技嚴重落後,而救災卻是人命關天的事,如果災難來臨時,還要一級級請示彙報,會誤了救災大事,因此朱元璋詔令:倘若災情緊急,地方官可以不經請示,先期開倉賑濟。

朱元璋這幾樣大刀闊斧的社會福利,在整個中國古代史上,堪稱力度空前。親手造就這個福利體制的朱元璋,臨終時刻,依然對民生念念不忘。遺囑裡反復叮嚀,就是自己的喪事要從簡,更不要影響民間的婚喪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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