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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權分置”炒這麼熱?原來隱含著這些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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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姜大明部長關於宅基地“三權分置”的講話, 招來各大媒體的熱吵, 各大網站有關這一消息的點評跟貼上萬條。 該消息為什麼這麼熱?今天楚有微詞就和朋友們一起聊聊這個問題, 看看其中的信息量有哪些?

所謂宅基地“三權分置”, 就是將宅基地的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進行分開, 充分發揮宅基地的經濟效益。 大家知道, 宅基地的所有權就是農村土地的所有權,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 所以無論宅基地上你使用了多久?無論這塊土地上的房子建了多長時間, 抑或是你祖宗八輩子傳下來的房子, 這塊地的所有權也不是你們的, 而是土地所在的村民小組的。

宅基地的資格傳權就是對這塊土地的佔有權,

例如你祖宗傳下來的這棟房子, 建在這塊集體所有的土地上攝影, 你就擁有對這壞土地的佔有權。 這種佔有權即使是土地上的房屋倒塌了, 只要集體沒有依法收回這塊土地, 那麼佔有權依然是你, 誰也不能隨便侵佔。 使用權就是農民朋友可以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別人或其他組織包括房地產公司開發利用, 建設租賃房等從中獲取經濟效益, 只是城市居民不能到農村購地建房。

這一政策首先是給那些已經在城市找到合適穩定工作並落戶安家的農民朋友帶來經濟收益。 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快倒了, 將會變成一片雜草叢生的荒地, 正好有企業或是房地產公司看上這塊地皮, 你就可以將使用權轉讓給他。 你從中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 從長遠來講, 這塊地的資格權還是你的。

其次是給房地產開發商帶來了商機。 以前房地產開發商的地皮只能從政府手中購得, 政府是土地的唯一提供者, 土地市場只能是賣方市場, 開發商無可奈何, 大把的冤枉錢不花也得花,

現在情況不同了, 到農村找塊合適的地, 取得這塊地的使用權, 建設一棟房子租賃出去便獲得可觀的收益。

宅基地“三權分置”, 既為農民帶來經濟效益, 也為開發商提供土地, 將觸角伸向農村, 促進農村經濟迅速發展。 實在是符合農村實際的的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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