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項鍊, 大家想到的詞彙是“美麗、漂亮、金光閃閃”, 但在非洲的一個原始部落, 戴項鍊卻成為了大家聞風喪膽的詞。
原來在這些原始部落人的眼裡,
火項鍊的行刑過程比較簡單粗暴。 一開始要用一個充滿了汽油的橡膠輪胎套在受刑者的胸部和手臂上, 讓犯人完全無法動彈, 而後點燃輪胎, 執行火刑。
大家都知道, 輪胎是十分耐燒的橡膠材質, 橡膠的燃點也在350攝氏度左右, 因此受刑者可能要忍受長達20分鐘的折磨才會死去。 火項鍊的處決方式會將受刑人的身體完全燒熔,
那麼如此殘酷的刑罰一般用來懲罰什麼樣的犯人呢?在1097年代, 在南非、奈及利亞、印度等地, 火項鍊這種刑罰十分流行, 一般用來懲罰犯有盜竊和強姦罪的嫌疑人。
2002年, 巴西毒梟埃斯科巴用“火項鍊”殺死一名叫瓦加特·瓦爾吉斯的國際新聞記者, 由於該記者一直報導和暗中採訪調查埃斯科巴販毒的新聞, 使得埃斯科巴產生的報復心理。
2002年3月26日, 瓦加特·瓦爾吉斯和三名親友開車在路上被毒梟集團的打手掠走, 其他人員很快獲釋, 唯獨瓦加特·瓦爾吉斯人間蒸發, 幾天後警方在一處廢棄的工廠中找到了疑似是瓦加特·瓦爾吉斯的殘骸。
據警方的描述, 瓦加特·瓦爾吉斯遭受了一種非常殘忍的火項鍊刑罰, 當時發現殘骸的時候, 這名記者幾乎被燒成灰燼。 他的手掌, 手臂和腿都被活生生地被刀割斷, 之後本人也被裝進塞滿汽油的輪胎中, 活活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