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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非洲的“火項鍊”處決有多殘忍?只有最冷血的毒梟才會使用

說到項鍊, 大家想到的詞彙是“美麗、漂亮、金光閃閃”, 但在非洲的一個原始部落, 戴項鍊卻成為了大家聞風喪膽的詞。

原來在這些原始部落人的眼裡,

“戴項鍊”是一種極其殘忍的酷刑, 這種酷刑甚至比中國古代的十大酷刑還要殘酷。 此刑名叫火項鍊, 聽起來好像是一種美麗的飾品, 但卻是可以列入世界歷史前三名的殘酷刑罰。 這一刑罰在非洲南部和美洲地區比較常見和普遍。 不幸的是, 直到今天這一刑罰還在沿用。

火項鍊的行刑過程比較簡單粗暴。 一開始要用一個充滿了汽油的橡膠輪胎套在受刑者的胸部和手臂上, 讓犯人完全無法動彈, 而後點燃輪胎, 執行火刑。

大家都知道, 輪胎是十分耐燒的橡膠材質, 橡膠的燃點也在350攝氏度左右, 因此受刑者可能要忍受長達20分鐘的折磨才會死去。 火項鍊的處決方式會將受刑人的身體完全燒熔,

在此期間執刑者會全程注視著被處決者, 直到確定被處決者完全燒融才離開, 這也是這項刑罰會排入世界前三的原因之一。

那麼如此殘酷的刑罰一般用來懲罰什麼樣的犯人呢?在1097年代, 在南非、奈及利亞、印度等地, 火項鍊這種刑罰十分流行, 一般用來懲罰犯有盜竊和強姦罪的嫌疑人。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 直到現在, 這種殘忍的刑罰依然存在。

2002年, 巴西毒梟埃斯科巴用“火項鍊”殺死一名叫瓦加特·瓦爾吉斯的國際新聞記者, 由於該記者一直報導和暗中採訪調查埃斯科巴販毒的新聞, 使得埃斯科巴產生的報復心理。

2002年3月26日, 瓦加特·瓦爾吉斯和三名親友開車在路上被毒梟集團的打手掠走, 其他人員很快獲釋, 唯獨瓦加特·瓦爾吉斯人間蒸發, 幾天後警方在一處廢棄的工廠中找到了疑似是瓦加特·瓦爾吉斯的殘骸。

據警方的描述, 瓦加特·瓦爾吉斯遭受了一種非常殘忍的火項鍊刑罰, 當時發現殘骸的時候, 這名記者幾乎被燒成灰燼。 他的手掌, 手臂和腿都被活生生地被刀割斷, 之後本人也被裝進塞滿汽油的輪胎中, 活活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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