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人心生歡喜是件美麗又浪漫的事情,
兩個人之間相互愛慕,
產生美好的感情,
這種美好的感情進而發展為相互廝守的渴望,
情到濃處自然是想“朝朝暮暮”。
但是“不能在一起”,
相愛不能相守,
當然痛苦。
那就忘掉吧,
想忘又忘不掉,
多了一重痛苦。
喜歡一個人是情不自禁的,
忘記一個人是需要消耗能量的,
忘記一個喜歡的人更不容易,
或許當你允許自己不去忘記、讓他存在於記憶中,
提醒自己喜歡是有理由的、忘記是更有理由的,
且是有智慧和勇氣的,
你會首先強大自己的內心,
成為一個有勇氣、敢愛敢恨的人、成為一個有故事有閱歷的人、成為一個允許自己犯錯、更允許自己改變的人。
長大需要經歷一些事情,
成為一個豐富而有內涵的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其實, 有幾多做好了準備?有幾多能夠承受生活中的潮起潮落風雲際會?不管怎樣, 能走進婚姻的大門, 本身就是三生註定的緣分。 忘不掉一個人只有兩種原因:新歡不夠好, 時間不夠長。
愛而不得,
是很折磨人的一種感受。
人生就是要面臨這許許多多的悲歡離合。
多情總被無情惱,
何時才得樂逍遙?
為什麼一定要忘了那個人呢?接受你們不能在一起的事實就好, 把對TA的愛 擱在記憶的牆角, 有朝一日, 可以坐著搖椅跟自己的愛人慢慢聊這些青蔥歲月。
你的愛越濃烈,
你的痛苦就越強烈。
人生在世,
有好多事情我們窮盡一切也無能為力,
有的時候要認命,
怪就怪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