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一、為了客觀反應和評價員工的工作, 總結過去, 計畫未來, 幫助員工制定和實現新的工作目標, 提高工作效率,
1、改進工作效率, 提高工作執行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2、對員工的實際貢獻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與排序。
3、強化績效評估對員的引導與激勵作用。
4、強化各級管理者的管理意義。
5、為職能工資的確定和員工的資格晉升和教育培訓提供考核資訊和依據。
三、考核原則1、以平時積累的原始資訊和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 程式和方法為準則。
3、考核評估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負責制, 人事行政部對員工考核有諮詢、監督、檢查、協調和仲裁等職能。
六、考核內容1、服務態度:是否能堅持做到盛情服務(對顧客、同事), 是否能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問題, 滿足其需要。
2、專業知識:指對本職工作範圍內所應掌握的職能、技巧、工作程式、規章制度、商品知識、設備及資料的熟悉程度。
3、主動性與積極性:指員工獨立工作的能力,
4、工作效率:指該員工相對其它人員實際的工作成效, 在評價時應注意該員工的實際工作成效, 而不是他/她有否能力去做。
5、出勤率:指員工在工作期間能否一貫遵守公司的制度, 保持良好的工作習慣, 如出現遲到、早退等違例情況將以次數作為參考值。
6、工作指導記錄:指該員工在工作期間是否因工作失誤受到口頭指導或書面警告, 並且是否能很快地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及時改正。 (按次數)
7、可靠程度:指分派任務中, 對他(她)的信賴程度應注重其一貫性與持久性。
8、安全、衛生:指是否有良好的工作習慣, 遵循正確工作程度, 以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傷害與損失, 以配合防損工作, 並有良好的乾淨整潔的工作作風, 較強的衛生清潔意識, 對有關安全清潔方面的法規守則的遵守情況。
9、工作素質:指員工在工作中能時常自主地意識到自身的錯誤,
10、合作精神:指員工是否具有集體主義感, 以公司利益為重, 能夠與他人一同和諧工作, 服從工作分配。 對門店規章制度遵守和執行的情況。 在完成工作過程中, 對待他人或上級主管的態度能否保持合作愉快。
七、考核表
1、由人事行政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各部門有權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與監督。
2、考核成績由人事行政部保存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人和各部門經理外,其他人員概不得查閱。
八、考核程式1、直接主管在考核期初與部屬溝通交流,共同確定考核期內的工作目標,在考核期末對部屬的工作進行客觀的評估並提出新的期望和要求。
2、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並簽字認可。
3、部門主管根據平時積累的原始資訊,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與調查。
4、考核完畢後,各部門將考核表送人事行政部根據規定進行綜合協調和匯總,並將匯總結果和匯總報告送人事決策人核准、確認。
九、附則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人。
七、考核表1、由人事行政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各部門有權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與監督。
2、考核成績由人事行政部保存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人和各部門經理外,其他人員概不得查閱。
八、考核程式1、直接主管在考核期初與部屬溝通交流,共同確定考核期內的工作目標,在考核期末對部屬的工作進行客觀的評估並提出新的期望和要求。
2、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並簽字認可。
3、部門主管根據平時積累的原始資訊,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與調查。
4、考核完畢後,各部門將考核表送人事行政部根據規定進行綜合協調和匯總,並將匯總結果和匯總報告送人事決策人核准、確認。
九、附則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