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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一名40歲民警猝死在了打擊電信詐騙的路上!盤點這一年,政法隊伍做了什麼……

2017年3月12日清晨, 重慶市公安局大渡口區分局民警許峰趕赴湖南長沙抓捕一電信詐騙團夥成員時, 突發心臟疾病, 心臟驟停, 經搶救無效, 因公犧牲, 年僅40歲。

電信詐騙的打擊懲治到底有多難?許峰用生命給出了答案。 回首過去的這一年, 政法君在打擊電信詐騙這條路上, 負重前行, 所以, 也才有了昨天兩高報告中的9次提及“電信詐騙”相關詞彙!這其中飽含了多少汗水和付出——

兩高報告指出,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適用法律意見, 堅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等犯罪, 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726件。 會同有關部門發佈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通告, 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從嚴懲處。 ”

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 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 批准逮捕電信網路詐騙犯罪19345人。 北京、浙江、廣東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 及時批捕起訴張智維等116人、羅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國電信網路詐騙案。 ”

同時, 報告也給佈置了“狠任務”:“依法懲治電信網路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突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昨天下午, 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夏寶龍代表在審議兩高工作報告時就表示,

兩高依法懲治各類刑事犯罪, 嚴懲電信網路詐騙, 防控金融風險, 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另外, 今年兩會期間, 有代表委員談了打擊電信詐騙的“障礙”——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成都市政協政協副主席李鈾委員說, “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證據取證難、固定難、認定難, 犯罪手段不斷翻新, 法律法規也應當及時更新。 ”

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副總裁陳偉才代表說, “由於電信詐騙經常‘兩頭在外’, 即詐騙窩點在境外, 取款點在境外, 給公安部門的取證帶來很大麻煩。 ”

……

也有代表委員給出了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浙江公司董事長鄭傑代表說,

“應從法律源頭入手, 單設電信詐騙罪名, 同時增加發送詐騙資訊犯罪情形, 並提高定罪量刑幅度, 以有效打擊電信網路犯罪。 ”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傑委員說, “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予以解決, 儘快出臺我國的公民個人資訊保護法, 防止‘徐玉玉案’的悲劇再次重演。 ”

……

成績給了信心, 任務彰顯決心。 代表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 不僅僅融入了兩高報告, 更成為政法君在打擊電信詐騙、促進社會穩定、維護公平正義的巨大力量。 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道路上, 政法君一直走在前面!

公安:建立“防範、打擊、治理”實戰機制

去年12月20日, 公安部披露的一組資料, 讓人震驚——

“2015年11月至今, 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的部際聯席會議共破獲各類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1.5萬起,

查處違法犯罪人員5.5萬名, 收繳贓款贓物價值人民幣23.8億元。 ”

其實很多人都在生活中感受到了變化, 一段時間以來, 詐騙短信、詐騙電話貌似少了一些, 這跟公安部門的一系列打擊行動不無關係。 當然, 跟打擊相比, 加大電信詐騙阻斷力度, 讓詐騙行為無法得逞, 顯然效果更勝一籌。

一方面,覆蓋全國公安機關“部、省、市”三級的反詐騙中心已成立,並且形成了“防範、打擊、治理”的實戰機制,一體運行,讓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受理處置進一步強化。另一方面,公安部聯合人民銀行建立了緊急止付的機制、聯合工信部建立了詐騙電話關停機制,目前已經成功止支付了7.3萬筆11億元、共關停詐騙電話80多萬部。

除此之外,各地公安機關也相繼推出了各類反詐騙軟體和措施,並且會及時在電信詐騙易發高發節點發佈預警,提醒大家提前加以防範。

防範、打擊和治理相結合的辦法,對電信詐騙“連窩端”“一查到底”“海外追逃”等做法,讓人們感受到了正義,也給詐騙嫌疑人戴上了無形的枷鎖,比如一些臺灣籍電信詐騙分子就一再表示,“害怕遣返大陸。”

正義之劍,斬草除根!公安機關打擊電信詐騙的動作,只會進一步加強,絕不會就此停下前行的步伐!

檢察院:“快捕快訴”,“全方位,全鏈條”

昨天,江西省工商聯副主席、煌上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徐桂芬代表在評議兩高報告時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嚴厲打擊電信網路新型犯罪,堅決遏制此類犯罪高發多發勢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一些地方設立專業化辦案隊伍,為打擊網路、電信領域犯罪開啟了一條“綠色通道”,相關工作經驗值得推廣。

打擊電信詐騙,檢察機關發揮“督辦”優勢,積極採取“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電信詐騙案快捕快訴”等機制,嚴肅懲治電信詐騙犯罪。

2016年8月19日,“准”大學生徐玉玉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為名,騙走了她9900元錢。徐玉玉發現自己被騙後,與父親一起去派出所報警,回家途中身體出現不適入醫院搶救,8月21日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最高檢公訴廳指導山東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介入偵查,並於2016年9月30日,檢方對涉案7名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今年2月28日,經山東省臨沂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就提到了這起案件。

去年以來,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聯合出臺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資料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多項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電子證據取證難、固定難、認定難等問題以及全方位、全鏈條打擊等工作機制,作出明確規定。

積極破解橫亙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面前的難題,形成打擊合力,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高發勢頭,檢察機關必當及時“亮劍”!

法院:斬斷電信詐騙犯罪鏈條

去年10月,最高法發佈電信詐騙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一個案子,這個案子的特殊之處在于,被告人並未直接實施詐騙行為,但同樣以詐騙罪被判了刑——

在陳觀某、陳禮某、陳黃某詐騙案中,被告明知他人進行電信詐騙,仍結夥對涉案詐騙款項實施取款並轉移,致使被害人被騙款項無法追回。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所實施的提取並轉移被騙款項的行為,是詐騙集團成功控制詐騙款的最後一個環節,三人在整個電信詐騙的共同犯罪中僅有分工不同,並無主次之分。據此,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陳觀某、陳禮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陳禮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三人均並處罰金。

據此也能看到,法院在懲治電信詐騙犯罪中,不僅對詐騙直接實施人予以判罰,對處於詐騙鏈條上的其他人員在量刑認定上、判罰上同樣嚴格。

去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規定,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數額達到相應標準後,予以從重處罰。

電信網路詐騙是全國政協委員、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建民比較關注的一個話題。他認為,國家採取相關行動,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打擊力度並嚴懲這種犯罪行為,“非常符合民心”。

讓法之利劍高懸,讓電信詐騙的犯罪成本不斷上升,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的形式為群眾架起正義的橋樑,而這也正是最高法報告中提到的“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生動體現。

關於打擊電信詐騙等網路犯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嚴密防範網路犯罪特別是新型網路犯罪,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面對電信詐騙犯罪這一“社會公害”,政法君肩上的擔子不輕,而各方共同協作之下,打擊電信網路犯罪的成果也一定會更加顯著。

加油,政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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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覆蓋全國公安機關“部、省、市”三級的反詐騙中心已成立,並且形成了“防範、打擊、治理”的實戰機制,一體運行,讓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受理處置進一步強化。另一方面,公安部聯合人民銀行建立了緊急止付的機制、聯合工信部建立了詐騙電話關停機制,目前已經成功止支付了7.3萬筆11億元、共關停詐騙電話80多萬部。

除此之外,各地公安機關也相繼推出了各類反詐騙軟體和措施,並且會及時在電信詐騙易發高發節點發佈預警,提醒大家提前加以防範。

防範、打擊和治理相結合的辦法,對電信詐騙“連窩端”“一查到底”“海外追逃”等做法,讓人們感受到了正義,也給詐騙嫌疑人戴上了無形的枷鎖,比如一些臺灣籍電信詐騙分子就一再表示,“害怕遣返大陸。”

正義之劍,斬草除根!公安機關打擊電信詐騙的動作,只會進一步加強,絕不會就此停下前行的步伐!

檢察院:“快捕快訴”,“全方位,全鏈條”

昨天,江西省工商聯副主席、煌上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徐桂芬代表在評議兩高報告時表示,近年來,檢察機關嚴厲打擊電信網路新型犯罪,堅決遏制此類犯罪高發多發勢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一些地方設立專業化辦案隊伍,為打擊網路、電信領域犯罪開啟了一條“綠色通道”,相關工作經驗值得推廣。

打擊電信詐騙,檢察機關發揮“督辦”優勢,積極採取“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電信詐騙案快捕快訴”等機制,嚴肅懲治電信詐騙犯罪。

2016年8月19日,“准”大學生徐玉玉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為名,騙走了她9900元錢。徐玉玉發現自己被騙後,與父親一起去派出所報警,回家途中身體出現不適入醫院搶救,8月21日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最高檢公訴廳指導山東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介入偵查,並於2016年9月30日,檢方對涉案7名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今年2月28日,經山東省臨沂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就提到了這起案件。

去年以來,最高檢聯合最高法、公安部聯合出臺了《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資料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多項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電子證據取證難、固定難、認定難等問題以及全方位、全鏈條打擊等工作機制,作出明確規定。

積極破解橫亙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面前的難題,形成打擊合力,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高發勢頭,檢察機關必當及時“亮劍”!

法院:斬斷電信詐騙犯罪鏈條

去年10月,最高法發佈電信詐騙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一個案子,這個案子的特殊之處在于,被告人並未直接實施詐騙行為,但同樣以詐騙罪被判了刑——

在陳觀某、陳禮某、陳黃某詐騙案中,被告明知他人進行電信詐騙,仍結夥對涉案詐騙款項實施取款並轉移,致使被害人被騙款項無法追回。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所實施的提取並轉移被騙款項的行為,是詐騙集團成功控制詐騙款的最後一個環節,三人在整個電信詐騙的共同犯罪中僅有分工不同,並無主次之分。據此,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陳觀某、陳禮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陳禮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三人均並處罰金。

據此也能看到,法院在懲治電信詐騙犯罪中,不僅對詐騙直接實施人予以判罰,對處於詐騙鏈條上的其他人員在量刑認定上、判罰上同樣嚴格。

去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規定,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數額達到相應標準後,予以從重處罰。

電信網路詐騙是全國政協委員、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建民比較關注的一個話題。他認為,國家採取相關行動,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打擊力度並嚴懲這種犯罪行為,“非常符合民心”。

讓法之利劍高懸,讓電信詐騙的犯罪成本不斷上升,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的形式為群眾架起正義的橋樑,而這也正是最高法報告中提到的“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生動體現。

關於打擊電信詐騙等網路犯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嚴密防範網路犯罪特別是新型網路犯罪,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面對電信詐騙犯罪這一“社會公害”,政法君肩上的擔子不輕,而各方共同協作之下,打擊電信網路犯罪的成果也一定會更加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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