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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團主運輸虎獅二審改判無罪 獅子老虎“釋放回家”

馬戲團主運輸虎獅一審被判刑

馬戲團主二審改判無罪 獅子老虎“釋放回家”

2016年, 河北滄州人李榮慶、李瑞生的馬戲團租用了動物去遼寧表演, 被以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刑。 後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 判決兩名團主李榮慶、李瑞生無罪。 在此前的審理中, 馬戲團用於表演的老虎、獅子、熊等被扣押。 日前, 在判決過去近50多天后, 瀋陽森林公安將扣押的動物歸還給李榮慶、李瑞生。

租用動物表演 運輸途中被查

李榮慶與李瑞生是堂兄弟, 因滄州是馬戲之鄉, 李榮慶從十幾歲開始便跟著人做雜技表演,

長大以後有了一些積蓄, 李榮慶便跟堂弟李瑞生一起經營馬戲團, 主要是進行雜技表演, 有時候會有一些動物表演。

2016年5月末至2016年7月末, 李榮慶、李瑞生共同經營的河北省東光縣國豪馬戲雜技藝術團分別從河南省開封市華東動物展覽團、安徽省宿州市新東方動物表演團租用具有合法《馴養繁殖許可證》的野生動物後, 使用貨車將用於表演的野生動物從安徽省宿州市途經河北滄州、遼寧大連、葫蘆島等地, 運輸至瀋陽市渾南區祝家鎮祝家屯村準備進行馬戲表演。

2016年7月28日, 瀋陽市森林公安局接舉報查扣了上述貨車及老虎一隻、獅子三隻、熊一隻、猴子一隻。 經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檢測中心鑒定,

二人運輸的動物被國家列為一級或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二審撤銷原判 歸還被扣動物

瀋陽市渾南區法院一審以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對李榮慶、李瑞生兩人分別判刑, 2017年12月, 瀋陽中院對該案二審改判, 法院撤銷一審對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8年, 並各處罰金10萬元的判決, 判李榮慶、李瑞生無罪。

日前, 在判決過去50多天后, 瀋陽森林公安將扣押的動物歸還給李榮慶、李瑞生。 昨天早上, 兩人連夜驅車將被扣押的動物拉回滄州, “三隻獅子, 一隻猴子, 一隻老虎, 還有狗熊和小狗, 都返還給我們了。 ”

與被扣動物生疏 將重新進行馴養

李榮慶說, 這些被扣押的動物跟以前不一樣了, 現在已經不認識他們了, 短時間內不能進行表演。

之前馴養的時候, 這些動物還不到五個月大, 花費了大概半年的時間才馴好, 現在要重新馴養。 “挺難的, 現在我們也沒有把握, 之前馴養的時候動物小, 體重才100多斤, 相對容易, 現在體重都300多斤了, 不好馴, 也有危險。 現在打算先讓這些動物恢復兩個月左右, 看看情況, 不能馴就返還了。 ”

被宣告無罪之後, 李榮慶一直打算重建馬戲團, 他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 馬戲團最快今年五一就可以建起來, 馬戲團的員工現在幾乎都回來了, 只有個別演員還沒有回來, “這段時間我們一直在訓練, 設計一些新的演出道具, 最近山西那邊有個表演, 我們打算去看看, 找一找有沒有人能投資一下我們的馬戲團。 ”

李榮慶說, 目前因為身體不好,

他沒辦法表演, 當地有開業慶典等需要演出, 他演小丑一類的掙點錢, “一天大概160多塊錢吧, 下一步打算申請屬於我們自己的馴養繁殖證, 可以用我們自己的動物進行表演。 ”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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