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
我們身邊出現了不少新型就業群體
外賣配送員
網約車司機
私廚
家政保潔
……
他們,
在給你我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
其勞動權益保障也存在諸多問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沒有繳納社保,
成為勞動糾紛的主要導火索。
這個問題怎麼破?
↓↓
1月22日, 北京市總工會在北京市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強對分享經濟平臺的引導切實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的提案》, 為這些勞動者發聲。
現狀調查
北京市總工會工運史和勞動保護研究室專門對滴滴出行、58到家、E代駕、閃送、國安社區、醫護到家、好廚師、口袋律師等25家分享經濟平臺共1338名勞動者進行調查,
勞動者與平臺之間的合約關係鬆散
兩者簽訂的基本都是民事協定(包括合作協定、居間協定等), 沒有任何一家平臺與勞動者直接簽訂勞動合同。
6.13%的勞動者與協力廠商(勞務派遣公司或外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2.96%的勞動者與本職工作單位或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些勞動者有本職工作、利用業餘時間在分享經濟平臺兼職);
60.91%的勞動者屬於無勞動合同就業。
專職勞動者缺乏社會保障
在分享經濟平臺提供服務的勞動者以兼職為主, 占51.12%, 專職人員占48.88%。
兼職人員繳納社保的比例較高,
在回答“從事平臺就業最擔心的問題”時, 近五成的專職人員和近四成的外地人員選擇“沒有繳納社保, 存在後顧之憂”。
年齡偏大的(如網約家政服務員)以及孩子要上學的勞動者對社保的呼聲更高。
勞動者缺乏職業安全保障
48.58%的勞動者最擔心的問題是: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工傷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一些平臺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 為每一單服務提供定制的意外傷害險, 用於對消費者或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以及勞動者人身意外傷害。
意外險尚未覆蓋到所有職業, 只針對主流業務,不能涵蓋全體人員。僅有16.44%的勞動者享有意外傷害保險。
勞動爭議風險較大
22.93%的勞動者(本人或同事)與平臺發生過爭議。主要原因:不能及時提現、罰款、克扣收入、解聘、職業安全事故、對協力廠商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
網約快遞員與平臺發生爭議的比例最高,占30.36%;
其次為網約車駕駛員,占26.86%。
其他問題
勞動者對平臺派單不公平、資訊不公開、制定規則不徵求意見、投訴管道不暢、提成比例過高、沒有社保、福利差、不保障勞動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等都非常不滿,強烈呼籲政府部門及時介入,加強監管。
市總工會呼籲
接下來應這樣做
2017年國務院《“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與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都強調要支持和引導分享經濟發展,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研究完善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用工和社保制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在現有意見和措施的基礎上,市總工會建議北京市發改委、網信辦、經信委、人社部等政府部門及時介入,放管結合,引導分享經濟平臺合理合法用工,實現促進分享經濟發展與就業品質提升的良性互動。
1加強支付保障
重視平臺就業勞動報酬支付問題,出臺相關政策,規範平臺報酬支付形式、支付週期、支付日期,引導平臺與勞動者平等協商服務價格、提成比例、勞動報酬,並在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協議中予以明確。
對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應予以嚴厲處罰。
2改善社保政策
建立針對平臺工作交易特點的特別社保系統,即時掌握平臺工作交易,即時按單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用於勞動者的社會保障。
在某一平臺提供全職服務的專職勞動者,應認定為與平臺存在勞動關係,按照職工社會保險政策參保:以平臺就業為生但同時在多個平臺兼職的勞動者,可參照非全日制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
3保障職業安全
對專職人員,應認定為與平臺存在勞動關係,按照工傷保險政策處理。
對兼職人員可按照勞務關係,由勞務接受方(即平臺)給予人身傷害賠償。
4完善爭議處理機制
督促平臺完善內部溝通對話機制,設立爭議調解組織,由勞動者和平臺共同推舉人員組成,專門負責受理勞動者的投訴,並按程式處理勞動者與平臺以及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矛盾激化、上移,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記者:孫豔
編輯:馬春燕
只針對主流業務,不能涵蓋全體人員。僅有16.44%的勞動者享有意外傷害保險。勞動爭議風險較大
22.93%的勞動者(本人或同事)與平臺發生過爭議。主要原因:不能及時提現、罰款、克扣收入、解聘、職業安全事故、對協力廠商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
網約快遞員與平臺發生爭議的比例最高,占30.36%;
其次為網約車駕駛員,占26.86%。
其他問題
勞動者對平臺派單不公平、資訊不公開、制定規則不徵求意見、投訴管道不暢、提成比例過高、沒有社保、福利差、不保障勞動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等都非常不滿,強烈呼籲政府部門及時介入,加強監管。
市總工會呼籲
接下來應這樣做
2017年國務院《“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與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都強調要支持和引導分享經濟發展,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研究完善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用工和社保制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在現有意見和措施的基礎上,市總工會建議北京市發改委、網信辦、經信委、人社部等政府部門及時介入,放管結合,引導分享經濟平臺合理合法用工,實現促進分享經濟發展與就業品質提升的良性互動。
1加強支付保障
重視平臺就業勞動報酬支付問題,出臺相關政策,規範平臺報酬支付形式、支付週期、支付日期,引導平臺與勞動者平等協商服務價格、提成比例、勞動報酬,並在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協議中予以明確。
對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應予以嚴厲處罰。
2改善社保政策
建立針對平臺工作交易特點的特別社保系統,即時掌握平臺工作交易,即時按單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用於勞動者的社會保障。
在某一平臺提供全職服務的專職勞動者,應認定為與平臺存在勞動關係,按照職工社會保險政策參保:以平臺就業為生但同時在多個平臺兼職的勞動者,可參照非全日制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
3保障職業安全
對專職人員,應認定為與平臺存在勞動關係,按照工傷保險政策處理。
對兼職人員可按照勞務關係,由勞務接受方(即平臺)給予人身傷害賠償。
4完善爭議處理機制
督促平臺完善內部溝通對話機制,設立爭議調解組織,由勞動者和平臺共同推舉人員組成,專門負責受理勞動者的投訴,並按程式處理勞動者與平臺以及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矛盾激化、上移,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記者:孫豔
編輯:馬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