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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百萬醫療的體驗如何?(更新版)

自從公開徵集理賠素材以來, 收到了很多聽眾給我的理賠材料。 今天要分享給您的是比較典型的, 為什麼呢?這裡邊涉及到了很多大家平常關心的問題:比如說大公司和小公司的服務究竟哪個好哪個差?比如說通過互聯網買保險靠不靠譜?比如說網紅醫療險——百萬醫療, 他的理賠體驗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我們說今天這個案例是一個客戶給他的媽媽買保險的體驗, 他是在一個互聯網平臺上給他的媽媽買了兩份保險, 哪兩份保險呢?頭一個是一家大公司的成人住院醫療險, 第二份是一家小公司的百萬醫療。

那麼究竟是哪個平臺買的, 大公司是哪家, 小公司又是哪家呢?為了避免打廣告的嫌疑, 就不公開了。 所以我接下來的敘述中, 平臺就叫平臺, 那家大公司我們就叫大公司, 小公司就叫小公司。

事情經過

大公司買的保險是2016年2月投保,

一年到頭之後2017年2月續保, 保險責任是保額1萬的住院醫療, 這其中如果發生社保之內的醫療費用, 可以報銷90%, 發生社保之外的醫療費用, 可以報銷60%。

小公司百萬醫療的投保日期是2016年11月16日, 保額是100萬, 免賠額是1萬, 不限社保內外, 保險的報銷比例百分之百。 這就是一款典型的百萬醫療險。 這位聽眾的媽媽的出險時間2017年6月7日, 因為連續幾個月, 膝蓋一直不舒服, 在蘇州市中醫院門診看了幾次不見好轉, 接著去了上海的光華中西醫結合醫院看, 醫生說要手術住院治療, 共發生醫療費22939.69元。

說到這兒, 咱們插幾句話, 醫療資源在地區之間的分佈是不均勻的, 大城市醫療資源相對優質。

很多的時候人如果真是發生了一些什麼疾病,

不光是錢的問題, 好的醫療資源可能更難得, 有錢拿不到好的醫療資源。 這個也能辦, 現在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來了綠通服務, 全稱就醫綠色通道, 服務目的就是解決客戶的醫療資源問題, 客戶買了保險理賠了, 解決了經濟問題, 綠通再解決醫療資源問題, 我覺得這個挺不錯的。

接著說今天的這個理賠案例, 客戶開始理賠, 第一次理賠是2017年6月15日, 這位聽眾在平臺上發起理賠申請, 這次理賠的是小公司的百萬醫療。 把這些理賠的材料拍照上傳, 轉過天, 平臺初審通過, 讓客戶把理賠材料郵寄到這家小公司的廣州的當地機構。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 小公司和這個平臺的合作落地服務是廣州機構做的。 雖然說是互聯網保險,

但總要有一個保險公司的某一機構承接服務這才可以。 6月19號把材料寄出, 6月20號快遞被簽收, 到7月6號, 這家小公司派了理賠員上門家訪, 到7月17號客戶收到了理賠款12939.69元, 又過了幾天收到了小公司寄回來的理賠材料, 整體來講這個理賠經歷是很順利的。

我們一起來看看這次理賠幾個比較重要的點。

首先說理賠時間, 6月15日發起理賠, 7月17日收到理賠款, 一個月零兩天, 這時間我覺得可以接受, 畢竟是純互聯網平臺, 沒有銷售人員, 理賠速度稍微慢一些我覺得也正常。

其次我們再看看理賠款12939.69元, 客戶花的醫療費是22939.69元, 也就是免賠額1萬,。 剩下的不分社保內外全賠了, 符合百萬醫療的特徵。

第三個, 理賠結束之後, 保險公司把客戶的理賠材料寄回來了,

我從業這麼多年啊, 不斷有人問我說:買了很多份的保險, 將來萬一發生醫療費, 發票就一份, 我拿這些發票在第一家保險公司理賠了, 那第二家、第三家保險公司怎麼辦?其實您看到了保險公司理賠完成之後, 理賠材料的原件是要還給客戶的, 只不過發票上保險公司會蓋章注明已經理賠了多少錢, 這叫分割單, 目的是為了防止重複理賠。 那剩餘部分客戶還是可以拿到其他保險公司去理賠的。 比如說本案當中免賠的這一萬, 客戶本來就買了兩份保險, 那當然還要到另外一家保險公司去理賠。

理賠的時間是2017年的7月20日, 還是在互聯網平臺上發起了理賠申請, 流程都一樣。 把理賠材料上傳, 轉過天的7月21日,平臺通知理賠失敗。失敗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為病歷上有這麼一句話:右膝關節腫痛,絆腳索半年,保險公司認為這個屬於保單生效前的疾病症狀,所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各位咱們回顧一下,客戶是7月20號提交的理賠,出險的時間是6月,客戶的保單生效是2017年的2月。從6月倒推回去半年,那就是2016年底,的確在保險生效之前。可您別忘了客戶這個保險是續保的。他頭一年也保了,2016年2月就保了一年了,2017年2月又續保,所以保險公司出具的這個拒賠,這是不合理的。估計是保險公司搞錯了,客戶也跟平臺進行了溝通,重新發起了理賠,這次是7月21日發起理賠申請,7月24日平臺就通過了初審,7月25日客戶寄出了理賠材料,7月27日快遞被簽收。

各位您注意,兩次理賠快遞簽收時間都有,這說明什麼?這說明理賠的人心情是很急迫的,他會關心每一點點的進展,這更提醒了我們保險從業人員,一定要把客戶的理賠放在很重要很重要的位置,能快就別慢,可是這位聽眾這次的理賠體驗就不太好,用他的話說:漫長的等待,等待期間跟平臺也有過交涉,平臺說大公司的理賠案件多,所以比較慢了,說大公司理賠案件多這是必然的,慢一些我覺得可以解釋,但是我覺得有點太慢了,因為直到9月12日客戶才收到了理賠通知,通知他理賠款5274元。

各位您看,從7月20日客戶提起了理賠申請,直到9月12日,客戶才收到了理賠通知,這期間將近兩個月的時間是有點長了,但是這事到這還沒結束,通知客戶理賠款5274元,實際上當天客戶只收到了4688.4元,還少了一點。後來經過溝通,說是大公司付款付錯了,到9月14日,又補了一筆:586.05元,合計理賠款:5274.45元,這個理賠款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平臺也給了詳細的通知,我慢慢說,您慢慢聽,稍微有點亂。您可以拿筆在紙上畫一畫。當然了,這個理賠通知的截圖,我也會放到今天節目的下方。

計算過程:

總醫療費22939.69元減去醫保支付0,減去剔除費用17079.19元,減去免賠額0,,這個數字再乘以90%的報銷比例,最後得出來的金額5274.45元。剛才說了,有個剔除費用17079.19元,究竟剔除了什麼費用呢?

一共有四筆:頭一筆剔除了小公司的理賠款12939.69元,第二筆剔除了伙食費72元,第三筆剔除了床位費的超出費用67.5元,第四筆剔除了千元材料費扣除40%的費用4000元,這四筆錢分別是12939.69+72+67.5+4000,合計就是剔除的17079.19元,這個理賠到底對不對?各位我不知道您怎麼看,反正作為這個案例的當事人,我的這個聽眾,他覺得這個理賠是有問題的。

它產生了兩個疑問:

第一個疑問:小公司賠的錢為什麼要剔除出去?

第二個疑問:剔除出去的這四筆錢當中的千元材料費扣除40%的費用4000元是什麼意思?

後來又經過了反復的溝通,這其中包括跟平臺的溝通,也包括跟大公司直接的溝通。溝通過程當中,我的這個聽眾也在自己研讀條款。結果是他的第一個疑問得到了解決,在大公司的理賠過程當中,剔除掉小公司已經理賠的錢是合理的,不過這引發了他的另外一個思考,那是不是先到大公司去理賠,再到小公司去理賠,對於他來講更划算呢?這個疑問等一會我再解釋。

它的另外一個疑問:千元材料費百分之四十,這4000元剔除是怎麼一回事兒?客服電話給他做了解釋,他說他沒聽懂也沒記住,那咱就不知道具體情況是什麼了。這其中還有一個插曲就是我這個聽眾在跟平臺的客服溝通過程當中,他問這些千元材料費的問題,這個客服說會把他的問題回饋給大公司,但是由於大公司的理賠量很大,可能要等的時間比較長。那我這個聽眾就發火了,於是就威脅說如果讓我等的時間太久,我就打保監的電話去投訴,平臺的客服就表示說不要打保監的電話。能聽出來,您也是業內人士,應該知道投訴的話對平臺也不好,大公司這邊,我們平臺會繼續幫你盯著,下週一我們答覆你。

事後我瞭解到,我這位聽眾並不是業內人士,而是一位元真正意義上的客戶。只不過買的保險比較多,懂的也就多了。從事後的結果來看,幸虧他懂得多,在事情的處理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來,買保險時有一位專業的保險從業人員指導還是很重要的。

可是到了下週一,這個平臺並沒有聯繫我們這位聽眾,我們這位聽眾又跟平臺反復溝通了多次,平臺也很無奈,客服表示說他夾在客戶和大公司之間也是很難的,希望我們這個聽眾乾脆自己跟大公司聯繫算了,結果我們這位聽眾跟大公司的溝通也並不十分順暢。一直到了10月17日,這個事兒也沒有解決,最終我們這位聽眾還是打了保監的電話投訴。

他的投訴訴求是小公司理賠完剩下的1萬塊錢,大公司都要按照百分之九十理賠,也就是九千元。最終的投訴結果就是大公司理賠了這九千元。

接下來是我對這個案例的一些評價以及我的理解

先說小公司的理賠,小公司的理賠沒有問題!

免賠額一萬,不分社保內外,百分之百賠付,小公司就是這麼做的。另外小公司的這個合同上面有一句話:

若被保險人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份投保,但未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份就診並結算的,則保險人根據保險單上單獨約定的給付比例進行賠付。

這句話什麼意思?

就是說投保的時候客戶是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的,可是實際理賠的時候並沒有到社保去理賠,直接來小公司這邊理賠了,那麼小公司會根據保險單上單獨約定的比例進行賠付,可能就不是百分之百了,具體是多少要單獨約定。醫療保險是分有社保和無社保兩個費率的,有社保的費率要低一些,為什麼低呢?就是因為有社保的人發生了醫療風險,產生了醫療費之後要先去社保理賠,對於保險公司來講風險小一些,那費率低一些也可以理解。只不過有社保的人選擇了較低的費率,出險的時候你要不去社保理賠,直接來保險公司理賠了,顯然保險公司再按照百分之百給你理賠對保險公司是不公平的,那單獨約定一個理賠比例也可以理解。

據我們這位元聽眾反映的情況可以看出,他的媽媽是有社保的,投保也是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的,只不過由於是異地就醫,他的媽媽並沒有到當地的社保去理賠,而是直接到保險公司去理賠了,按理說應該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比例理賠,也就是說可以不是百分之百,可是投保過程當中並沒有單獨約定這個比例。因為保險的合同是格式合同,那格式合同如果有些地方有爭議,怎麼解釋都合理。那肯定得按照有利於格式合同的提供方的對方,也就是按照有利於客戶的方式來理解,既然沒有約定百分之百理賠,那就按照百分之百理賠,小公司就是這麼做的。

另外,小公司的這款保險的合同當中還有這麼一句:

被保險人從其他途徑已獲得的醫療費用補償可用於抵扣免賠額,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保險獲得的補償不可用於抵扣免賠額。

我給您翻譯一下:

也就是說客戶如果從其他的地方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只要這個其他的地方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公費醫療,那麼這些錢是可以抵扣免賠額的。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客戶先到大公司申請理賠,再到小公司申請理賠,對於客戶來講的確是更划算的。

大公司理賠

說完了小公司,咱們再說說大公司的理賠,理賠的體驗是不太好,理賠的週期呢也有點長,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是不是大公司的理賠服務真的有問題?

我跟您說呀,還真不是!這個是一個特例,為什麼呢?因為我專門找了一個熟悉這家大公司的人,問了問到底什麼情況?本案當中的理賠是大公司的深圳分公司做的,據說在此之前不久,大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理賠人員有一次比較大的流失,流失到行業的其他公司當中去了,或者說可能也有一些人不在這個行業了。熟悉保險行業的人都知道理賠的技術性是很高的,有經驗的人走了,臨時上來一些新人,由於前一波人員流失比較大,可能沒有辦法及時的補充上來能力比較好的理賠人員,就導致了這個理賠暫時還不順暢。所以這是一個特例,是一個暫時現象,絕不帶代表大公司的理賠服務不好!

再說說剛才爭論的一個焦點,這材料費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問題我也找了專人諮詢,在深圳,材料費60%計入社保,40%不計入社保,也就是說我如果花了1萬塊錢的材料費,其中6000塊錢可以拿到社保報銷。我不知道您還記不記得本案當中大公司的這款醫療險的責任是什麼。

對於客戶發生的醫療費,符合社保範圍的報銷90%,不符合社保範圍的,也就是自費的報銷60%。這個互聯網平臺給出的大公司的理賠比例當中是按照90%來理賠的,也就是說90%這個係數之前的基數是符合社保內的,符合社保內的自然要剔除掉不符合社保的自費的這一部分,那麼材料費剔除掉40%,這就是合理的了,那可能有人又有疑問了,剔除的這一部分不是還得拿出來按照60%來理賠嗎?為什麼這個理賠當中只按照90%來理賠了那60%的部分沒有顯示?這其實也簡單,因為客戶已經在小公司理賠了1萬多塊錢了,那這1萬多塊錢拿到大公司到底理賠的是社保內的部分還是社保外的部分呢?小公司那邊不區分,所以你沒有辦法說他是社保那個還是社保外的。那拿到大公司這來,這一萬多塊錢到底是按照社保內來算還是按照社保外的來算,對於客戶來講那結果是不一樣的,如果說這一萬多塊錢優先算社保內的,那客戶的損失就大了。如果優先算社保外的,客戶的損失就小一些。實際操作過程當中這1萬多塊錢是優先算社保外的,這樣對客戶是最有利的,所以您看到了大公司的理賠當中剩下的所有費用都按照90%理賠,也就是說客戶發生的社保外的費用一定是小於小公司已經理賠的這1萬多塊錢,這麼處理還是挺人性化的。

疑問

只是我也有個疑問,平臺的通知當中是這樣寫的,千元材料費扣除40%的費用,4000元,千元的40%應該是400元,怎麼是4000元呢?這個疑問我沒有找到合理的解釋。那我想有兩種可能:一種算錯了應該是400誤寫成4000了,那這個理賠要重新計算。另外一種可能“千元材料費”這五個字合在一起是一個標準名詞,這裡邊的千元並不是數字一千,它只是一個專有名詞。聽到我的節目的,您如果哪位熟悉這個名詞,對理賠啊或者說對醫療有瞭解,給我解釋解釋,那我會很感謝您。

另外我還有一個疑問,即使按照4000元來計算這個千元材料費的扣除額,我計算出來的理賠金額和第一次理賠這5000多塊錢還是不一樣的!我是這麼計算的,這個計算也挺複雜,我慢慢說您要是願意拿筆在紙上畫畫,那是更好。[(總發票22939.69-社保外4000)-(小公司理賠抵扣社保內部分12939.69-4000)-伙食費72-床位費超額67.5]*社保內報銷90%+小公司理賠抵扣社保外部分(4000-4000*社保外報銷60%)=8874.45。這是我算的結果。8874塊4毛5分錢,我假設的是4000塊錢的材料費,我裡邊的4000就是指這4000塊錢,同時我假設沒有其他的社保外費用。

不過我也聲明我不是專業做理賠的,您別看我是賣保險的,理賠我不敢說我懂,這個算的對不對。如果聽我節目的人覺得我哪裡有問題,我也希望您指正我。

另外咱們再多說幾句,剛才我也說了應該先去大公司理賠,再去小公司理賠,這樣的話利益是最大化的,那現在已經理賠完了,客戶還有沒有別的辦法呢?沒有怎麼辦呢?如果不嫌麻煩,可以先去大公司銷案,退還理賠款,然後再到小公司去銷案,退還理賠款。同時請求兩家保險公司之前開出的分割單或者發票上面的一些蓋章說明,讓保險公司補一份銷案說明,然後再從頭申請理賠。先大公司再小公司,不嫌麻煩,這麼做是可行的。說到這兒,這個案子就算聊完了,如果後續還有什麼進展。我覺得還有需要向您彙報,咱們再聊。

轉過天的7月21日,平臺通知理賠失敗。失敗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為病歷上有這麼一句話:右膝關節腫痛,絆腳索半年,保險公司認為這個屬於保單生效前的疾病症狀,所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各位咱們回顧一下,客戶是7月20號提交的理賠,出險的時間是6月,客戶的保單生效是2017年的2月。從6月倒推回去半年,那就是2016年底,的確在保險生效之前。可您別忘了客戶這個保險是續保的。他頭一年也保了,2016年2月就保了一年了,2017年2月又續保,所以保險公司出具的這個拒賠,這是不合理的。估計是保險公司搞錯了,客戶也跟平臺進行了溝通,重新發起了理賠,這次是7月21日發起理賠申請,7月24日平臺就通過了初審,7月25日客戶寄出了理賠材料,7月27日快遞被簽收。

各位您注意,兩次理賠快遞簽收時間都有,這說明什麼?這說明理賠的人心情是很急迫的,他會關心每一點點的進展,這更提醒了我們保險從業人員,一定要把客戶的理賠放在很重要很重要的位置,能快就別慢,可是這位聽眾這次的理賠體驗就不太好,用他的話說:漫長的等待,等待期間跟平臺也有過交涉,平臺說大公司的理賠案件多,所以比較慢了,說大公司理賠案件多這是必然的,慢一些我覺得可以解釋,但是我覺得有點太慢了,因為直到9月12日客戶才收到了理賠通知,通知他理賠款5274元。

各位您看,從7月20日客戶提起了理賠申請,直到9月12日,客戶才收到了理賠通知,這期間將近兩個月的時間是有點長了,但是這事到這還沒結束,通知客戶理賠款5274元,實際上當天客戶只收到了4688.4元,還少了一點。後來經過溝通,說是大公司付款付錯了,到9月14日,又補了一筆:586.05元,合計理賠款:5274.45元,這個理賠款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呢?平臺也給了詳細的通知,我慢慢說,您慢慢聽,稍微有點亂。您可以拿筆在紙上畫一畫。當然了,這個理賠通知的截圖,我也會放到今天節目的下方。

計算過程:

總醫療費22939.69元減去醫保支付0,減去剔除費用17079.19元,減去免賠額0,,這個數字再乘以90%的報銷比例,最後得出來的金額5274.45元。剛才說了,有個剔除費用17079.19元,究竟剔除了什麼費用呢?

一共有四筆:頭一筆剔除了小公司的理賠款12939.69元,第二筆剔除了伙食費72元,第三筆剔除了床位費的超出費用67.5元,第四筆剔除了千元材料費扣除40%的費用4000元,這四筆錢分別是12939.69+72+67.5+4000,合計就是剔除的17079.19元,這個理賠到底對不對?各位我不知道您怎麼看,反正作為這個案例的當事人,我的這個聽眾,他覺得這個理賠是有問題的。

它產生了兩個疑問:

第一個疑問:小公司賠的錢為什麼要剔除出去?

第二個疑問:剔除出去的這四筆錢當中的千元材料費扣除40%的費用4000元是什麼意思?

後來又經過了反復的溝通,這其中包括跟平臺的溝通,也包括跟大公司直接的溝通。溝通過程當中,我的這個聽眾也在自己研讀條款。結果是他的第一個疑問得到了解決,在大公司的理賠過程當中,剔除掉小公司已經理賠的錢是合理的,不過這引發了他的另外一個思考,那是不是先到大公司去理賠,再到小公司去理賠,對於他來講更划算呢?這個疑問等一會我再解釋。

它的另外一個疑問:千元材料費百分之四十,這4000元剔除是怎麼一回事兒?客服電話給他做了解釋,他說他沒聽懂也沒記住,那咱就不知道具體情況是什麼了。這其中還有一個插曲就是我這個聽眾在跟平臺的客服溝通過程當中,他問這些千元材料費的問題,這個客服說會把他的問題回饋給大公司,但是由於大公司的理賠量很大,可能要等的時間比較長。那我這個聽眾就發火了,於是就威脅說如果讓我等的時間太久,我就打保監的電話去投訴,平臺的客服就表示說不要打保監的電話。能聽出來,您也是業內人士,應該知道投訴的話對平臺也不好,大公司這邊,我們平臺會繼續幫你盯著,下週一我們答覆你。

事後我瞭解到,我這位聽眾並不是業內人士,而是一位元真正意義上的客戶。只不過買的保險比較多,懂的也就多了。從事後的結果來看,幸虧他懂得多,在事情的處理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也從側面反映出來,買保險時有一位專業的保險從業人員指導還是很重要的。

可是到了下週一,這個平臺並沒有聯繫我們這位聽眾,我們這位聽眾又跟平臺反復溝通了多次,平臺也很無奈,客服表示說他夾在客戶和大公司之間也是很難的,希望我們這個聽眾乾脆自己跟大公司聯繫算了,結果我們這位聽眾跟大公司的溝通也並不十分順暢。一直到了10月17日,這個事兒也沒有解決,最終我們這位聽眾還是打了保監的電話投訴。

他的投訴訴求是小公司理賠完剩下的1萬塊錢,大公司都要按照百分之九十理賠,也就是九千元。最終的投訴結果就是大公司理賠了這九千元。

接下來是我對這個案例的一些評價以及我的理解

先說小公司的理賠,小公司的理賠沒有問題!

免賠額一萬,不分社保內外,百分之百賠付,小公司就是這麼做的。另外小公司的這個合同上面有一句話:

若被保險人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份投保,但未以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份就診並結算的,則保險人根據保險單上單獨約定的給付比例進行賠付。

這句話什麼意思?

就是說投保的時候客戶是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的,可是實際理賠的時候並沒有到社保去理賠,直接來小公司這邊理賠了,那麼小公司會根據保險單上單獨約定的比例進行賠付,可能就不是百分之百了,具體是多少要單獨約定。醫療保險是分有社保和無社保兩個費率的,有社保的費率要低一些,為什麼低呢?就是因為有社保的人發生了醫療風險,產生了醫療費之後要先去社保理賠,對於保險公司來講風險小一些,那費率低一些也可以理解。只不過有社保的人選擇了較低的費率,出險的時候你要不去社保理賠,直接來保險公司理賠了,顯然保險公司再按照百分之百給你理賠對保險公司是不公平的,那單獨約定一個理賠比例也可以理解。

據我們這位元聽眾反映的情況可以看出,他的媽媽是有社保的,投保也是以有社保的身份投保的,只不過由於是異地就醫,他的媽媽並沒有到當地的社保去理賠,而是直接到保險公司去理賠了,按理說應該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比例理賠,也就是說可以不是百分之百,可是投保過程當中並沒有單獨約定這個比例。因為保險的合同是格式合同,那格式合同如果有些地方有爭議,怎麼解釋都合理。那肯定得按照有利於格式合同的提供方的對方,也就是按照有利於客戶的方式來理解,既然沒有約定百分之百理賠,那就按照百分之百理賠,小公司就是這麼做的。

另外,小公司的這款保險的合同當中還有這麼一句:

被保險人從其他途徑已獲得的醫療費用補償可用於抵扣免賠額,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保險獲得的補償不可用於抵扣免賠額。

我給您翻譯一下:

也就是說客戶如果從其他的地方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只要這個其他的地方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公費醫療,那麼這些錢是可以抵扣免賠額的。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客戶先到大公司申請理賠,再到小公司申請理賠,對於客戶來講的確是更划算的。

大公司理賠

說完了小公司,咱們再說說大公司的理賠,理賠的體驗是不太好,理賠的週期呢也有點長,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是不是大公司的理賠服務真的有問題?

我跟您說呀,還真不是!這個是一個特例,為什麼呢?因為我專門找了一個熟悉這家大公司的人,問了問到底什麼情況?本案當中的理賠是大公司的深圳分公司做的,據說在此之前不久,大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理賠人員有一次比較大的流失,流失到行業的其他公司當中去了,或者說可能也有一些人不在這個行業了。熟悉保險行業的人都知道理賠的技術性是很高的,有經驗的人走了,臨時上來一些新人,由於前一波人員流失比較大,可能沒有辦法及時的補充上來能力比較好的理賠人員,就導致了這個理賠暫時還不順暢。所以這是一個特例,是一個暫時現象,絕不帶代表大公司的理賠服務不好!

再說說剛才爭論的一個焦點,這材料費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問題我也找了專人諮詢,在深圳,材料費60%計入社保,40%不計入社保,也就是說我如果花了1萬塊錢的材料費,其中6000塊錢可以拿到社保報銷。我不知道您還記不記得本案當中大公司的這款醫療險的責任是什麼。

對於客戶發生的醫療費,符合社保範圍的報銷90%,不符合社保範圍的,也就是自費的報銷60%。這個互聯網平臺給出的大公司的理賠比例當中是按照90%來理賠的,也就是說90%這個係數之前的基數是符合社保內的,符合社保內的自然要剔除掉不符合社保的自費的這一部分,那麼材料費剔除掉40%,這就是合理的了,那可能有人又有疑問了,剔除的這一部分不是還得拿出來按照60%來理賠嗎?為什麼這個理賠當中只按照90%來理賠了那60%的部分沒有顯示?這其實也簡單,因為客戶已經在小公司理賠了1萬多塊錢了,那這1萬多塊錢拿到大公司到底理賠的是社保內的部分還是社保外的部分呢?小公司那邊不區分,所以你沒有辦法說他是社保那個還是社保外的。那拿到大公司這來,這一萬多塊錢到底是按照社保內來算還是按照社保外的來算,對於客戶來講那結果是不一樣的,如果說這一萬多塊錢優先算社保內的,那客戶的損失就大了。如果優先算社保外的,客戶的損失就小一些。實際操作過程當中這1萬多塊錢是優先算社保外的,這樣對客戶是最有利的,所以您看到了大公司的理賠當中剩下的所有費用都按照90%理賠,也就是說客戶發生的社保外的費用一定是小於小公司已經理賠的這1萬多塊錢,這麼處理還是挺人性化的。

疑問

只是我也有個疑問,平臺的通知當中是這樣寫的,千元材料費扣除40%的費用,4000元,千元的40%應該是400元,怎麼是4000元呢?這個疑問我沒有找到合理的解釋。那我想有兩種可能:一種算錯了應該是400誤寫成4000了,那這個理賠要重新計算。另外一種可能“千元材料費”這五個字合在一起是一個標準名詞,這裡邊的千元並不是數字一千,它只是一個專有名詞。聽到我的節目的,您如果哪位熟悉這個名詞,對理賠啊或者說對醫療有瞭解,給我解釋解釋,那我會很感謝您。

另外我還有一個疑問,即使按照4000元來計算這個千元材料費的扣除額,我計算出來的理賠金額和第一次理賠這5000多塊錢還是不一樣的!我是這麼計算的,這個計算也挺複雜,我慢慢說您要是願意拿筆在紙上畫畫,那是更好。[(總發票22939.69-社保外4000)-(小公司理賠抵扣社保內部分12939.69-4000)-伙食費72-床位費超額67.5]*社保內報銷90%+小公司理賠抵扣社保外部分(4000-4000*社保外報銷60%)=8874.45。這是我算的結果。8874塊4毛5分錢,我假設的是4000塊錢的材料費,我裡邊的4000就是指這4000塊錢,同時我假設沒有其他的社保外費用。

不過我也聲明我不是專業做理賠的,您別看我是賣保險的,理賠我不敢說我懂,這個算的對不對。如果聽我節目的人覺得我哪裡有問題,我也希望您指正我。

另外咱們再多說幾句,剛才我也說了應該先去大公司理賠,再去小公司理賠,這樣的話利益是最大化的,那現在已經理賠完了,客戶還有沒有別的辦法呢?沒有怎麼辦呢?如果不嫌麻煩,可以先去大公司銷案,退還理賠款,然後再到小公司去銷案,退還理賠款。同時請求兩家保險公司之前開出的分割單或者發票上面的一些蓋章說明,讓保險公司補一份銷案說明,然後再從頭申請理賠。先大公司再小公司,不嫌麻煩,這麼做是可行的。說到這兒,這個案子就算聊完了,如果後續還有什麼進展。我覺得還有需要向您彙報,咱們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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