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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工傷保險認定流程及賠償標準(1

2018年1月18日國家統計局公佈了最新統計資料,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有了新變化, 最新的為全國統一標準為727920元, 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 增加了55600元。

今天51醬跟大家聊一下工傷保險的認定流程及賠付標準:

/ 工傷認定賠付三步走 /

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首先, 用工單位要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要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 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 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如果出現用人單位不為受傷員工申請的話, 受傷員工(或受傷員工家屬)可以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特別注意: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 如果單位沒有這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認定所需材料:

● 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影本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 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認定流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 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 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勞動能力鑒定

醫療期結束後,

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 應當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 申請人可以是單位、受傷員工或受傷員工的家屬。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後, 將會據此計算賠付數額。

工傷保險賠償

工傷保險賠償項目有:

根據受傷情況, 確定賠償專案。

原則上是由單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 由工商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 那麼就由單位支付。 雙方對此有爭議的話,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工傷待遇詳細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7條)

應繳未繳情況下的責任以及補繳: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 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 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62條)

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如上圖所示

其中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上圖所示

說明: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停薪留職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

計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時是否包括加班費,實務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4條規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按勞動者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包含加班工資在內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確定。

《上海高院民一庭調研與參考》(〔2014〕15號)傾向認為,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不應包含加班工資。

停工留薪期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如何確定?各地並無統一做法。

比如,《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所在單位未派人護理的,應當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護理費。

評殘後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超出目錄及服務標準的醫藥費該由工傷職工還是用人單位承擔,目前實踐中各地處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數地區的做法是用人單位不承擔。比如:

浙江高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

十六、用人單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勞動者工傷醫療費超出社保基金報銷目錄範圍的費用,如何承擔?

答:用人單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勞動者工傷醫療費超出社保基金報銷目錄範圍的費用原則上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但超出目錄範圍的費用經用人單位同意或者認可的除外。

深圳《2016年全市社會保險爭議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

三、用人單位已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以實際支出的工傷醫療費高於社保部門償付的醫療費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補足的,不予支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工傷康復費&復發待遇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輔助器具一般應當限於輔助日常生活及生產勞動之必需,並採用國內市場的普及型產品。工傷職工選擇其他型號產品,費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個人自付。

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1月18日公佈的統計資料,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長8.3%,這個資料,直接影響職工工亡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說明:如果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則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故員工因工死亡的,近親屬可獲得三項費用,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①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變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數萬元。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最新資料,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這個標準沒有地域之分,全國統一。

②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這個標準同樣每年會有變化。

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資為7706元,則喪葬補助金為7706元×6=46236元。

③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時上述撫恤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注:以上標準均基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最新統計資料歸納總結。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如上圖所示

其中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上圖所示

說明: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停薪留職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確定。

計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時是否包括加班費,實務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待遇案件的裁判指引》第14條規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按勞動者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包含加班工資在內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確定。

《上海高院民一庭調研與參考》(〔2014〕15號)傾向認為,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不應包含加班工資。

停工留薪期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如何確定?各地並無統一做法。

比如,《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所在單位未派人護理的,應當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護理費。

評殘後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超出目錄及服務標準的醫藥費該由工傷職工還是用人單位承擔,目前實踐中各地處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數地區的做法是用人單位不承擔。比如:

浙江高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二)》

十六、用人單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勞動者工傷醫療費超出社保基金報銷目錄範圍的費用,如何承擔?

答:用人單位已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勞動者工傷醫療費超出社保基金報銷目錄範圍的費用原則上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但超出目錄範圍的費用經用人單位同意或者認可的除外。

深圳《2016年全市社會保險爭議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

三、用人單位已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以實際支出的工傷醫療費高於社保部門償付的醫療費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補足的,不予支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工傷康復費&復發待遇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輔助器具一般應當限於輔助日常生活及生產勞動之必需,並採用國內市場的普及型產品。工傷職工選擇其他型號產品,費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個人自付。

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據國家統計局2018年1月18日公佈的統計資料,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長8.3%,這個資料,直接影響職工工亡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說明:如果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則上述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故員工因工死亡的,近親屬可獲得三項費用,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項費用標準如下:

①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變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數萬元。

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最新資料,2017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這個標準沒有地域之分,全國統一。

②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這個標準同樣每年會有變化。

公式:當地社平工資×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資為7706元,則喪葬補助金為7706元×6=46236元。

③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時上述撫恤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注:以上標準均基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最新統計資料歸納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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