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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食藥監局處方藥銷售管理工作實現新突破

2017年以來, 洛陽市食藥監局堅持問題導向, 瞄準藥品分類管理發力點, 不斷創新工作舉措, 著力解決藥品流通環節突出問題, 採取示範帶動、專項整治等有力措施, 處方藥銷售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領導重視, 從嚴從實規範市場秩序。 2017年9月印發《處方藥銷售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從建章立制、藥師在崗、處方藥規範銷售等方面加強全市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管理工作;召開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會議, 學習貫徹《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 要求企業加強員工培訓,

認真做好自查自糾。

二、以點帶面, 打造處方藥銷售示範街。 經過排查研判, 選取藥店相對集中、基礎條件較好的中州中路, 將其打造為處方藥銷售示範街, 並將示範創建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抓手, 加強對示範街的巡查及宣傳培訓。

三、疏堵並重, 破解“影子藥師”監管矛盾。 加大稽查力度, 嚴打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的違法違規行為, 倒逼經營單位不斷規範銷售活動, 累計檢查藥品零售企業527家, 責令改正137家, 警告100家, 立案38起;為徹底解決掛證問題, 對不具備處方藥銷售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核減處方藥銷售資質, 截至目前核減60餘家。

四、科技加持, 強化落實便民利民舉措。 為保障用藥安全和方便群眾購藥政策落到實處,

鼓勵企業採用新技術解決零售藥店處方來源困難問題。

五、宣傳發動, 增進公眾合理用藥意識。 通過企業負責人座談會、定期約談、建立微信群等多種管道, 向藥品零售企業宣傳法律法規、發送藥品安全警示、講解典型案例, 樹立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 扎實開展“安全用藥月”活動, 廣泛普及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基本常識, 使公眾充分認識到濫用抗菌藥物的危害, 以及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的重要性。 (趙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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