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 一輛小黃車(兩個輪子的那種), 為了赴宴, 便踏上了去濱河新區的高速。
報告, 1月23日下午高速交警發現, 一輛小黃車晃晃悠悠的在青銀高速上行駛!
速度幾十邁
心情是自由自在
希望終點是愛琴海
全力蹬車 濱河新區就在彼岸
民警急忙下車查看, 原來, 騎小黃車的小夥叫徐嗖(化名), 他受朋友之邀到濱河新區赴宴。
剛畢業的徐嗖, 由於囊中羞澀, 捨不得坐車, 為了省錢, 於是大冷天冒著嚴寒騎著共用單車就上了高速。
徐嗖從銀川市區掃碼了一輛小黃車, 然後偷偷從銀川東收費站邊道進入高速公路, 直到被民警發現。
民警對徐嗖的行為予以嚴厲批評
並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危害性
可徐嗖卻不樂意了
徐嗖
我“葉良辰”從北京騎自行車到天津都沒有人管, 怎麼到寧夏就不行了?
對於徐嗖的疑問
民警哭笑不得
但還是耐心地向其解釋
在看到相關的法律依據後
徐嗖才誠懇的接受了批評
並表示以後不會再騎自行車上高速了
隨後
民警將小黃車及徐嗖一同帶上警車
帶離了高速公路
徐嗖終於沒受凍, 還省下了這筆車費
交警提示:行人上高速是一種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給自己的生命及高速公路安全行車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
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騎車隨風有夢作翅膀
敢愛敢做高速闖一闖
哪怕遇見再大的風險再大的浪
也會有不一樣的目光
記者:寇莉蘋
看完點個這是個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