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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說,她不重男輕女,一樣的愛 女兒的我聽後卻萬般酸楚

我家裡兩姐弟, 我是姐姐, 從小, 我學習成績就好, 模樣兒也長得好, 家裡親朋鄰居都誇我父母生了個好女兒, 而弟弟不止調皮搗蛋, 學習還不好, 爸媽要操心的很多。

22歲以前, 我一直沒覺得父母對我們姐弟的愛有偏差。 零用錢我們一樣, 吃穿用度一樣, 重視程度也一樣。 開始有偏重, 應該是從我22歲開始吧。

可是沒想到, 從此後, 我再沒從家裡得到過一分錢。 就算到我出嫁時, 父母也沒有給陪嫁, 只是把男方家給的彩禮全部給我, 當是陪嫁。 而他們自己沒有往外掏一分錢。

還有就是家裡的老房子拆遷, 得到的賠償款和房子, 做為女兒的我什麼也沒分到。

其實, 這些錢物我倒不是太放在心上, 必竟我是女兒。 可是, 父母的有些態度就讓人很不舒服了。 我大學畢業後, 工作中有男生追求, 朋友約出去晚一些, 父母就不停電話催, 不給出去玩, 還規定晚上10點一定要回家。

因為一次晚回家, 媽媽罵我, 如果我有什麼意外, 不是讓做弟弟的沒有臉面。

後來, 我27歲了還沒有男朋友, 媽媽又開始著急了, 覺得我給家裡丟了臉。 她問都沒問我, 就讓表姐在省城給我找了份工作。 從此, 我離開家, 獨自一個人在外面生活, 直到出嫁。

每一次, 媽媽在親戚面前說, 兒子女兒一樣重要, 一樣愛時, 我心裡真的酸酸的。 我能清楚的分清在爸媽心裡, 弟弟始終比我重要, 因為我是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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