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養殖企業遇到騰退不給補償怎麼辦?

騰退, 對於土地使用者來說, 在既無合法征地手續, 又非拆違的情況下, 集體土地上的騰退就是村委會或者鄉鎮政府聯合開發商想要使用某塊集體土地而實施的行為。 對於房屋所有者來說, 拆遷過程中房屋所有權人要從原來的房屋中騰退出來, 騰退作為拆遷的必然結果。 騰退得分是臨時徵用還是拆遷騰退。 如果是臨時徵用的話, 可能經過一點時間會還給你, 一般不給補償。 但這種情況現實中很少, 一般都是環保治理騰退, 土地收儲騰退, 不會返還給原企業。 這就涉及到拆遷, 騰退是拆遷的前提,

這時是應當有補償的, 參照拆遷補償標準。 具體的補償專案包括廠房、設備的補償、搬遷費、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

例如:北京大興的趙先生2003年與村委會簽訂的租地合同, 合同期限至2028年, 土地為統一批的養殖用地, 同年自建的400平養牛場, 但是一直沒有辦理營業執照。

2017年11月遇到政府土地騰退要拆掉廠房, 但是無任何補償。

一般在企業遇到拆遷時最好是先審視一下自身有無違法之處。 這樣才能在爭取補償時贏取主動。 該案中的焦點問題在於不予補償有沒有法律依據。 是由於存在違章建築還是由於沒有營業執照?如果你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 只不過沒有房產的建造手續並且建造的年限和時間都是在2008年之前, 那就不用恐慌。 那個時候國家調整違章建築的基本法律《城鄉規劃法》還沒有實施, 現在拿著城鄉規劃法以及地方性的城鄉規劃條例來約束你當時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溯及力的, 也就是說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 而且最終要的是土地, 土地使用權完全在你手裡,

就是建築真的被認為違章建築對於你來講沒有任何意義, 也就是說對於對方來講達不到騰退和索要土地的目的。 所以說完全的土地使用權以及房屋建造在08年之前, 我認為即便沒有相關的房產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也不用過於擔心, 在實踐中基本沒有太大的風險。 所以對於03年在養殖用地上建的廠房是不能一刀切為違章建築的, 這可能只是拆遷方以拆違促拆遷達到騰退目的的手段。

至於無營業執照能否以此來否定應當給予的補償, 這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最多只能算作違法經營, 在補償時沒有停產停業損失這方面的補償。 但是對於企業來說, 停產停業這方面的損失補償在整個拆遷補償中占比還是很大的,

所以企業主一定要注重審視自身合法性, 興辦企業之初注意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比如土地手續, 規劃審批手續, 工商稅務登記, 消防安監手續以及環評手續等, 以免遇到拆遷給拆遷方留下可乘之機, 給補償爭取工作造成困擾和阻礙。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