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0歲了,
老公比我大一歲,
我們結婚已經25年了。
年輕時我在民營企業工作,
老公的工作雖然工資不是很高,
但比較穩定,
且發展前景較好。
我工作幾年後, 因為企業效益不好, 就下崗了。 下崗前, 單位一直給交著養老保險, 雖然不多, 但有比沒有好。 可是自從下崗後, 單位就不再給交了, 中間就斷了幾年。
前年, 國家有政策, 對於類似我這樣情況的員工, 最後一年時間, 把之前幾年欠的養老保險補交完, 退休後可以正常享受待遇。 這是個好機會, 就跟老公商量把欠的幾年補交了, 結果老公說, “不用交, 我的退休金夠咱倆用了”, 想著也是, 補交的話是一筆不少的錢, 人老了也花不了多少錢, 老公的退休金夠用了。
現在才知道, 我當時做出了一個多麼愚蠢的決定。 因為沒有工資, 所以日常的花銷都得問老公要, 剛下崗時, 老公每個月會把生活費準時給我, 可是時間一長, 生活費給的就不準時了, 有時兩個月給一次, 有時甚至時間更長。 最後沒辦法, 我就只能問老公要了, 老公卻說, “怎麼又花完了, 不是才給過生活嗎”, “你知道現在東西多貴嗎, 每個月1500元, 我都是省了又省才堅持這麼長時間, 你還嫌花的快?”, “整天就知道伸手要錢,
伸手向人要錢的日子真的很難過, 老話說的好, “誰有都不如自己有, 丈夫有還得隔層手”, 說的就是, 女人, 一生別指望任何人來養你, 一定要自強自立, 這才是唯一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