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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聽說了嗎?以後車子都沒有保險杠了?

“保險杠”這詞的歷史, 在普通話字典裡的悠久程度堪比“發動機”。 這個零件作為車身覆蓋件中知名度最高, 同時責任也最重大的一位, 它其實也隨著汽車的發展一直變換著自己的樣式。 如同它的名字, 保險杠是為了保護車身而存在的部件。 除了保護作用, 它還承擔著車身造型、風阻係數、行人保護等多項職務。

保險杠的英文原文名稱為“bumper”, 直譯過來是“緩衝器”。 如果發生碰撞, 保險杠該做的事是夾在車身與被撞物體之間, 起緩衝作用, 吸收撞擊的能量。 而一些人認為保險杠就應該硬的像石頭, 遇到碰撞不能變形, 否則是偷工減料, 這是對於汽車安全性認知的一個典型誤區了。

不過最初的汽車並沒有保險杠這個東西, 從圖中顯而易見, 沒人會想到給一輛三輪子安裝外部緩衝裝置——能走就不錯了, 還用得著緩衝?

最早的保險杠問世於1901年, 由英國人Frederick Simms發明。 此後的一段時間內, 保險杠這個在現代是個車都有的東西, 也未能得到廣泛的普及。 要說原因嘛, 可能是當時汽車太少了, 發生碰撞的可能性不高。 車禍是個稀罕事, 那麼當時的人自然也就沒有多少保護車、保護人的意識。 另一個原因則跟鼻祖三輪車差不多——那時候的車都太慢了, 能跑個時速二、三十公里都算“性能車”了, 裝個保險杠不光不能緩衝, 還多了個“一碰就掉”的耗材。

一開始運用在汽車上的那些保險杠全都簡單粗暴, 要麼是一橫條鐵皮、要麼是一塊“鐵柵欄”, 還有些把形式主義視作糞土的車輛直接拿個工字鋼就實現保險杠的功能了。

然而人類對於美的追求充分體現在汽車身上的各個部分, 保險杠當然也不例外。 在車頭車尾直不楞登地橫掛兩條鐵雖然在當時還算比較實用, 但這種五大三粗的做法顯然太直男。 於是要麼風騷要麼死亡的美國人在二十世紀50年代琢磨出了防撞錐這種東西, 用以“複雜化”保險杠, 或者直接將其取代。

不過防撞錐的設計意圖令人有些費解,兩顆齙牙放在車頭,並不能提高保險杠的實用性,要說它出現的意義是配合那個年代車身造型的風潮,倒是更容易令人信服。大概是特定時代的特殊印記,50年代的美國車,“子彈”或“火箭”形狀的設計項目遍佈周身。那時候又沒有那麼多惱人的安全法規,天馬行空就是一個汽車設計師的職業道德。而防撞錐本身也很符合這類主題。

大概把子彈放在車頭的做法太暴躁,再加之出於碰撞安全的考慮,防撞錐後來又慢慢演變成防撞塊。再後來,隨著行人保護逐漸受到重視以及人們審美的改變,這些突出於車體的緩衝設計逐漸消失。

到了七、八十年代,得益于材料的進步,硬塑膠材質的保險杠開始大規模取代過去銀光閃閃的鐵皮製品。塑膠保險杠雖然看起來屌絲,遠不如鐵杠那般浮華,但較軟的質地及相對易碎的性質能顯著降低碰撞時對行人的傷害。並且因為塑膠的可塑性比金屬要好得多,用它來製作保險杠也更容易實現花樣翻新的造型設計。

塑膠杠的出現是保險杠發展史上的一個轉捩點。在這之後,保險杠本身,甚至汽車覆蓋件安全性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緩衝與吸能的概念開始受到重視。為了彌補塑膠保險杠的“軟”,杠的內部開始逐漸出現內構部件——防撞梁及吸能盒,它們承擔起全部的吸能作用,外面的塑膠殼主要負責“貌美如花”。同時,獨立的緩衝吸能結構顯著提高了保險杠的性能。當然,所謂的吸能並不是在碰撞中挺身而出,用“生命”來保護車內乘客,吸能內構的作用在於:降低車身部件(如燈具、後備箱蓋等等)在低速碰撞時的損傷,從而降低維修費用。

由於保險杠變得複雜得多,各國家的安全法規也開始針對車輛保險杠作出自己的要求。例如在北美,保險公司並不給例如燈具等易損件提供賠付,所以美國法律要求本土出售的車必須配備防撞梁,我國也採用這一做法。而在日本,保險公司對易損件給予理賠,並且日本路上的平均車速超過了防撞梁發揮作用的範圍,再加上節約停車空間等因素,日本的法規並不要求車廠安裝防撞梁。所以就出現了很多同一款車擁有長短兩種保險杠的情況,飛度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而如今很多車已經沒有獨立存在的前保險杠了,車頭除了兩個燈只剩一張大臉這種情況愈發常見。大多數新車的進氣格柵、水箱格柵、霧燈等部件與保險杠整合為一體,在視覺效果上也“協同作戰”,關聯在一起來展示車頭的設計風格。一些極端車型甚至還直接取消了後保險杠,例如本田StepWGN。

保險杠的材質也更加豐富,塑膠與金屬的接合搭配在高級車上已屢見不鮮。但在功能上,如今的保險杠除了原本的造型、空力、吸能這些作用,它還多了一項承載其他硬體的用途。諸如雷達、大燈清洗甚至攝像頭等部件都以保險杠作為“託盤”安裝在車上。

那麼保險杠會消失嗎?當然不會。不過可以預見的是,隨著保險杠的發展,這個部件從造型設計角度的獨立身份將逐漸淡去,以後將“前杠”稱為“前臉”恐怕會更合適。而在功能上,它的作用無可替代,並且隨著車輛智慧化的發展,保險杠的承載作用將愈發重要。就這樣,週末愉快。

不過防撞錐的設計意圖令人有些費解,兩顆齙牙放在車頭,並不能提高保險杠的實用性,要說它出現的意義是配合那個年代車身造型的風潮,倒是更容易令人信服。大概是特定時代的特殊印記,50年代的美國車,“子彈”或“火箭”形狀的設計項目遍佈周身。那時候又沒有那麼多惱人的安全法規,天馬行空就是一個汽車設計師的職業道德。而防撞錐本身也很符合這類主題。

大概把子彈放在車頭的做法太暴躁,再加之出於碰撞安全的考慮,防撞錐後來又慢慢演變成防撞塊。再後來,隨著行人保護逐漸受到重視以及人們審美的改變,這些突出於車體的緩衝設計逐漸消失。

到了七、八十年代,得益于材料的進步,硬塑膠材質的保險杠開始大規模取代過去銀光閃閃的鐵皮製品。塑膠保險杠雖然看起來屌絲,遠不如鐵杠那般浮華,但較軟的質地及相對易碎的性質能顯著降低碰撞時對行人的傷害。並且因為塑膠的可塑性比金屬要好得多,用它來製作保險杠也更容易實現花樣翻新的造型設計。

塑膠杠的出現是保險杠發展史上的一個轉捩點。在這之後,保險杠本身,甚至汽車覆蓋件安全性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緩衝與吸能的概念開始受到重視。為了彌補塑膠保險杠的“軟”,杠的內部開始逐漸出現內構部件——防撞梁及吸能盒,它們承擔起全部的吸能作用,外面的塑膠殼主要負責“貌美如花”。同時,獨立的緩衝吸能結構顯著提高了保險杠的性能。當然,所謂的吸能並不是在碰撞中挺身而出,用“生命”來保護車內乘客,吸能內構的作用在於:降低車身部件(如燈具、後備箱蓋等等)在低速碰撞時的損傷,從而降低維修費用。

由於保險杠變得複雜得多,各國家的安全法規也開始針對車輛保險杠作出自己的要求。例如在北美,保險公司並不給例如燈具等易損件提供賠付,所以美國法律要求本土出售的車必須配備防撞梁,我國也採用這一做法。而在日本,保險公司對易損件給予理賠,並且日本路上的平均車速超過了防撞梁發揮作用的範圍,再加上節約停車空間等因素,日本的法規並不要求車廠安裝防撞梁。所以就出現了很多同一款車擁有長短兩種保險杠的情況,飛度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而如今很多車已經沒有獨立存在的前保險杠了,車頭除了兩個燈只剩一張大臉這種情況愈發常見。大多數新車的進氣格柵、水箱格柵、霧燈等部件與保險杠整合為一體,在視覺效果上也“協同作戰”,關聯在一起來展示車頭的設計風格。一些極端車型甚至還直接取消了後保險杠,例如本田StepWGN。

保險杠的材質也更加豐富,塑膠與金屬的接合搭配在高級車上已屢見不鮮。但在功能上,如今的保險杠除了原本的造型、空力、吸能這些作用,它還多了一項承載其他硬體的用途。諸如雷達、大燈清洗甚至攝像頭等部件都以保險杠作為“託盤”安裝在車上。

那麼保險杠會消失嗎?當然不會。不過可以預見的是,隨著保險杠的發展,這個部件從造型設計角度的獨立身份將逐漸淡去,以後將“前杠”稱為“前臉”恐怕會更合適。而在功能上,它的作用無可替代,並且隨著車輛智慧化的發展,保險杠的承載作用將愈發重要。就這樣,週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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