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補償方案的理解
法律條文:《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 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條文解讀:
本條第一款規定了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由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 旨在規範徵收補償程式, 減少徵收補償中的矛盾糾紛。 根據《條例》第4條的規定, 該部門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職能部門。 該款還規定了徵收補償方案的報送對象是市、縣級人民政府, 這是房屋徵收決定的權力主體。
本條第2款規定了徵收補償方案的部門論證程式。 收到房屋徵收部門上報的徵收補償方案後,
本條第2款同時規定了公開徵求意見的程式。 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修改後,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公告, 徵求公眾意見, 明確徵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 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政府的徵收活動, 切實保證在徵收、補償活動過程中統籌兼顧公共利益和被徵收人利益,
實踐應用:
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的原則有哪些?
合法。 即徵收補償方案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例規定, 比如, 補償方式、徵收評估、保障被徵收人居住條件等。
合理。 即徵收補償方案的內容應當是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 徵收範圍大小合適, 補償標準公正公平, 設定的獎勵應當科學。
可行。 徵收補償方案的內容, 除符合法律法規外, 還應當因地制宜, 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 比如考慮當地的氣候條件、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因素。
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包括哪些方面?
徵收補償方案的論證內容包括需用地的建設專案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