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印發《固定污染源煙氣》(HJ/T 75-2007)?
答:污染源線上監測是污染源排放即時動態監控的有效技術手段, 為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提供依據, 對提高環境監測的效率, 提升環保監控的現代化水準, 具有重要意義。 現行的HJ/T 75-2007標準無法完全支持現階段的環境管理, 亟需修訂,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並依法公開排放資訊”“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對自動監測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是隨著排汙許可制和排汙費改稅的推進, 排汙單位需要說明自身的排汙情況, 並對自動監測資料品質負責;
三是由於環境管理要求的逐步加嚴和廢氣污染治理技術的迅速發展, 現行的HJ/T 75-2007標準對自動監測設備的技術指標要求已經難以滿足需要;
四是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資料品質的意見》要求, 取消環保部門負責的有效性審核, 改由排汙單位對自動監測資料品質負責, 因此需要對現行標準中與之不相適應的條款進行修訂。
問:新發佈的HJ 75標準較之前主要修改了哪些內容?
答:HJ 75的修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細化了線上監測設備安裝要求, 規範了安裝位置, 對無法滿足安裝位置要求的現有污染源提出了解決方案;細化採樣平臺要求, 明確了採樣平臺長度、寬度、到達方式以及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二是細化調試檢測要求, 增加了含濕量測定相關要求, 修訂了相關技術指標;
三是刪除了要求環保部門對線上監測設備進行驗收的表述, 收嚴了技術驗收指標要求, 尤其是大幅收嚴了低濃度顆粒物的技術指標要求以滿足超低排放的需要;增加了對濕度監測單元的技術指標要求;
四是明確了定期巡檢和維護要求,
五是修訂了資料審核和處理要求, 明確資料無效時間段的概念以及對資料無效時間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量的補遺、修約方法;
六是補充完善了方法附錄, 對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的調試、驗收、巡檢、維護等給出可供參考的記錄範式。
問:HJ 75標準的修訂對今後的環境管理工作有哪些意義?
答:修訂後HJ 75標準的實施明確了企業對自動監測設備和自動監測資料的主體責任, 對於支撐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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