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總則網路虛擬財產的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27條規定: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
網路虛擬財產是隨著互聯網發展而產生的一種非物化的財產形式, 目前針對網路虛擬財產雖無統一的定義, 但從其特點可知, 網路虛擬財產主要指依附於網路虛擬空間, 以數位化形式存在的, 具有一定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 既相對獨立又具有獨佔性的資訊資源。
網路虛擬財產作為一種全新的權利保護類型寫進《民法總則》, 給予了互聯網時代背景下的社會公眾有效的制度保護。
1、廣義上的虛擬財產指的是包括電子郵件、網路帳號等能為人所擁有和支配的具有財產價值的網路虛擬物。 “能夠為人所擁有和支配並且具有一定價值的網路虛擬物和其他財產性權利都可以看作廣義上的虛擬財產”,
2、狹義的虛擬財產一般指指網路遊戲中存在的財物,
三、網路虛擬財產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