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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失皇后的末代皇妃,溥儀恨之入骨的女人,她甯做百姓也不做貴妃

1921年, 已經退位10年的16歲末代皇帝溥儀在新思潮的影響下脫掉龍袍穿上西服還剪了辮子, 這讓靠著皇帝尊號拿著優待歲費過著富足生活的太妃王公大臣們著急萬分, 為了拴住年輕皇帝他們決定讓他結婚, 而溥儀則認為這是成人的標誌, 以後再也不用受別人的管束, 所以他欣然答應。

由於皇室此時沒能力再按祖制挑選秀女, 所以就通過用照片來選皇后。 雖然皇帝已經退位, 但是參加皇后海選的佳麗照片還是如雪片般絡繹不絕地送到皇宮, 在太妃王公大臣的多輪嚴格篩選下最後只有4張照片送到了溥儀面前。 當時因照相技術落後, 相片上只能看清人的大體輪廓, 應付了事的溥儀也未加端詳就隨手在一張看似順眼的照片上畫了一個圈。

照片上的人名叫文繡, 一旁的端康太妃見狀表示強烈不滿並直言讓溥儀挑選婉容, 本就對選誰做皇后並不在意的溥儀為了息事寧人便在婉容的照片上畫了個圈, 在場的王公貴族們見狀又搬出皇帝必須有一後一妃的祖制, 溥儀雖不情願但無奈之下還是選了文繡為妃。

1922年12月1日, 清王室在紫禁城為溥儀舉行了隆重的結婚典禮, 婉容、文繡被冊封為皇后、淑妃, 可婚後溥儀從未與婉容和文繡同房。 原來溥儀十二三歲時負責伺候的太監偷懶不想坐更守夜, 便每天晚上往溥儀床上送宮女, 年少不經事兒的溥儀初嘗禁果之後不知如何控制自己的欲望, 常常被宮女們弄得筋疲力盡, 久而久之他的身體每況愈下,

對男女之事產生了厭惡感, 更嚴重的是到了大婚之際他已完全喪失了男人正常的生理功能。

婉容與文繡因無法得到溥儀的寵信便把原因歸咎于對方的存在, 兩人開始相互埋怨心生嫉恨, 但在偌大的宮裡倒不是時時相見,

矛盾隱而為發。 直到1924年溥儀被馮玉祥趕出了皇宮移居到天津日租界, 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的兩個女人的矛盾開始公開化。 最初溥儀還能一碗水端平, 但婉容與文繡都是強脾氣免不了針尖對麥芒, 久而久之他也因厭煩而聽之任之。 直到文繡提出溥儀已不是皇帝, 三人沒有等級之分, 她還反對溥儀為復辟大業投靠日本人, 這讓溥儀對文繡有了看法, 夫妻關係愈發緊張, 緊張到一件小事都能引起軒然大波。

一次文繡外出回來後在院子裡吐了一口唾沫,恰巧婉容路過以為文繡故意吐她便向溥儀告狀,溥儀不由分說就斥責文繡,文繡憑空蒙受不白之冤委屈至極便寫下遺書準備尋死,幸好被當值太監發現及時阻止了悲劇的發生。溥儀知道此事後不僅沒有對文繡心生愛憐,反而說:“死了就死了”。在這種不公正甚至沒有愛可言的婚姻狀態下,文繡開始有了抑鬱症的前兆,溥儀見狀便找來了她的閨蜜妹妹文珊與表妹玉芬,可三姐妹卻做出了一個讓他意想不到的大膽決定。

1931年8月25日下午,文繡溜出家門到了國民賓館,然後讓隨行太監回去轉告溥儀表示自己不回去了,其實文繡的這次出走並未打算離婚,她只是希望通過法院調解搬出去獨住。1931年8月28日,天津地方法院向溥儀下達了調解處傳票,此後雙方沒談出個結果,最後文繡在律師和親友的鼓勵下向法院提出了離婚的要求,據說文繡的離婚理由之一就是溥儀不履行丈夫的義務,結婚9年自己仍是處子之身。

儘管溥儀一向對文繡不待見,但為了皇家的顏面他無論如何也不會離婚,可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此時九一八事件爆發讓溥儀再也無暇顧及離婚的事,加之婉容一再表明不能與文繡共處,無奈之下溥儀只好同意離婚,他支付文繡55000元的贍養費,並向文繡提出了三個要求:1、離婚後不得另嫁他人。2、必須住回娘家;3、不得參加有損溥儀名譽的活動。

這場歷經2個多月的中國史上第一也是唯一一宗皇家離婚案終於塵埃落定,離婚後文繡又叫回自己進宮前的名字傅玉芳,回到北平她先後當過國文教師、報社校對員,抗戰勝利後她嫁給了一個國民黨少校,未生下兒女,1953年因心臟病去世終年45歲。

一次文繡外出回來後在院子裡吐了一口唾沫,恰巧婉容路過以為文繡故意吐她便向溥儀告狀,溥儀不由分說就斥責文繡,文繡憑空蒙受不白之冤委屈至極便寫下遺書準備尋死,幸好被當值太監發現及時阻止了悲劇的發生。溥儀知道此事後不僅沒有對文繡心生愛憐,反而說:“死了就死了”。在這種不公正甚至沒有愛可言的婚姻狀態下,文繡開始有了抑鬱症的前兆,溥儀見狀便找來了她的閨蜜妹妹文珊與表妹玉芬,可三姐妹卻做出了一個讓他意想不到的大膽決定。

1931年8月25日下午,文繡溜出家門到了國民賓館,然後讓隨行太監回去轉告溥儀表示自己不回去了,其實文繡的這次出走並未打算離婚,她只是希望通過法院調解搬出去獨住。1931年8月28日,天津地方法院向溥儀下達了調解處傳票,此後雙方沒談出個結果,最後文繡在律師和親友的鼓勵下向法院提出了離婚的要求,據說文繡的離婚理由之一就是溥儀不履行丈夫的義務,結婚9年自己仍是處子之身。

儘管溥儀一向對文繡不待見,但為了皇家的顏面他無論如何也不會離婚,可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此時九一八事件爆發讓溥儀再也無暇顧及離婚的事,加之婉容一再表明不能與文繡共處,無奈之下溥儀只好同意離婚,他支付文繡55000元的贍養費,並向文繡提出了三個要求:1、離婚後不得另嫁他人。2、必須住回娘家;3、不得參加有損溥儀名譽的活動。

這場歷經2個多月的中國史上第一也是唯一一宗皇家離婚案終於塵埃落定,離婚後文繡又叫回自己進宮前的名字傅玉芳,回到北平她先後當過國文教師、報社校對員,抗戰勝利後她嫁給了一個國民黨少校,未生下兒女,1953年因心臟病去世終年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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