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中生前言道:今天中國的文盲不多了, 但是, 美盲卻很多。 如今的許多成功人士, 包括企業家、媒體人、白領等, 他們在各自的領域想必都很出色, 然而, 遺憾的是很少有人懂得藝術和鑒賞。
現在很多人窮, 窮的不是物質, 也不是文化, 而是審美。
沒有恰當的審美, 生活剝露出最務實最粗俗的一面, 越來越追求實用化的背後, 生活越來越無趣、越來越枯萎。
木心說:“沒有審美力是絕症, 知識也解救不了。 ”
文盲不可怕, 美盲才可怕。
— 1 —
林少華是我喜歡的翻譯家,
《挪威的森林》譯得很精彩。
最近讀他的隨筆集《異鄉人》,
其中有個細節令我莞爾——
“某日早上, 我悲哀地發現,
大弟用叫‘百草枯’的除草劑,
把院落一角紅磚上的青苔噴得焦黃一片,
牆角的牽牛花被藥味兒熏得蔫頭耷腦。
問之, 他說:‘青苔有什麼用, 牽牛花有什麼用, 吃不能吃, 看不好看!’
悲哀之餘, 為了讓他領悟青苔和牽牛花的美,
為讓他體味‘苔痕上階綠, 草色入簾青’的詩境,
我特意找書打開有關圖片,
像講課那樣興奮地講了不止一個小時。
不料過了一些時日, 他來園子鏟草時,
還是把籬笆上開得正豔的牽牛花利利索索連根剷除。
我還能說什麼呢……”
林少華一聲長歎“我還能說什麼呢”,
不由讓人想起一句成語:夏蟲不可語冰。
— 2 —
“沒有審美力是絕症, 知識也解救不了。 ”
第一次讀到木心先生這句話時,
就想起一位朋友問我:
“這是什麼茶杯啊?”
我回答後, 他嘖嘖地說:
“哎呀, 幹嘛還要特意買呢,
用喝水的杯子泡茶不也一樣喝嗎?”
看到茶葉, 他也一個勁感歎:
“你買那麼多茶葉幹嘛?
喝來喝去, 還不是水?還那麼貴!
喝完只剩一堆爛葉子, 太不划算了!”
我笑笑說:“買一套不算昂貴的茶具,
是為了佈置一個讓我滿心歡喜的茶席。
一泡茶7克, 可以沖泡20次,
每泡最少20分鐘, 一斤茶可以喝70次,
也就是說我可以喝460個小時,
我買的是460個小時的愉悅心情和自在狀態。 ”
他嘴巴一撇:“反正我覺得不划算。 ”
我心裡只能來一句:“我竟無言以對”。
— 3 —
作家晚睡記述過身邊親朋的生活,
這段文字是很多人的審美寫照:
她在網上曬自己家的一日三餐,
土豆、豆角、茄子, 看起來挺誘人。
只是這盛菜的器具, 忒寒酸了點,
塑膠盆、搪瓷缸、小鋁鍋、不銹鋼碗,
大大小小, 參差不齊,
還沒吃, 已經消滅了一部分食欲。
朋友吐槽她餐具過分混亂和粗糙,
“超市幾塊錢的盤子不至於買不起吧。 ”
但她說:“盤子的目的是裝菜, 不漏不灑就行了。 ”
她把女兒穿得破破爛爛,
全身都是別人送的舊衣服。
“小孩子不懂美, 而且長得快, 買新衣服是浪費。 ”
情人節, 老公給她買了束玫瑰,
她看都不看就扔到一邊:
“當不得吃當不得喝, 還不如買點熟食划算。 ”
…………
這個“她”, 是不是很像我們自己。
— 4 —
五歲時,我們為了捉一隻蝴蝶,
而跑了兩公里的稻田。
十歲時,我們為了一支霜淇淋,
而問遍了大街小巷的商店。
十七歲時,我們為了一個喜歡的人,
而傾盡所有飛往一個陌生城市。
但現在,有人叫我們去看年少時渴盼的海,
我們卻說:樹下有塊石頭,還跑去看海幹嘛?
我們越來越喜歡說一句話:“湊合湊合得了!”
湊合的工作,湊合的婚姻,湊合的朋友……
我們湊合著生活,別人也湊合著給予評價,
我們的周圍就這樣被“湊合”包圍。
出於自我美化的本能,
我們還發明了一套價值體系,來肯定自己的生活。
“關上燈都一樣”,“跟誰過不是過”,等等。
我們輸給了眼前的苟且,
還用否定遠方來尋求安慰。
看到別人登山,我們不是敬佩,而是否定:
“上去幹嘛,上去你也得下來。”
“有這工夫,不如去看個電影。”
“珠峰上的風景,畫冊上也有。”
我們就這樣成了美盲,失去了欣賞美的能力。
— 5 —
現在很多人幹一件事,
首先會問“這有什麼用”,
但很少去想“這有什麼趣”。
而在歐美,大多數人的最高追求就是有趣。
大家對一個人最高的評價是:這是一個有趣的人。
人活到最後,有趣比有用更有意義。
因為有趣,我們生命才豐盛優雅,我們才不會成為生活的奴隸。
吳冠中說:“中國的文盲不多了,但美盲很多。”
現在很多人窮,窮的不是物質,
也不是文化,而是審美。
沒有恰當的審美,生活剝露出最務實最粗俗的一面,
越來越追求實用化的背後,
生活越來越無趣、越來越枯萎。
傑克·倫敦說:“人應該生活,而不僅僅是生存。”
人活著的意義在於享受生活,
如果活得太實用太沒趣,便失去了生命的意義。
美學家張世英說:“人生有四種境界: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審美境界。審美為最高境界。”
所謂審美境界,就是要審美地生活,就是要活得美。
— 6 —
喜歡清朝生活家李漁的那個故事。
李漁想修一座涼亭,許多人贊助,
出錢最多的是土豪李富貴。
涼亭落成那天,土豪對李漁說:
“誰先想好名字,就用誰的。”
李漁怕土豪出語惡俗,攔了一下說:“且停停。”
土豪說:“還停停什麼,我想好了,就叫富貴亭!”
李漁說:“我不是先說了嗎,叫且停亭。”
接著,李漁吟出了那副著名對聯:名乎利乎道路奔波腸碌碌,來者往者溪山清靜且停停。
我們不就如此嗎:為名為利而忙得“腸碌碌”。
忙著趕路,忙著學習,忙著應酬,
忙著升官,忙著加薪,忙著算計……
“忙”,左面是心,右面是亡。
人太忙,活得太功利,心就死了。
所以,要想活得美,首先要懂得停、學會慢。
找個地方發發呆,
居然抬頭望見了滿天星斗。
清晨推開窗,寒意料峭,
卻聞到了遠山木葉的芬芳。
立冬那天,深夜側耳細聽,
竟然聽到了樹葉沙沙的聲音,
那不就是冬天到來的腳步嗎?
蘇軾說:“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
一慢,我們的生活就會立刻美起來。
— 7 —
有一次,朋友一起閒聊。
有人說喜歡阿瑪尼,有人說喜歡香奈兒……
問蔣勳:“你喜歡什麼品牌?”
蔣勳說:“我喜歡純棉、純麻,
因為我覺得它們很溫暖,
材料本身有觸覺上的記憶,
排汗吸汗的過程也非常舒服。
名牌不適合我,因為我喜歡自在。”
什麼是品味?品牌並不是品味。
品味是不被流行所干擾,回來做自己。
一去比較,你就已經輸了。
美是回來做自己,知道生命應該用什麼方式去活著,這才是大智慧。
— 8 —
童話《小王子》裡有段對話觸動人心。
小王子馴養狐狸後,第二天又去看它。
“你每天最好相同時間來。”狐狸說,
小王子問:“為什麼?”
“比如,你下午四點來,那麼從三點起,我就開始感到幸福。時間越臨近,我就越感到幸福。我就發現了幸福的價值……所以應當有一定儀式。”
“儀式是什麼?”小王子問。
“它就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狐狸說。
想活得美,就要懂得製造儀式感。
儀式感對於生活的意義在於:
它能喚醒我們對內心的尊重,因而去尊重生活。
我們之所以覺得生活無聊無趣,
往往就是因為缺少了這份儀式感。
要想生活變美,就得花點心思製造儀式感。
領到第一份薪水,買個禮物犒賞自己。
每週一,給辦公桌空瓶換上一束鮮花;
每週末,在暖陽下享受美美的下午茶;
…………
生活,總是充滿壓力和苦痛,
但加入一點儀式感,就會五彩斑斕起來。
※ E N D ※
— 4 —
五歲時,我們為了捉一隻蝴蝶,
而跑了兩公里的稻田。
十歲時,我們為了一支霜淇淋,
而問遍了大街小巷的商店。
十七歲時,我們為了一個喜歡的人,
而傾盡所有飛往一個陌生城市。
但現在,有人叫我們去看年少時渴盼的海,
我們卻說:樹下有塊石頭,還跑去看海幹嘛?
我們越來越喜歡說一句話:“湊合湊合得了!”
湊合的工作,湊合的婚姻,湊合的朋友……
我們湊合著生活,別人也湊合著給予評價,
我們的周圍就這樣被“湊合”包圍。
出於自我美化的本能,
我們還發明了一套價值體系,來肯定自己的生活。
“關上燈都一樣”,“跟誰過不是過”,等等。
我們輸給了眼前的苟且,
還用否定遠方來尋求安慰。
看到別人登山,我們不是敬佩,而是否定:
“上去幹嘛,上去你也得下來。”
“有這工夫,不如去看個電影。”
“珠峰上的風景,畫冊上也有。”
我們就這樣成了美盲,失去了欣賞美的能力。
— 5 —
現在很多人幹一件事,
首先會問“這有什麼用”,
但很少去想“這有什麼趣”。
而在歐美,大多數人的最高追求就是有趣。
大家對一個人最高的評價是:這是一個有趣的人。
人活到最後,有趣比有用更有意義。
因為有趣,我們生命才豐盛優雅,我們才不會成為生活的奴隸。
吳冠中說:“中國的文盲不多了,但美盲很多。”
現在很多人窮,窮的不是物質,
也不是文化,而是審美。
沒有恰當的審美,生活剝露出最務實最粗俗的一面,
越來越追求實用化的背後,
生活越來越無趣、越來越枯萎。
傑克·倫敦說:“人應該生活,而不僅僅是生存。”
人活著的意義在於享受生活,
如果活得太實用太沒趣,便失去了生命的意義。
美學家張世英說:“人生有四種境界: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審美境界。審美為最高境界。”
所謂審美境界,就是要審美地生活,就是要活得美。
— 6 —
喜歡清朝生活家李漁的那個故事。
李漁想修一座涼亭,許多人贊助,
出錢最多的是土豪李富貴。
涼亭落成那天,土豪對李漁說:
“誰先想好名字,就用誰的。”
李漁怕土豪出語惡俗,攔了一下說:“且停停。”
土豪說:“還停停什麼,我想好了,就叫富貴亭!”
李漁說:“我不是先說了嗎,叫且停亭。”
接著,李漁吟出了那副著名對聯:名乎利乎道路奔波腸碌碌,來者往者溪山清靜且停停。
我們不就如此嗎:為名為利而忙得“腸碌碌”。
忙著趕路,忙著學習,忙著應酬,
忙著升官,忙著加薪,忙著算計……
“忙”,左面是心,右面是亡。
人太忙,活得太功利,心就死了。
所以,要想活得美,首先要懂得停、學會慢。
找個地方發發呆,
居然抬頭望見了滿天星斗。
清晨推開窗,寒意料峭,
卻聞到了遠山木葉的芬芳。
立冬那天,深夜側耳細聽,
竟然聽到了樹葉沙沙的聲音,
那不就是冬天到來的腳步嗎?
蘇軾說:“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
一慢,我們的生活就會立刻美起來。
— 7 —
有一次,朋友一起閒聊。
有人說喜歡阿瑪尼,有人說喜歡香奈兒……
問蔣勳:“你喜歡什麼品牌?”
蔣勳說:“我喜歡純棉、純麻,
因為我覺得它們很溫暖,
材料本身有觸覺上的記憶,
排汗吸汗的過程也非常舒服。
名牌不適合我,因為我喜歡自在。”
什麼是品味?品牌並不是品味。
品味是不被流行所干擾,回來做自己。
一去比較,你就已經輸了。
美是回來做自己,知道生命應該用什麼方式去活著,這才是大智慧。
— 8 —
童話《小王子》裡有段對話觸動人心。
小王子馴養狐狸後,第二天又去看它。
“你每天最好相同時間來。”狐狸說,
小王子問:“為什麼?”
“比如,你下午四點來,那麼從三點起,我就開始感到幸福。時間越臨近,我就越感到幸福。我就發現了幸福的價值……所以應當有一定儀式。”
“儀式是什麼?”小王子問。
“它就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狐狸說。
想活得美,就要懂得製造儀式感。
儀式感對於生活的意義在於:
它能喚醒我們對內心的尊重,因而去尊重生活。
我們之所以覺得生活無聊無趣,
往往就是因為缺少了這份儀式感。
要想生活變美,就得花點心思製造儀式感。
領到第一份薪水,買個禮物犒賞自己。
每週一,給辦公桌空瓶換上一束鮮花;
每週末,在暖陽下享受美美的下午茶;
…………
生活,總是充滿壓力和苦痛,
但加入一點儀式感,就會五彩斑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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