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相戀了六年, 終於他向我求婚了。
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可是我媽媽要的禮金, 婆婆卻無法接受, 我媽說一定要一百萬才行,
於是我們結婚了。
結婚後, 我發現我做的最錯誤的一個決定就是婚後, 和他父母住在一塊。
他媽媽從我進門後, 每一天像使喚保姆一樣的使喚我, 而我告訴老公後, 她根本不承認, 還罵我矯情, 公主脾氣。
我真的是百口莫辯, 我以為這樣子只會持續一段時間, 等我有了孩子她就會照顧我一點了。
可是當我有了孩子以後, 她反而變本加厲了, 說她們那個時代懷孕九個月一樣做事情。 現在和以前能比嗎?以前的人身體素質和現在人的身體素質根本不一樣好嗎?
後來, 我實在受不了了, 和婆婆大吵一架, 沒想到她說我花錢娶你回來, 叫你做什麼你就要做, 66萬你以為白給的嗎?
原來是因為禮金她才這樣對我, 沒想到她把禮金當做了我的賣身契, 要知道六十六萬對於我們家來說根本算不了什麼。 我父母怕我被欺負才多要點看看他們的誠心的。
第二天, 我把六十六萬還給了他們, 並告訴她, 以後我做什麼你們都管不著!老公看了以後趕緊求我不要生氣。
老公立馬對婆婆吼道:難道你要我離婚才開心嗎?從那以後, 婆婆在沒敢刁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