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赴宴為省路費 一小夥在高速上騎單車

銀川新聞網訊眾所周知, 高速公路是供機動車通行的地方, 是絕對不允許行人以及非機動車進入的, 可是偏偏就有這樣一個小夥, 為了省錢, 大冷天冒著嚴寒, 騎著共用單車上了高速。

1月23日下午, 高速交警三大隊的民警如往常一樣在轄區執行巡邏任務。 當行駛至青銀高速公路路段時, 一輛晃晃悠悠的小黃車進入了民警的視線。 民警急忙下車查看。 原來, 騎小黃車的小夥徐某受朋友之邀, 要到濱河新區赴宴。 因剛從大學畢業不久, 受經濟條件所限, 捨不得坐車, 便突發奇想, 從銀川市區掃碼了一輛小黃車,

偷偷從銀川東收費站的邊道進入高速公路, 直到被民警發現。

民警對徐某的行為予以嚴厲的批評, 並告知了其違法行為的危害性。 徐某辯解稱, 自己在北京的時候, 從北京騎自行車到天津都沒有人管, 怎麼到寧夏就不行了?對於徐某的疑問, 民警哭笑不得, 但還是耐心的向其解釋。 在看到相關的法律依據後, 徐某才誠懇的接受了批評, 並表示以後不會再騎自行車上高速了。 隨後, 民警將小黃車及徐某一同帶上警車, 帶離了高速公路。

交警提示:行人上高速公路是一種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給自己的生命及高速公路安全行車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

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