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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媽為盼兒 4年生3閨女 兒子一落地 送養女兒:不想見

1

在我老家, 很多夫妻已經拋棄重男輕女的思想了, 但是, 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人家庭都如此。

有這樣一對夫妻, 45歲左右, 如今已經生育三女一子, 夫妻倆為了生下最小的兒子, 不知道躲了多少回, 為了要兒子, 除了生下的大女兒留下, 二女兒夭折, 三女兒還是被送養了, 直到兒子出生, 他們才從外地回來, 打算安穩的過日子。

夫妻倆重男輕女到什麼程度?4年生了三個女兒, 也就意味著大女兒比小兒子只大5歲。

5歲的女兒每天要幫媽媽洗尿布, 照顧小弟弟, 看護好小弟弟不要掉地上等等。

因為兒子生性淘氣,

雖說還是個嬰兒, 但是“挪功”的確了得。 5歲的姐姐根本照顧不過來, 家裡著實缺一個帶兒子的好手, 畢竟夫妻倆還要工作賺錢養一大家子。

原本以為夫妻倆會空出一個人來照顧兩個孩子, 沒想到, 媽媽此時想到的卻是把已經送養的三女兒接回來, 和大女兒一起幫忙照顧弟弟。

最讓人不解的是, 三女兒就送養在隔壁村, 據說生活的不錯, 養父母因為多年未生育, 所以, 對這個送養來的女兒好的不得了。

生活過的舒適, 養父母把寶貝女兒當成親生女兒一樣撫養。

此外, 養父母后來據說也生了個兒子, 但是, 並沒有排斥這個養女, 反而更親更愛這個女兒。 他們一直嘮叨著:是女兒給他們帶來的兒子, 即使不親兒子, 也要親閨女。

三女兒在養父母家的生活, 方圓幾裡的村民都知道, 搞得很多孩子們都拿這個寶貝女兒的生活來對比自己。 他們覺得父母待自己反倒不如養女。

生父母有了接回三女兒的想法後, 想方設法準備去隔壁村討回女兒。 有村民為養父母打抱不平:老K兩口子, 你們這麼做不仁義吧, 當初是你們丟下的孩子, 現在人家養的好好的, 你們為了照顧兒子又要把孩子接回去?

生母很尷尬地說:

這孩子當初給他們是不假, 可女兒終歸是我們生的, 如今我們想要回去, 也是理所應當的。 再說, 他們不是已經有了兒子嘛, 送養他們時, 可是沒有孩子的!

村民很氣憤:有沒有孩子, 人家待女兒也不薄, 比你們這親生爹媽都用心!你看看你現在接孩子回去的理由,

要她回去帶弟弟?虧你們這親生爸媽能想得出來!

你再看看這娃在養父母家的日子, 吃的穿的用的, 哪樣差了?回你們家, 估計和你家大女兒一樣, 什麼好 吃的用的都要留給兒子吧!

生母連連擺手:

誰不想生兒子啊, 我們兩口子得出去賺錢養他們,

大女兒一個人照顧不過來, 把三女兒接回去幫忙照顧, 這不合情合理嗎?

鄰居終於忍不住了:你生了三個女兒, 老二已經沒有了, 你的意思是到土堆裡把老二巴拉出來, 接著給你看兒子?你要是沒把小三送人, 讓女兒看兒子, 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問題是你把孩子送人了, 現在看孩子找不到人, 又想起三女兒了, 這叫什麼事啊!

生母堅持說:

無論如何, 孩子是我生的, 我有權力要回來!

鄰居氣的無話可說, 拋了一句:生為你們的女兒真是悲哀。

兩夫妻沒理會鄰居, 真的是去養父母家要三女兒了。 先不說養父母同不同意, 他們一進家門, 三女兒就躲的遠遠的, 帶著養父母家的弟弟一起玩耍了。

養父母說, 當初說好的, 你們這麼做是在坑孩子。

兩夫妻見三女兒不願回家, 養父母態度又很堅決, 這事兒也就不了了之。

後來, 鄰居們見倆夫妻, 總是繞開走。

然而, 他們的大女兒真的成了弟弟的小保姆, 穿著親戚朋友送來的舊的不能再舊的衣服, 帶著光鮮亮麗的弟弟, 走在村口, 都會被村民指著鼻子說:這爹媽造孽啊!

2、

兒時的一個玩伴喜子,三歲時因為父母生弟弟,所以把她送給堂伯家,那時,我們對她的生活沒有太多記憶,只記得,上學時,大家都說她是撿來的。

因為堂伯家條件不好,後來又生了弟弟,所以,堂伯家的負擔越來越重,喜子的衣著也就差了很多。畢竟是親生兒子,堂伯和伯母對兒子總好過喜子。從那時起,喜子開始變得越來越自卑,只是,性格出奇的要強,雖說情商不是很高。

喜子的親媽家一共有五個孩子,四個女兒一個兒子。她是老四,大姐留在身邊,老二、三、四都被送養了。

喜子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了,打工賺的每一分錢都交堂伯,雖然不多,但是,自己留下來的還是微乎其微的。包括結婚彩禮錢,也是全部上交給堂伯,因為弟弟要讀書,家裡要用錢,所以,喜子就成了這個家的支柱。

打工的城市正是親生父母做生意的小城,她說親姐姐就是那個時候聯繫上自己,與親生父母相認的。好多年沒體會到親生父母的愛是什麼滋味的喜子,想著或許從堂伯那裡沒有體會到的溫馨,或許在親生父母那裡能找補回來吧。

開心的喜子終於要見親生父母了,心裡五味雜陳,各種滋味都有。

見面時場景如出一轍:親媽拉著喜子的手訴說她的不容易,說當年真的不捨得把她丟下。只是家裡的條件不好,別人都勸她還是送人吧。

親媽的苦情戲起先讓喜子很感動,覺得她當年一定有自己的苦衷。既然認了,也就認了,多了一門親戚而已。

相認儀式結束後,一般親爸媽會給久別重適的女兒一個大大的見面禮。

當時,我們半開玩笑的問喜子:你媽是不是給你好多錢呀,真是讓我們羡慕!

喜子回了句:是啊,她從口袋裡掏了3百塊錢給我,說讓我買點吃的。

喜子堅持認為這錢是沒有做任何準備,而是親媽順勢從包裡掏出來的,那個舉動,傷了喜子的心。

她固執地說:

如果沒有那次相認,或許我和養父母的生活過的很平淡,很辛苦,至少,少一份煩惱。

我們勸她:或許她當時來不及準備呢!

喜子很堅定:他們提前一周和我約定見面時間,會沒時間準備嗎?

後來,喜子結婚生子,都沒見親媽一家出現。喜子說,因為老公家條件不好,他們覺得這輩子對我沒指望了,所以,他們只是象徵性的給了一筆錢。

再後來,每年的傳統節日,喜子都會帶老公孩子去看親生父母,每次大包小裹的去,回來時,親生父母都是冷臉相待。

喜子說:老公已經下最後通牒了,這輩子再也不會跟我去見親生父母了。即使將來贍養老人,他寧願養我養父母,也不願與親生父母見面。

喜子很難過:按道理,大姐家條件不錯,親爸媽做生意也是小康家庭,有時候我真的不知道,他們與我相認到底是為了什麼?我實在不理解!

夥伴們都說:其實很正常啊,你親生爸媽以為你長大了,想要回你,撿個現成的大閨女誰不願意呢?可是,誰叫你沒順了他們的心,沒嫁個有錢人呢?你想想看,如果你老公很有錢,他們現在一定會非常待見你。想讓一對曾經丟棄你的父母待你好,你得有利於他們接待你的資本。

喜子點點頭:當初,真的不該相認!

3

有些送養過女兒的媽媽們,或曾經被父母送養的成年人,總在思考,要不要認回曾經棄養的孩子,或要不要與曾經棄養自己的父母相認。

說實話,在曾經那個年代,一家四五個姐妹一個弟弟的現象十之八九,但是,大多數父母還是堅持把女兒們養大,從沒厚此薄彼。對每個女兒都一視同仁,儘管他們同樣期待兒子,不過,哪怕再親的親戚想領養其中一個,哪怕日子過得再苦,他們也堅持不給。

事實上,當父母狠下心來拋棄子女時,就意味著,他們已經否定了子女的存在。相認,只是他們歷經磨難後想要彌補自己錯誤而已。

而拋棄子女的父母,即使善心大發,也存有私心,就如同摻了雜質的愛!

而被棄養的子女最無力的是:滿心歡喜與親生父母相認,卻換來親生父母的無休止索取或二次拋棄。

那麼,作為曾經棄養過孩子的父母,請別再打擾曾被你棄養的孩子平靜的生活;曾被棄養的孩子們,也別因親生父母的一舉一動影響了大好心情。

把更多精力和時間用在完善和提升自己上,你或許會發現,即便棄養過你的父母想索取,也要掂量掂量曾經犯下的錯對你傷害到底有多大。

2、

兒時的一個玩伴喜子,三歲時因為父母生弟弟,所以把她送給堂伯家,那時,我們對她的生活沒有太多記憶,只記得,上學時,大家都說她是撿來的。

因為堂伯家條件不好,後來又生了弟弟,所以,堂伯家的負擔越來越重,喜子的衣著也就差了很多。畢竟是親生兒子,堂伯和伯母對兒子總好過喜子。從那時起,喜子開始變得越來越自卑,只是,性格出奇的要強,雖說情商不是很高。

喜子的親媽家一共有五個孩子,四個女兒一個兒子。她是老四,大姐留在身邊,老二、三、四都被送養了。

喜子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了,打工賺的每一分錢都交堂伯,雖然不多,但是,自己留下來的還是微乎其微的。包括結婚彩禮錢,也是全部上交給堂伯,因為弟弟要讀書,家裡要用錢,所以,喜子就成了這個家的支柱。

打工的城市正是親生父母做生意的小城,她說親姐姐就是那個時候聯繫上自己,與親生父母相認的。好多年沒體會到親生父母的愛是什麼滋味的喜子,想著或許從堂伯那裡沒有體會到的溫馨,或許在親生父母那裡能找補回來吧。

開心的喜子終於要見親生父母了,心裡五味雜陳,各種滋味都有。

見面時場景如出一轍:親媽拉著喜子的手訴說她的不容易,說當年真的不捨得把她丟下。只是家裡的條件不好,別人都勸她還是送人吧。

親媽的苦情戲起先讓喜子很感動,覺得她當年一定有自己的苦衷。既然認了,也就認了,多了一門親戚而已。

相認儀式結束後,一般親爸媽會給久別重適的女兒一個大大的見面禮。

當時,我們半開玩笑的問喜子:你媽是不是給你好多錢呀,真是讓我們羡慕!

喜子回了句:是啊,她從口袋裡掏了3百塊錢給我,說讓我買點吃的。

喜子堅持認為這錢是沒有做任何準備,而是親媽順勢從包裡掏出來的,那個舉動,傷了喜子的心。

她固執地說:

如果沒有那次相認,或許我和養父母的生活過的很平淡,很辛苦,至少,少一份煩惱。

我們勸她:或許她當時來不及準備呢!

喜子很堅定:他們提前一周和我約定見面時間,會沒時間準備嗎?

後來,喜子結婚生子,都沒見親媽一家出現。喜子說,因為老公家條件不好,他們覺得這輩子對我沒指望了,所以,他們只是象徵性的給了一筆錢。

再後來,每年的傳統節日,喜子都會帶老公孩子去看親生父母,每次大包小裹的去,回來時,親生父母都是冷臉相待。

喜子說:老公已經下最後通牒了,這輩子再也不會跟我去見親生父母了。即使將來贍養老人,他寧願養我養父母,也不願與親生父母見面。

喜子很難過:按道理,大姐家條件不錯,親爸媽做生意也是小康家庭,有時候我真的不知道,他們與我相認到底是為了什麼?我實在不理解!

夥伴們都說:其實很正常啊,你親生爸媽以為你長大了,想要回你,撿個現成的大閨女誰不願意呢?可是,誰叫你沒順了他們的心,沒嫁個有錢人呢?你想想看,如果你老公很有錢,他們現在一定會非常待見你。想讓一對曾經丟棄你的父母待你好,你得有利於他們接待你的資本。

喜子點點頭:當初,真的不該相認!

3

有些送養過女兒的媽媽們,或曾經被父母送養的成年人,總在思考,要不要認回曾經棄養的孩子,或要不要與曾經棄養自己的父母相認。

說實話,在曾經那個年代,一家四五個姐妹一個弟弟的現象十之八九,但是,大多數父母還是堅持把女兒們養大,從沒厚此薄彼。對每個女兒都一視同仁,儘管他們同樣期待兒子,不過,哪怕再親的親戚想領養其中一個,哪怕日子過得再苦,他們也堅持不給。

事實上,當父母狠下心來拋棄子女時,就意味著,他們已經否定了子女的存在。相認,只是他們歷經磨難後想要彌補自己錯誤而已。

而拋棄子女的父母,即使善心大發,也存有私心,就如同摻了雜質的愛!

而被棄養的子女最無力的是:滿心歡喜與親生父母相認,卻換來親生父母的無休止索取或二次拋棄。

那麼,作為曾經棄養過孩子的父母,請別再打擾曾被你棄養的孩子平靜的生活;曾被棄養的孩子們,也別因親生父母的一舉一動影響了大好心情。

把更多精力和時間用在完善和提升自己上,你或許會發現,即便棄養過你的父母想索取,也要掂量掂量曾經犯下的錯對你傷害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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