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無效在法律上是分兩種的, 一種全部無效, 一種部分無效。
立遺囑時候, 最常見的全部無效的情形有:
1、違反公序良俗的。
比如遺產留給小三;比如遺囑說誰給生兒子財產給誰等等。
2、不符合法定生效條件的。
比如需要兩個無利害關係人見證但只有一個;比如沒有自己簽名讓別人代簽;比如遺囑只處分財產沒處分債務的等等。
常見的部分無效的情形主要有:
1、處分了不屬於自己的財產。
比如處分了屬於配偶的部分。
2、沒給胎兒或無生活能力的人保留必備份額。
這個是法律實務中最常遇到的爭議情形。
看明白了嘛?想要一份完備的遺囑不在死後引起糾紛, 還是有些要注意的事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