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
商鞅于公於前356年, 《墾草令》實施三年之後, 在秦國實施第一次系統的, 大規模的變法。 其中一項, 是提升整個秦軍戰鬥力的關鍵改革:明令軍法,
商鞅所著的《商君書裡》:“萬乘莫不戰, 千乘莫不守。 ”(《開塞》)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條件下, 戰爭直接關係到國家的生死存亡, 要立足天下, 稱王稱霸, 就必須從事戰爭, “國之所以興者, 農戰也。 ”反對所謂“非兵”、“羞戰”的論調, 明確肯定戰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以戰去戰, 雖戰可也。 ”(《畫策》)
商鞅損毀人民普遍尊崇的價值觀:
《去強》國有禮、有樂、有《詩》、有《書》、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辯。 國有十者, 上無使戰, 必削至亡;國無十者, 上有使戰, 必興至王。 大概意思就是要用奸民治理善民, 善民不足以治國。
強軍細則如下:
1、軍中爵位一級以下到小夫稱操士和校徒,
2、軍隊按五人為單位進行編制, 戰場上一人臨陣脫逃, 加刑于其餘四人;四人中如有斬敵首級者, 則免罪。
3、每五名士兵中設有長, 每百人中設有百將, 戰爭期間沒有斬獲敵人首級的, 該部隊的屯長和百將將被處斬。
4、士兵斬敵人首級滿三十三顆, 屯長和百將賞賜爵位一級;攻城戰斬敵首級滿八千顆或野戰斬敵首級滿兩千顆, 官吏自操士和校徒以上全部獲得賞賜。
5、攻城戰時城的每個方向設有十八名衝鋒陷陣的士兵, 一隊士兵如能斬敵人首級五顆, 則隊中每個士兵都將獲得爵位一級;如有人貪生怕死, 則在軍前處以黥刑或劓刑示眾。
6、將官及各級官員配有短兵,
7、戰後士兵將斬獲的敵兵首級示眾三天后交由將軍核實, 核實無誤三天后可按軍功獲得爵位:士兵斬敵甲士首級一顆可得爵位一級, 良田一頃, 住宅土地九畝, 役使無爵位的庶子一人, 並且擁有擔任官吏的資格;斬敵甲士首級五顆可以役使本鄉的五戶人家;欲為官者斬敵甲士首級一顆可擔任五十石俸祿之官, 斬敵甲士首級兩顆可擔任百石俸祿之官。
8、按軍功賞賜爵位, 官吏必須從有爵位的人中選用。 軍功爵制後來逐漸發展成二十等爵位制:一級為公士, 二級為上造, 三級為簪嫋, 四級為不更, 五級為大夫, 六級為官大夫, 七級為公大夫, 八級為公乘, 九級為五大夫,
9、土地、房產的分配以及家臣、奴婢的服飾, 都按爵位等級決定。
10、二級以上的爵位可以用來抵罪。 爵位自小夫至大夫, 死後每高一級可在墳墓上多栽一棵樹來彰顯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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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改革有巨大衝擊力:首先, 打開了農奴、墾荒的自耕農、地主階級的社會階層流通之道。 以前是爵位由奴隸制貴族世襲。 現在, 全民都可以參軍, 必須由軍功來確立你的社會地位。 把軍事素質放到了人生第一位!全民皆兵, 除非你不想上進, 你就不當兵!
下面, 我們看看軍國主義的定義:軍國主義(Militarism),
商鞅的軍事改革, 是不是剛剛好符合軍國主義?剛剛好!商鞅一紙律令, 把整個秦國, 迅速武裝成了戰爭機器, 轟隆隆地開向中原大地!
這是商鞅的獨到之處, 充分說明了他善於利用國家機器, 打造統治者所需要的能力, 但是對人民的荼毒, 就是他不關心的了。
秦軍殘忍的史實印證在後頭:
張儀:六國軍隊上戰場都是披著戰甲, 而秦軍往往是赤膊上陣衝鋒陷陣, 一手提著敵人的人頭, 一手挾著活著的俘擄.....
秦軍內部, 為了爭功, 士兵之間也會搶人頭,為了搶人頭,還有相互攻殺的現象發生。
這架式,不是六國軍隊能理解的。
另外,商鞅主張用奸民治理善民,他為了愚民愚軍,毀掉華夏民族的普世價值觀,基本的人倫道德都不具備了,這樣的軍隊,在戰場上全無人道主義,人性泯滅,如一群野獸一般嗜血,換句話說,六國軍隊都在和一群野獸作戰。
秦王掃平六國之後,焚書坑儒,史官們自然不敢亂寫秦軍的殘忍暴虐,但是後世的《史記》可沒放過秦國:自從商鞅主政之後的秦國所經歷的戰事記錄,大多有斬首多少萬的一筆!
《史記.秦本紀》:
1、惠王七年,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
2、惠王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匄,斬首八萬;
3、武王四年,甘茂、庶長封拔宜陽,斬首六萬;
4、昭襄王六年,年,蜀侯煇反,司馬錯定蜀。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
5、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
......此前的戰事記錄,司馬遷只記勝負,在商鞅之後就記錄斬首數量,一方面是商鞅之後戰場統計數量了,特別是人頭數量,另一方面,司馬遷也加入了個人的態度吧。
人民對戰爭的狂熱: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日:不得,無反。
譯作:聽說打仗了,高興得象餓狼見了肉,歡天喜地送親人出征,都說:不勝利不多砍人頭就不用回來了!
把人民的戰爭熱情點燃,置生死於不顧,與二戰時期的日本軍人政治有何區別?這,又何尚不是一種殘忍!
商鞅為了所謂的霸道和改革的政績,打造出了遠離文明的秦國戰爭機器,雖取天下,卻無法避免迅速覆滅的結局。說明,他的強軍改革,與法西斯本質接近,一開始就是反人類的。
士兵之間也會搶人頭,為了搶人頭,還有相互攻殺的現象發生。這架式,不是六國軍隊能理解的。
另外,商鞅主張用奸民治理善民,他為了愚民愚軍,毀掉華夏民族的普世價值觀,基本的人倫道德都不具備了,這樣的軍隊,在戰場上全無人道主義,人性泯滅,如一群野獸一般嗜血,換句話說,六國軍隊都在和一群野獸作戰。
秦王掃平六國之後,焚書坑儒,史官們自然不敢亂寫秦軍的殘忍暴虐,但是後世的《史記》可沒放過秦國:自從商鞅主政之後的秦國所經歷的戰事記錄,大多有斬首多少萬的一筆!
《史記.秦本紀》:
1、惠王七年,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
2、惠王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匄,斬首八萬;
3、武王四年,甘茂、庶長封拔宜陽,斬首六萬;
4、昭襄王六年,年,蜀侯煇反,司馬錯定蜀。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
5、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
......此前的戰事記錄,司馬遷只記勝負,在商鞅之後就記錄斬首數量,一方面是商鞅之後戰場統計數量了,特別是人頭數量,另一方面,司馬遷也加入了個人的態度吧。
人民對戰爭的狂熱: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日:不得,無反。
譯作:聽說打仗了,高興得象餓狼見了肉,歡天喜地送親人出征,都說:不勝利不多砍人頭就不用回來了!
把人民的戰爭熱情點燃,置生死於不顧,與二戰時期的日本軍人政治有何區別?這,又何尚不是一種殘忍!
商鞅為了所謂的霸道和改革的政績,打造出了遠離文明的秦國戰爭機器,雖取天下,卻無法避免迅速覆滅的結局。說明,他的強軍改革,與法西斯本質接近,一開始就是反人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