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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丸小國來犯,明朝抓住它一頓胖揍,揍完把領土借給它300年

伴隨著新航路的開闢, 葡萄牙等國開始了早期殖民擴張, 地大物博的中國自然成為他們的目標。 不過, 葡萄牙的中國之行似乎不是那麼順利。

正德十六年(1521年), 明朝水師在廣東海道副使汪鋐的指揮下, 幾乎全殲盤踞在廣東屯門島的葡萄牙人, 僅餘少量人逃回麻六甲。 次年, 葡萄牙國王派遣訓練有素的遠征軍三百餘人, 分乘五艘巨艦前來報復。 他們在新會西草灣遭遇明軍, 明軍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仍然大獲全勝。 葡萄牙見在廣東打不開局面, 轉而北上進犯福建、浙江, 但同樣沒有任何收穫。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葡萄牙經過精心準備, 捲土重來, 大規模進犯福建漳州, 不過, 結果仍然很悲催, 竟然再次被明朝小小的海道副使擊潰。

但是, 在戰局如此“一邊倒”的情況下, 明政府竟於嘉靖三十二年把澳門租借給了葡萄牙。 明政府為何要這樣做?難道僅僅是因為葡萄牙賄賂了地方官,

或是明政府看重了中西商業利益, 抑或是葡萄牙後來的謙恭感動了一向標榜“懷柔”的天朝上國?

答案顯然都是否定的。 實際上, 這是明政府在新形勢下主動做出的戰略調整。 通過把澳門租借給葡萄牙, 明政府希望葡萄牙成為其維護南部海疆穩定的重要依靠力量。

明朝後期, 東南沿海的海盜活動猖獗, 令地方政府很無奈。 不過, 受利益和自身實力的影響, 地方政府不願冒過大的風險, 也不想付太大的代價, 所以一直沒有給海盜以有力的打擊。 明朝中央政府雖有打擊海盜的決心, 但無奈路途遙遠, 鞭長莫及。 而葡萄牙人本身所具有的勇敢、執著精神, 以及刻意表現出的恭順、謙卑態度, 引起了明政府的注意和思考。

於是, 雙方很快就達成了秘密的合作計畫—共同打擊海盜。

對此, 葡萄牙自然是求之不得, 樂意效勞, 以通過建立“功勳”來獲取利益。 嘉靖二十七年, 中葡聯軍進攻海盜林剪的老巢—雙嶼, 徹底剿滅了這個令明政府傷透腦筋的海盜集團。

葡萄牙的出色表現很快就獲得了好處, 明政府於嘉靖三十二年把澳門租給葡萄牙。 這種實惠令葡萄牙倍受鼓舞。 嘉靖四十三年, 粵東柘林兵變, 叛兵包圍了廣州。 總兵官俞大猷立即派人通知駐紮在澳門的葡萄牙軍隊, 葡萄牙二話不說迅速出兵, 聯合明軍很快就將叛軍鎮壓了下去。 事後, 兩廣總督還向葡萄牙人頒發了獎狀。

此後, 中葡之間的國際化合作保持了下去, 一直到萬曆年間, 兩廣總督還曾聯絡過葡萄牙夾擊海盜。 這當然有利於海疆的穩定。

另外, 把澳門租於葡萄牙, 不但可以將澳門建成保衛廣州的週邊防線, 還能以澳門為基地對外進行“防守反擊”, 聯合出海打擊其他敵對勢力。

明朝後期, 除本土海盜外,

在東南沿海還出現了大批的日本浪人, 這些浪人與北邊的蒙古構成了令明朝頭痛不已的“南倭北虜”問題。 後來, 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吉利等國有組織的殖民擴張更是中國未曾遇到的新現象。

明政府擔心東西、新舊兩股外來勢力會合起來, 會給國防造成巨大的壓力。 這種擔心不是多餘的。 因為當時的葡萄牙人與日本人已有了不少的勾結, 特別是在葡萄牙人中竟然興起了蓄養倭寇的風氣, 他們競相招募大批來自日本的亡命之徒。 這對中國絕對是一種可怕的威脅。 時任兩廣總督的張鳴岡上疏朝廷建議租借澳門給葡萄牙, 也正是以“葡倭勾結”的可怕後果說服朝廷的, 正如他所說的, “粵之有澳夷, 猶疽之在背也;澳之有倭賊, 猶虎之傅翼也”。

明廷經過認真討論,決定“驅倭留夷(葡萄牙)”,將澳門租於葡萄牙。如此一來,葡萄牙殖民者與日本海盜的勾結就走到了盡頭。這不,就在當年,張鳴岡即命令葡萄牙全面驅逐日本人,還派海道副使俞安性負責監督執行。為了將驅倭事業進行到底,中葡還刻碑立誓,其中的第一條就是“禁蓄養倭奴”。

與此同時,針對西方殖民勢力,明政府採取了“以夷(葡萄牙)制夷(其他殖民國家)”的策略。為了防止西方殖民者聯合起來侵擾中國,更為了加深西方各國在中國問題上的矛盾,明政府除了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外,還對西洋商船徵收兩種不同標準的關稅(葡萄牙只有其他西方國家的三分之一)。

西方各殖民國本來就有矛盾,經明政府這麼一“挑撥”,矛盾就更深了,競爭也更激烈了。這就形成了一種有效的制約關係,有利於東南海疆的穩定。

以上這些足以說明明政府與葡萄牙形成了一種公開的“條約關係”。明政府為此也盡到了一定的義務。比如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人與葡萄牙人為爭奪澳門權益發生戰爭,葡萄牙馬上向明政府求援,廣東地方政府立即派遣水師增援。雖然最終並沒有真正參戰,但確實展現了兩國間另類的同盟關係。此外,明政府對荷蘭侵佔臺灣、澎湖始終採取不承認的態度,天啟年間甚至不惜動用武力,將荷蘭人擊潰於廈門,後又逐出澎湖。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明政府對葡萄牙的態度。

明政府的海疆維穩政策,以較小的代價,既打擊了國內海盜的囂張氣焰,又避免了西方各國的聯合侵犯,還保持了東南海疆長時期的和平穩定,真可謂一箭三雕!這種借力式的國際化維穩,體現了明政府的維穩新思路,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但無論如何,國力強大才能真正保證領土完整、主權統一,維穩政策只是權宜之計,發展實力才是硬道理。那些租借出去的領土,隨著中國的日益強大,終究會一個一個拿回來。

有趣,有料,有深度

作者|校元明

來源|《百家講壇》雜誌

猶虎之傅翼也”。

明廷經過認真討論,決定“驅倭留夷(葡萄牙)”,將澳門租於葡萄牙。如此一來,葡萄牙殖民者與日本海盜的勾結就走到了盡頭。這不,就在當年,張鳴岡即命令葡萄牙全面驅逐日本人,還派海道副使俞安性負責監督執行。為了將驅倭事業進行到底,中葡還刻碑立誓,其中的第一條就是“禁蓄養倭奴”。

與此同時,針對西方殖民勢力,明政府採取了“以夷(葡萄牙)制夷(其他殖民國家)”的策略。為了防止西方殖民者聯合起來侵擾中國,更為了加深西方各國在中國問題上的矛盾,明政府除了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外,還對西洋商船徵收兩種不同標準的關稅(葡萄牙只有其他西方國家的三分之一)。

西方各殖民國本來就有矛盾,經明政府這麼一“挑撥”,矛盾就更深了,競爭也更激烈了。這就形成了一種有效的制約關係,有利於東南海疆的穩定。

以上這些足以說明明政府與葡萄牙形成了一種公開的“條約關係”。明政府為此也盡到了一定的義務。比如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人與葡萄牙人為爭奪澳門權益發生戰爭,葡萄牙馬上向明政府求援,廣東地方政府立即派遣水師增援。雖然最終並沒有真正參戰,但確實展現了兩國間另類的同盟關係。此外,明政府對荷蘭侵佔臺灣、澎湖始終採取不承認的態度,天啟年間甚至不惜動用武力,將荷蘭人擊潰於廈門,後又逐出澎湖。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明政府對葡萄牙的態度。

明政府的海疆維穩政策,以較小的代價,既打擊了國內海盜的囂張氣焰,又避免了西方各國的聯合侵犯,還保持了東南海疆長時期的和平穩定,真可謂一箭三雕!這種借力式的國際化維穩,體現了明政府的維穩新思路,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但無論如何,國力強大才能真正保證領土完整、主權統一,維穩政策只是權宜之計,發展實力才是硬道理。那些租借出去的領土,隨著中國的日益強大,終究會一個一個拿回來。

有趣,有料,有深度

作者|校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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