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新航路的開闢, 葡萄牙等國開始了早期殖民擴張, 地大物博的中國自然成為他們的目標。 不過, 葡萄牙的中國之行似乎不是那麼順利。
正德十六年(1521年), 明朝水師在廣東海道副使汪鋐的指揮下, 幾乎全殲盤踞在廣東屯門島的葡萄牙人, 僅餘少量人逃回麻六甲。 次年, 葡萄牙國王派遣訓練有素的遠征軍三百餘人, 分乘五艘巨艦前來報復。 他們在新會西草灣遭遇明軍, 明軍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仍然大獲全勝。 葡萄牙見在廣東打不開局面, 轉而北上進犯福建、浙江, 但同樣沒有任何收穫。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葡萄牙經過精心準備, 捲土重來, 大規模進犯福建漳州, 不過, 結果仍然很悲催, 竟然再次被明朝小小的海道副使擊潰。
但是, 在戰局如此“一邊倒”的情況下, 明政府竟於嘉靖三十二年把澳門租借給了葡萄牙。 明政府為何要這樣做?難道僅僅是因為葡萄牙賄賂了地方官,
答案顯然都是否定的。 實際上, 這是明政府在新形勢下主動做出的戰略調整。 通過把澳門租借給葡萄牙, 明政府希望葡萄牙成為其維護南部海疆穩定的重要依靠力量。
明朝後期, 東南沿海的海盜活動猖獗, 令地方政府很無奈。 不過, 受利益和自身實力的影響, 地方政府不願冒過大的風險, 也不想付太大的代價, 所以一直沒有給海盜以有力的打擊。 明朝中央政府雖有打擊海盜的決心, 但無奈路途遙遠, 鞭長莫及。 而葡萄牙人本身所具有的勇敢、執著精神, 以及刻意表現出的恭順、謙卑態度, 引起了明政府的注意和思考。
對此, 葡萄牙自然是求之不得, 樂意效勞, 以通過建立“功勳”來獲取利益。 嘉靖二十七年, 中葡聯軍進攻海盜林剪的老巢—雙嶼, 徹底剿滅了這個令明政府傷透腦筋的海盜集團。
此後, 中葡之間的國際化合作保持了下去, 一直到萬曆年間, 兩廣總督還曾聯絡過葡萄牙夾擊海盜。 這當然有利於海疆的穩定。
另外, 把澳門租於葡萄牙, 不但可以將澳門建成保衛廣州的週邊防線, 還能以澳門為基地對外進行“防守反擊”, 聯合出海打擊其他敵對勢力。
明朝後期, 除本土海盜外,
明政府擔心東西、新舊兩股外來勢力會合起來, 會給國防造成巨大的壓力。 這種擔心不是多餘的。 因為當時的葡萄牙人與日本人已有了不少的勾結, 特別是在葡萄牙人中竟然興起了蓄養倭寇的風氣, 他們競相招募大批來自日本的亡命之徒。 這對中國絕對是一種可怕的威脅。 時任兩廣總督的張鳴岡上疏朝廷建議租借澳門給葡萄牙, 也正是以“葡倭勾結”的可怕後果說服朝廷的, 正如他所說的, “粵之有澳夷, 猶疽之在背也;澳之有倭賊, 猶虎之傅翼也”。
明廷經過認真討論,決定“驅倭留夷(葡萄牙)”,將澳門租於葡萄牙。如此一來,葡萄牙殖民者與日本海盜的勾結就走到了盡頭。這不,就在當年,張鳴岡即命令葡萄牙全面驅逐日本人,還派海道副使俞安性負責監督執行。為了將驅倭事業進行到底,中葡還刻碑立誓,其中的第一條就是“禁蓄養倭奴”。
與此同時,針對西方殖民勢力,明政府採取了“以夷(葡萄牙)制夷(其他殖民國家)”的策略。為了防止西方殖民者聯合起來侵擾中國,更為了加深西方各國在中國問題上的矛盾,明政府除了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外,還對西洋商船徵收兩種不同標準的關稅(葡萄牙只有其他西方國家的三分之一)。
西方各殖民國本來就有矛盾,經明政府這麼一“挑撥”,矛盾就更深了,競爭也更激烈了。這就形成了一種有效的制約關係,有利於東南海疆的穩定。
以上這些足以說明明政府與葡萄牙形成了一種公開的“條約關係”。明政府為此也盡到了一定的義務。比如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人與葡萄牙人為爭奪澳門權益發生戰爭,葡萄牙馬上向明政府求援,廣東地方政府立即派遣水師增援。雖然最終並沒有真正參戰,但確實展現了兩國間另類的同盟關係。此外,明政府對荷蘭侵佔臺灣、澎湖始終採取不承認的態度,天啟年間甚至不惜動用武力,將荷蘭人擊潰於廈門,後又逐出澎湖。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明政府對葡萄牙的態度。
明政府的海疆維穩政策,以較小的代價,既打擊了國內海盜的囂張氣焰,又避免了西方各國的聯合侵犯,還保持了東南海疆長時期的和平穩定,真可謂一箭三雕!這種借力式的國際化維穩,體現了明政府的維穩新思路,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但無論如何,國力強大才能真正保證領土完整、主權統一,維穩政策只是權宜之計,發展實力才是硬道理。那些租借出去的領土,隨著中國的日益強大,終究會一個一個拿回來。
有趣,有料,有深度
作者|校元明
來源|《百家講壇》雜誌
猶虎之傅翼也”。明廷經過認真討論,決定“驅倭留夷(葡萄牙)”,將澳門租於葡萄牙。如此一來,葡萄牙殖民者與日本海盜的勾結就走到了盡頭。這不,就在當年,張鳴岡即命令葡萄牙全面驅逐日本人,還派海道副使俞安性負責監督執行。為了將驅倭事業進行到底,中葡還刻碑立誓,其中的第一條就是“禁蓄養倭奴”。
與此同時,針對西方殖民勢力,明政府採取了“以夷(葡萄牙)制夷(其他殖民國家)”的策略。為了防止西方殖民者聯合起來侵擾中國,更為了加深西方各國在中國問題上的矛盾,明政府除了將澳門租借給葡萄牙外,還對西洋商船徵收兩種不同標準的關稅(葡萄牙只有其他西方國家的三分之一)。
西方各殖民國本來就有矛盾,經明政府這麼一“挑撥”,矛盾就更深了,競爭也更激烈了。這就形成了一種有效的制約關係,有利於東南海疆的穩定。
以上這些足以說明明政府與葡萄牙形成了一種公開的“條約關係”。明政府為此也盡到了一定的義務。比如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人與葡萄牙人為爭奪澳門權益發生戰爭,葡萄牙馬上向明政府求援,廣東地方政府立即派遣水師增援。雖然最終並沒有真正參戰,但確實展現了兩國間另類的同盟關係。此外,明政府對荷蘭侵佔臺灣、澎湖始終採取不承認的態度,天啟年間甚至不惜動用武力,將荷蘭人擊潰於廈門,後又逐出澎湖。這也可以從側面證明明政府對葡萄牙的態度。
明政府的海疆維穩政策,以較小的代價,既打擊了國內海盜的囂張氣焰,又避免了西方各國的聯合侵犯,還保持了東南海疆長時期的和平穩定,真可謂一箭三雕!這種借力式的國際化維穩,體現了明政府的維穩新思路,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但無論如何,國力強大才能真正保證領土完整、主權統一,維穩政策只是權宜之計,發展實力才是硬道理。那些租借出去的領土,隨著中國的日益強大,終究會一個一個拿回來。
有趣,有料,有深度
作者|校元明
來源|《百家講壇》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