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研發的兩種酷刑:一種能直接嚇死罪犯, 一種令罪犯生不如死
文|小羽
眾所周知, 在古代的那種專制制度裡面, 那些統治者為了更好的管制老百姓, 常常就會用嚴酷的刑法來警告他人。 也因為這在那漫長的長河裡面, 那些統治者發明了許許多多大家非常熟之的刑法, 比如淩遲, 腰斬, 鞭屍等酷刑。 瞭解過朱元璋朋友就應該知道, 明朝在建立之後, 朱元璋就曾對自己的那些好兄弟下手, 防止自己的江山被他們篡奪。 為了保護好自己的江山, 懲治那些貪官污吏朱元璋親自研發了兩種酷刑,
第一種叫做“剝皮楦草”, 這種刑法在《大明律》裡面沒有記載的刑法, 但是這個刑法它卻是真實存在的。 這個酷刑就是朱元璋自己添加的, 他還曾大肆的宣傳過這個酷刑。
第二種叫做“貼加官”, 也許大家乍一看這個刑法的名字還以為這個刑法要比之前那個輕, 但實際上整個刑法比上面那個還要厲害。 這個刑法雖然不要剝皮, 但是它實施起來要比那個刑法還要殘忍, 簡直讓人生不如死。 有的人也許會問了, 那這個刑法實施起來的工具應該比較複雜吧, 其實不然非常的簡單, 就幾張紙以及一些酒就可以了。 行刑的時候將犯人捆綁住, 然後讓其後仰,
其實懂得朋友都應該知道, 這兩種刑法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都是從逼供到殺人, 最後再到震懾的作用, 想必這兩種酷刑也是朱元璋的得意之作。 要直到在明朝前期明朝根本就不怎麼存在著貪官, 國家一片清明, 即使在之前有無數的人在這兩種刑法之前倒下, 但是在關鍵時刻出現的這兩種刑法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也難怪明朝會成為我們國家史上最為強大的幾個朝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