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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鑒定 孩子非丈夫親生,4次離婚丈夫不願離,可見丈夫不一般

對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進行了判決, 准予兩人離婚, 同時女方撫養女兒, 並向男方支付14萬元。 要說一般的離婚案, 撫養孩子的一方不會再付錢給另一方,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女方小紅(化名)與丈夫小賈(化名)已經經歷四次離婚官司了, 前三次小賈都不同意離婚, 即使小紅在法庭上當眾表示孩子並非他自己親生。 因此三次離婚官司都以失敗告終。 而在2017年7月, 小紅第四次上訴要求離婚, 在這次官司中, 小賈終於表示願意離婚了。 但是對於小紅婚前就懷孕的行為, 小賈要求進行精神賠償。

事實上, 小賈在前三次的離婚官司中, 一再不願意離婚, 對此, 小賈稱是對女兒和妻子感情深, 因此他表示要挽回婚姻, 照顧女兒。

而對於小紅來說, 她與小賈本身就是介紹結婚, 之後小賈更是在外地打工, 雙方聚少離多, 生活到2014年時, 小紅就覺得兩人之間缺少交流, 因此就帶著女兒外出居住。

在小紅與小賈分居的同時, 小紅也進行上訴希望能夠離婚。 在第一次庭審時, 小紅給了小賈致命一擊, 直接在法庭上自曝, 女兒並非是小賈親生, 而是自己在與小賈婚前就懷上的。

對此, 當時的小賈不願意進行親子鑒定, 更不願意離婚, 而法院念及小賈對家庭感情的真誠, 也就沒有准允。

只是妻子小紅再次在2015年4月、2016年3月要求離婚, 雖然都沒有被判決離婚, 但是雙方關係也沒有任何的改變。 2017年7月, 小紅第四次提起了離婚。 在這次庭審上, 小賈有所改變, 他質疑小紅是“變相騙婚”, 而且稱其在九年的時間裡撫養了女兒, 但雙方有沒有血緣關係, 要求小紅進行賠償。

最終, 經過鑒定後, 女兒確實也不是小賈親生的, 而法庭對兩人的離婚案件也進行了判決。 一方面認為雙方多次進行離婚訴訟, 感情已無, 准予離婚, 另一方面, 支持小賈關於賠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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