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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不配備滅火器、三腳架、反光背心將被扣分罰款?九大謠言千萬不可信

還記得前兩天

小編發了一條這樣的微信後

吃瓜群眾紛紛留言給小編點了個贊

其實, 每到年尾都有不少所謂的“新交規”出臺

這多數是謠言或拿已實施的交規條款出來混淆視聽

使得小夥伴一不小心就被誤導

為了讓小夥伴不再擔心受怕

小編特意弄了一期超級全面的關於交通規則的

“網傳與真相”

務必耐心看完!

01

網傳:“闖紅燈記6分、罰款200元”。

真相:《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對駕駛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行為, 處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予以記分;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新交規中, 便將闖紅燈的記分分值由一次記3分提高到了記6分。 在佛山,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 闖紅燈即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記6分、罰款200元處罰。

02

網傳:“酒駕記12分, 5年內不得再次考取駕照”。

真相:這一說法太過籠統。 實際上, 酒駕分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為大於等於20mg/100ml, 但 小 於 80mg/ 100ml)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 80mg/ 100ml), 並且還要區分駕駛的車型是營運機動車還是非營運機動車。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10日以下拘留, 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03

網傳:“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款200元”、“副駕駛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款50元”。

真相:實際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

駕駛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 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一次記2分, 罰款2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只作罰款200元處罰, 並不扣分。

04

網傳:“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款200元”、“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款200元”。

真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以及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處記2分,罰款100元處罰。

05

網傳:“有意遮擋車牌記12分,頂額處罰”。

真相:對於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確實記12分,而處罰的額度各個地方不一樣,佛山的罰款額度是200元。

06

網傳:“超速駕駛,記6分”。

真相:事實上,這是不全面的說法。超速處罰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以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一次記6分;

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07

網傳:“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真相:現行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中並沒有這一規定。但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家長抱著孩子坐副駕駛位元,只要速度略快,碰撞發生後,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因此,為了兒童交通安全,在兒童乘坐汽車時應該配備兒童安全座椅並讓小孩坐在後排座位。

08

網傳:“2018年1月1日開始查車上滅火器、三腳架、反光背心,如果沒有罰款200元,記12分”。

真相:一、車載滅火器、三角警示牌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應配備處於有效期內的滅火器;校車必須配備乾粉滅火器。小型汽車並無強制規定。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機動車用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式樣及尺寸應符合相關規定。在辦理車輛檢驗(年審、過戶等)過程中,民警要對此項進行查驗並拍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未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的,將按“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處100元罰款。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未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的,將按“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處100元罰款。注意了!這裡就包括了小型汽車!校車未按規定配備乾粉滅火器、三角警示牌的,將按“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的”,處3000元罰款,記2分。由於各省的規定不一,因此處罰標準可能不同。

二、配備反光背心規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發佈》權威解讀,新修訂發佈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是我國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最基本的技術標準,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第12.15.2條規定了“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 1 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當前,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即俗稱的“年檢”)時,沒有對車輛是否配備反光背心的檢驗專案和要求。下一步,將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修改機動車年檢配套標準,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檢查項目,也只會針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

09

網傳:2018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攝像頭開始抓拍安全帶!包括副駕駛位,駕駛員抽煙,打電話,請互相轉告!

真相:抓拍駕駛位元及副駕駛違法行為需要硬體支援,不可能做到全國同步,也是不所有的電子員警都具備這一功能的,順德一直以來也是通過設置專門的電子員警對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其實,網上經常會流傳“新交規實行”、“高清攝像頭啟動”之類的謠言

都是網站為了騙取點擊量和轉發的手段

如果有交通新規、交通新政策

交警部門會通過官方媒體和主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和告知

請大家不要輕信網上所傳資訊

編輯丨Sylvia

校對丨春春

04

網傳:“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款200元”、“行駛中抽煙記1分、罰款200元”。

真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以及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處記2分,罰款100元處罰。

05

網傳:“有意遮擋車牌記12分,頂額處罰”。

真相:對於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確實記12分,而處罰的額度各個地方不一樣,佛山的罰款額度是200元。

06

網傳:“超速駕駛,記6分”。

真相:事實上,這是不全面的說法。超速處罰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以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一次記6分;

三、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07

網傳:“副駕駛有不滿14周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真相:現行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中並沒有這一規定。但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家長抱著孩子坐副駕駛位元,只要速度略快,碰撞發生後,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因此,為了兒童交通安全,在兒童乘坐汽車時應該配備兒童安全座椅並讓小孩坐在後排座位。

08

網傳:“2018年1月1日開始查車上滅火器、三腳架、反光背心,如果沒有罰款200元,記12分”。

真相:一、車載滅火器、三角警示牌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應配備處於有效期內的滅火器;校車必須配備乾粉滅火器。小型汽車並無強制規定。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機動車用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式樣及尺寸應符合相關規定。在辦理車輛檢驗(年審、過戶等)過程中,民警要對此項進行查驗並拍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未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的,將按“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處100元罰款。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未按規定配備三角警告牌的,將按“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處100元罰款。注意了!這裡就包括了小型汽車!校車未按規定配備乾粉滅火器、三角警示牌的,將按“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的”,處3000元罰款,記2分。由於各省的規定不一,因此處罰標準可能不同。

二、配備反光背心規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發佈》權威解讀,新修訂發佈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是我國機動車安全技術管理最基本的技術標準,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第12.15.2條規定了“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 1 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當前,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即俗稱的“年檢”)時,沒有對車輛是否配備反光背心的檢驗專案和要求。下一步,將根據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修改機動車年檢配套標準,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檢查項目,也只會針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

09

網傳:2018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攝像頭開始抓拍安全帶!包括副駕駛位,駕駛員抽煙,打電話,請互相轉告!

真相:抓拍駕駛位元及副駕駛違法行為需要硬體支援,不可能做到全國同步,也是不所有的電子員警都具備這一功能的,順德一直以來也是通過設置專門的電子員警對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其實,網上經常會流傳“新交規實行”、“高清攝像頭啟動”之類的謠言

都是網站為了騙取點擊量和轉發的手段

如果有交通新規、交通新政策

交警部門會通過官方媒體和主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和告知

請大家不要輕信網上所傳資訊

編輯丨Sylvia

校對丨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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