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學校組織老師宣稱工作時間不會超過八個小時,
並且沒有夜班,
下班時間不會超過晚上八點,
加班會有加班費,
然而實際情況則是,
早晨七點半就開始工作,
晚上十一點以後下班是常態。
更有同學工作了一個星期以後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同學們手上磨了泡,
手指爛掉都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
工作強度大,
工資待遇低,
不少同學覺得學校將實習作為了撈錢的項目。
求助信發出後引起了廣泛關注,
該校也做出了回應,
稱會儘快查清並且撤回派往的學生。
但是無論怎麼挽救,
該學校對學生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這批學生或許一生都不會原諒自己的母校,
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地方,
就應該遠離社會的利益,
一些老師將涉世未深的學生作為賺錢的工具,
確實有些缺德了。
不過我相信社會的正能量,
只要得到曝光,
罪惡會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