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5日訊15年前參與一起搶劫, 重慶男子鄒某逃離南通。 15年後, 他回望逃亡生涯, 想到家中老父無人照料, 下定決心投案自首。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全案後認為, 鄒某具有法定自首情節, 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日前, 鄒某因涉嫌搶劫罪被起訴,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2017年10月4日, 正值國慶、中秋“雙節”。 一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走進了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東寶分局泉口派出所。 他略帶激動地向民警說起15年前發生在江蘇省南通市的一起入室搶劫案。 鄒某老家在重慶, 小學文化。 2001年3月, 時年25歲的鄒某來到南通打工。
第二天淩晨, 劉某等人帶了4把菜刀, 事先打聽了老賈的住所, 一起坐計程車趕往目的地。 路上, 劉某和鄒某、陳某商量:要是老賈有錢, 就從他那裡再搞點錢, 一起分分。 很快, 三人進了老賈社區尋到房子, 一下撞開房門進入臥室, 將老賈和劉某的女友堵在了屋裡。 劉某用菜刀猛砍老賈的頭部及手臂, 牆壁、床上瞬間被鮮血染紅;鄒某用菜刀抵住老賈的脖子;陳某用菜刀割了一段電源線,
幾人一走, 老賈立即報警。 劉某和陳某逃離南通, 後在無錫火車站被抓獲, 並于當年因犯搶劫罪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唯一漏網的鄒某, 在南通逗留兩天后也逃往外地, 逃亡的15年裡, 他輾轉山西、河南、湖北等地, 四處找工地打工。 這15年, 鄒某家中發生了很大變故。 老母親不幸去世, 沒有見到兒子鄒某最後一面;父親年近70歲, 身有殘疾, 還靠種地糊口。 每每想到這裡, 鄒某心裡很痛苦, 於是決心投案自首, 光明正大給老父親盡孝送終,
2017年12月26日, 該案由公安機關移送到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過程中, 認為鄒某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 並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屬於自首, 因此向法院提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十幾年在工地打工, 還擔心受怕, 過得不是人的日子, 每到中秋、春節就特別想家。 我聽說當年犯事被抓的人早就被放出來了, 我的父親也老了, 我想坐完牢就回去照顧他, 再不盡孝就沒時間了。 ”在看守所, 面對檢察官, 鄒某說出了憋在心裡多年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