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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學生被11名同學毆打致死 被判賠償2萬餘元

1月31日, 井陘縣經過幾個月的辛勤工作, 執結一起上級法院指定的疑難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涉案的33名被執行人全部履行賠償責任。

2014年12月13日22時許, 石家莊市某中等專業學校陳某等11名學生因生活瑣事對同校的龐某不滿, 便糾集在一起, 對龐某拳打腳踢, 致其當晚昏迷不醒, 後被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 法院經過刑事附帶民事審判程式, 對陳某11名涉案人員根據犯罪情節分別判處不同的徒刑, 並判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的受害人父母親經濟損失喪葬費23119.5元, 互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7年3月20日, 石家莊中院作出執行裁定書,

指定井陘縣法院執行。

井陘法院接到此案後, 指定專人辦理。 此案難度很大, 一是被執行人多, 居住地域廣, 33名被執行人分佈河南、河北和山西3省11個市縣區, 如果有一個人辦不了, 就不能結案;二是被執行人資訊不全, 有的沒有身份證號, 有的沒有聯繫電話, 有的沒有具體住址, 法律文書無法寄出, 有的郵寄出去的又被退了回來;三是被執行人不配合。 有的多次打電話, 要麼不接, 要麼傳不來, 召集到一起非常困難。 為辦理此案, 執行法官首先給被執行人制定賠償分配方案, 而後放棄節假日休息時間, 一天24小時開機, 通過各種管道, 想方設法搜集被執行人資訊和聯繫方式, 與被執行人聯繫溝通, 促使其履行賠償義務。

有幾個被執行人的位址實在找不到, 便親赴山西呂梁、古縣等地通過公安機關戶籍登記進行查找, 並到家裡做工作。 就這樣, 經過努力, 到1月30日, 所有被執行人的23119.5元喪葬費全部執行到位, 終於將此案辦結。

法官提示:11名在校生為生活瑣事毆打1名同學, 致受害者死亡, 參與打人者全部進入蹲進囹圄, 他們尚未步入社會便摧殘了青春, 毀掉了人生和家庭幸福, 實在令人感到惋惜。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 民族的希望, 應當好好學習, 加強修養, 樹立遠大理想, 同學之間互相幫助, 遇事冷靜, 加強溝通, 切莫為瑣事動手, 堅決杜絕校園暴力, 謹防發生一失手造成千古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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