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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兩次聽力診斷異常,基本可確定聽力損失

近日, 男嬰軒軒(化名)被聽力檢查報告評定為指標異常, 對此, 軒軒的媽媽發出疑問:“我們家族沒有聽力障礙史, 孕期內我也很少用藥, 為什麼嬰兒聽力有問題, 以後該怎麼辦?”

面對此類情況, 專家建議, 父母如果對診斷結果有疑問, 一定要找一個對小兒聽力學比較精通的醫生, 對檢查結果進行解釋。 確定了聽力損失的孩子, 父母不為其實施任何干預措施, 是一種不理性的行為。

兩次檢查均異常, 基本確診聽力障礙

“孩子的聽力篩查沒過關, 多數家長都難於接受, 表現為或認為診斷不正確, 或發怒, 或悲傷、混亂,

這是很正常的一種反應。 ”專家指出, 眾多的醫學研究已表明, 當嬰兒的聽力損失比較輕, 或者只存在單耳聽力損失狀況, 父母依靠主觀觀察是很難發現的。 如果家長自認為孩子聽力沒事, 不帶孩子進行定期複查, 不為孩子實施任何的干預措施, 將影響嬰幼兒日後學習語言, 造成更麻煩的後果。

專家解釋說, 兩次聽力檢查的診斷性結果均顯示異常, 多數可以確定嬰幼兒存在聽力障礙。 如果確診孩子有聽力障礙, 首先, 父母和家人應冷靜下來、接受事實, 然後考慮應該怎麼辦, 而不是奔波於不同醫院, 進行反復多次、耽誤孩子、浪費金錢的聽力檢查。

專家建議說, 得知嬰幼兒有“聽力障礙”後, 父母和家人都需要進行一些聽力學知識的學習。

家人要瞭解孩子的聽力損失程度(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 知曉性質(傳導性、感音性、混合性), 確定部位(外耳、中耳、內耳、聽神經)。 最後, 家人需要瞭解聽力障礙的治療、干預、康復訓練方法。

干預越早越好, 確保有效康復

“只有當嬰幼兒的家人都能接受事實後, 才能為孩子進行早期干預和康復奠定基礎。 ”專家指出, 聽力障礙的治療和干預, 不外乎有藥物、手術、佩戴助聽器、人工耳蝸植入等手段, 主要是讓嬰幼兒的聽力得到改善, 得到聲音放大。 哪個方法更合適, 具體怎麼辦, 需要根據聽力損失的程度和性質來選用。

專家表示, 對於傳導性聽力損失, 屬於中耳積液者, 首先觀察到第二次檢查(出生後6 個月內), 確定積液吸收或排除不好的,

可以考慮用藥物促進積液吸收或排除。 屬於外中耳畸形的孩子, 如果是單耳, 需要每年複查聽力, 待到10歲左右選擇外中耳重建手術。 如果是雙側外耳道閉鎖, 建議在6個月內佩戴骨導助聽器, 幫助寶寶提高聽力學會說話, 手術年齡一般在5—6歲以後。

獲悉, 對於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孩子, 屬於重度或極重度的, 建議3個月即可開始佩戴助聽器, 培養其聽覺的察覺和感知能力, 再進行言語康復訓練。 確診為中度聽力損失的, 6個月需要開始佩戴助聽器。

專家指出, 佩戴助聽器的嬰幼兒, 建議每3個月複查一次聽力。 對於康復訓練效果欠佳的重度或極重度聾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患兒, 建議10個月左右接受人工耳蝸植入手術,

術後繼續進行聽覺言語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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