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早在15世紀就已經出現了, 它是一種由士兵直接用手投擲的武器, 雖然使用簡單但威力還不錯。 一、二戰時由於戰場的需要手榴彈得到了廣泛使用並發展, 各種不同形狀不同用途的手榴彈層出不窮, 其中就有無柄和有柄之分。 我個人喜歡將有柄手榴彈稱為有柄手榴彈, 將無柄手榴彈稱為手雷, 不管對不對下面在文章中就暫用這個名字吧。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二戰時德國和我國都曾大量裝備使用有柄手榴彈, 而美國大兵使用的卻都是手雷, 反正我在影視中是沒有看到裝備有柄手榴彈的美國大兵。
人們常說有柄手榴彈是人體的延伸可以投的更遠, 在戰場上手榴彈投的越遠作用就越大。 還有一點就是有柄手榴彈落地後滾動距離小, 想想也是如果扔到斜坡上又滾到自己的旁邊了,
我美軍選用手雷的原因應該有以下幾點。
一手榴彈體積小品質輕, 攜帶起來更輕便。 手雷的品質和體積都比有柄手榴彈小, 這樣攜帶起來更加方便。 對酷愛火力壓制的美國大兵來說子彈那是多多益善, 能省出一些空間何樂而不為呢?沒見美軍都將手雷掛在胸前嗎?
二手雷對新手來說更容易掌握。 手雷呈卵形士兵投擲它就像扔石子一樣簡單, 而有柄手榴彈必須經過一定的訓練才能正確掌握投擲方法, 如果不能掌握技巧的話很容易扔的太近,
三體積小巧更適合一些戰場需要。 二戰美軍的主要對手是日軍, 戰場在太平洋的島嶼上。 小島上樹木叢生, 日軍喜愛挖地洞修築防禦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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