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之所以會去相親, 是因為有相熟的阿姨介紹的。 剛剛見面的時候他帶了一副眼鏡, 穿著西裝看起來人挺斯文的。
我就喜歡這樣子的男孩子。 所以見了面之後, 我們就開始了交往。 可是, 交往的時間多了, 我才發現其實我們兩個真的不大合適, 不管是生活方面的還是習慣方面的。 都有很大的差距!
我屬於比較要強的女孩子。 如果說一個人讓我不大滿意的話, 我會十分乾脆俐落地提出分手。 因為我覺得人生那樣短暫, 不需要為了一個不值得人這樣浪費光陰。 倒不如放棄去找一個真正適合自己的人。
所以, 交往了一個月之後, 我就跟她提出了分手。 剛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就不願意, 可是耐不住我想要分手的決心, 他只能同意了。
只是分手的時候, 他約我出來見面。 他說有些事情還是要交代清楚比較好, 既然不想要再相處下去了, 該斷的還是應該斷掉的我想也是。 不管做什麼事情, 我也不怎麼喜歡。 做一個拖泥帶水的人這樣子不僅自己討厭別人也會討厭。
為了不讓別人在背後詬病我, 我決定還是跟他去見一面, 當場說清楚的比較好。 畢竟人與人之間還是要好聚好散的, 怎麼說他也被我列入了前男友的名單裡。
但是這是一次非常糟糕的分手見面。 我沒有想到我竟然能遇到這樣子奇葩的人。 相處了一個月, 我們經常出去約會吃飯, 我覺得男女之間談戀愛, 這是屬於正常的開銷範圍, 既然戀愛了。 這點小錢是不應該去斤斤計較吧,
可我沒有想到, 只是他提出的分手, 見面竟然是要給我一份站到那些帳單都是平時他跟我一起出去吃飯時, 特意留下來的, 算一算大概有931塊錢。 我很吃驚, 他為什麼要給我看這些東西。 知道, 他說要我給他報銷這一些站攤的時候我下了呵, 居然還有這樣極品的男人931塊錢都要算計的, 這樣子清楚。 我笑了笑, 將錢甩在他的桌子面前。
也好, 幸好我眼睛亮, 幸好我選擇了分手, 不然以後要真的結婚了, 那我的日子可就真的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