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轟炸, 在二戰中的定義是指的是在掌握制空權的情況下, 出動重型轟炸機打擊敵方主要城市和軍事設施。 自從戰略轟炸被發明以來它註定就是一個不人道的東西, 因為無可避免地會傷及大量平民。 甚至盟軍在執行完戰略轟炸之後有時都會對自己行為進行懺悔, 比如說英國首相邱吉爾在德累斯頓被炸完之後, 甚至說:如果我們走的太遠是不是也會成為禽獸?
而有人卻不這麼想, 此人在日本偷襲珍珠港之後就一直嗷嗷叫著要報仇雪恨, 但在二戰前期和中期他一直在歐洲戰場指揮對德國的戰略轟炸任務, 直到1945年1月才被派往太平洋戰區。 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火鳥”柯帝士·李梅。
李梅性格極其偏執, 他在歐洲戰區執行任務時, 曾經對飛行員們下達過一條聽起來膽戰心驚的命令:在遭遇德國戰鬥機攔截時, 不允許採取任何規避動作!他還作為B-17的機長親自飛到德國上空甩下炸彈,
東京大轟炸
在李梅到來之前, 盟軍炸日本的方法是高空精確轟炸, 這一套對德國屢試不爽的方法卻在風速極高的日本列島上空不適用。
諷刺的是, 在戰爭結束後的1964年, 李梅竟然獲得了日本政府的最高嘉獎:勳一等旭日大綬章。 這件小事恐怕也是對戰後日美關係的最充分反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