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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講道理,但什麼是“道”,什麼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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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夏基石管理評論

“道”與“理”二字, 本屬兩義, 該分別研討, 分別認識。 大體言之, 中國古代思想重視道, 中國後代思想則重視理。 大抵東漢以前重講道, 而東漢以後則逐漸重講理。

今天我們通俗講話, 則把此兩字聯結起來, 混成為一觀念。 這正是兩三千年來中國思想家所鄭重提出而審細討論的一個結晶品。

道究竟指的是什麼呢?

《莊子》說:“道行之而成。 ”這猶如說, 道路是由人走出來的。 唐代韓愈在《原道》篇裡說:“由是而之焉之謂道。

”這是說, 道指的由這裡往那裡的一條路。 可見, 道應有一個嚮往的理想與目標, 並加上人類的行為與活動, 來到達完成此項理想與目標者始謂之道。 因此道, 必由我們之理想而確定, 必又由我們之行動而完成。 人之行動, 必有其目的, 由於實踐了整個歷程而到達此目的, 若再回頭來看, 此整個歷程便是道。 因此道, 實乃是人生欲望所在, 必然是前進的, 是活動的, 又必然有其內在之目的與理想的。

由是演繹開來說, 道是行之而成的。 誰所行走著的, 便得稱為誰之道。 因此道可得有許多種。 如說天道, 地道, 鬼神之道, 人道等是。 即就人道言, 既是由是而之焉之謂道, 則由此至彼, 也盡可有好多條相異不同的道。

而且由此至彼, 由彼至此, 皆可謂之道, 於是遂可有相反對立之道。 故說王道, 霸道, 大道, 小道, 君子之道, 小人之道, 堯舜之道, 桀紂之道, 皆得稱為道。 臂如說, 你走你的路, 我走我的路。 孔子說:“道不同, 不相為謀。 ”《中庸》又說:“道並行而不相悖。 ”

道有時也可行不通, 孔子說:“道不行, 乘桴浮於海。 ”這是指大道言。 子夏說:“雖小道, 必有可觀者焉, 致遠恐泥。 ”這是指小道言。 《易經》又說:“君子道長, 小人道消。 小人道長, 君子道消。 ”因有相反對立之道, 故若大家爭走著那一條, 這一條一時便會行不通。 於是又有所謂有道與無道。 無道其實是走了一條不該走的道, 那條該走的道反而不走, 這等於無路可走, 故說無道。

為什麼先秦思想重於講道而輕理?

以上述說了道字大義。

何以說先秦思想重於講道呢?如《論語》《孟子》多言道, 六經亦常言道, 少言理。 莊老也重言道, 所以後世稱之為道家。 但《莊子》書中已屢言理, 惟《莊子》書中的理字, 多見於外雜篇。 在《內篇》七篇, 只有《養生主》“依乎天理”一語。 若說《莊子》外雜篇較後出, 則理的觀念, 雖由道家提出, 而尚在晚期後出的道家。 又如《韓非子·解老篇》:“道者, 萬物之所然也, 萬理之所稽也。 ”《管子·君臣篇》:“順理而不失之謂道。 ”上引兩語, 都可歸入晚期道家。 他們都提到理字, 與道字並說, 但理字的地位顯然在道字之下。

又如《易·繫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 ”《說卦傳》:“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乃及《小戴禮·樂記》篇:“天理滅矣。 ”此為經籍中言及理字之最要者。 然《易傳》與《小戴記》本非正經,

皆屬晚出, 殆亦受道家影響。 而後漢鄭康成注《樂記》“天理滅矣”一語, 雲:“理猶性也。 ”可見直至東漢儒家, 他們心中, 還是看重性, 看重道, 而理字的觀念, 尚未十分明白透出, 因此遂把性來解釋理。 許叔重《說文解字》曰:“理, 治玉也。 ”又謂:“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 ”玉不琢不成器, 玉之本身, 自有分理, 故需依其分理加以琢工。 孔門儒家重人, 不重天, 故僅言道不言理。 但到宋儒, 乃亦重言理字, 卻說“性即理”, 才開始把上引“理猶性也”一語倒轉過來, 把理來解釋性。 這是中國古代和後代人對理字的觀念看得輕重不同一個絕好的例證。

“理”究竟是個什麼理?

開始特別提出一“理”字, 成為中國思想史上一突出觀念, 成為中國思想史上一重要討論的題目者,

其事始于三國時王弼。 王弼注《易經》, 說:“物無妄然, 必有其理。 ”這是說宇宙間一切萬物, 決不是隨便而成其為這樣的, 宇宙萬物, 必有其一個所以然之理。 天地間任何一事物, 必有其所以然, 而決不是妄然的。 妄然即是沒有其所以然之理, 而隨便地成為這樣了。

當知莊老亦只言自然, 這一理字, 乃經王弼特別提出, 在《易經》本書中, 並不曾如此說。 即在《易·繫辭傳》也只說:“一陰一陽之謂道”, 又說:“形而下者謂之器, 形而上者謂之道。 ”這是說宇宙間一切萬物, 皆由陰陽之氣聚散分合, 而才有形象之萬殊。 有形象的便謂之器, 故器是形而下。 至於那氣如何由陰轉陽, 由陽轉陰, 如何聚散分合, 那些運行活動, 則只是一項過程。 過程是變動不居的, 是去而不留的,是無形象可指的。因此說它是形而上,而此形而上者則是道。《易·系傳》只說到如此,而王弼卻于《易經》原有的道的觀念之外,另提出一理的觀念來,說宇宙萬物,各有它一個所以然之理。這是一個新觀點,而在後來的中國思想史上,卻演生出大影響。

王弼又接著說:“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禦也。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這是說,宇宙間萬事萬物,既各有一個所以然之理,而萬事萬物又不勝其複雜,既是每一事物有每一事物之理,豈不理也成為很多很複雜嗎?但王弼的意思並不然。他說,事物之理好像很多很複雜,但若我們把它編排起來,會合起來,便成為一個元(即是同一的起始),一個宗(即同一的歸宿),由是才見得宇宙萬事萬物,在其背後,有一個最原始最基本的理,為宇宙一切萬象所由生。這真是一番了不起的大理論,後來的中國思想家,遂多轉移目光,注意到這一問題上。

郭象注《莊子》,也說:“物無不理,但當順之。”以前道家著重在道字,故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又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宇宙萬物皆生於道,故宇宙萬物皆當法於道,即依順於道。而郭象則說,宇宙萬物皆有理,故當依順於理。這在說法上,便有些不同。

王弼、郭像是魏晉時代的道家,其實已可說他們是新道家,與先秦莊老道家有不同。其次我們要提到稍後佛門中大和尚竺道生,即後代有名的生公。他也說:“理不可分,悟語極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謂之頓悟。”從前人只說求道明道,而竺道生則轉移重點來說悟理。

他在佛法中驚天動地的“頓悟”之說,原來是根據於“理不可分”的觀點上。而後來在唐代的華嚴宗,又演變出“事理無礙,事事無礙”的理論來。既是宇宙間每一事物之後面各有一個理,而那些理又是可以統宗會元,合一不分的,則自然可見事理無礙,甚至於事事無礙了。既是事理無礙,事事無礙,則何必有形上形下之分,又何必有入世出世之別?於是佛法便漸轉成世法,而開啟出後代宋儒的理學來。

……

所以理字觀念的提出,雖由先秦道家已開始,而直要到魏晉新道家,始發揮得精彩。佛家也因把握了這一觀點而闡揚出新佛法,而後來的宋明儒,他們注重理字,顯已融進了道佛兩家觀點,因此造成了儒、釋、道三教合一的新儒學。

“道”“理”之異同

道是行之而然的,即是要人走了才有路,沒人走,即不成為是路。因此道是可以選擇的,如我愛向這邊走,你愛向那邊走。若有某一條路容易走得通,於是人人盡走向那一條,積而久之,這便成為大道了。因此大話道是常然的,又可說是當然的。譬如吃飯後需休息,不休息常易發胃病,因此飯後休息是當然。因其當然而大家如此,則成為常然。

至於理,則是一個所以然。為何生胃病?因其飯後不休息,這是所以然。既有所以然,便連帶有必然。飯後不休息,便必然會發胃病。此項所以然與必然,我們則說是理。

道是教人該怎樣,理是告訴人必這樣。為何該這樣呢?因其是常常這樣的。可以說,常然之謂道。又可說,當然之謂道。而理則是必然這樣的。如二加二等於四,此之謂數理,但只能說是數之理如此,卻不能說它是數之道。又如基督教徒宣揚耶穌教言,我們稱之為傳道,稱之為播道,卻不能說是傳理或播理。可見即在今天常俗用語,“道”“理”兩字,也分別得很清楚。

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所以理應該先事物而存在。譬如二加二等於四,此是一數理,即在人類沒有明白這一數理之前,那項數理早該已存在。又如蘋果落地,此是一物理,我們又稱之為萬有引力之理,但在牛頓沒有發明出此萬有引力之理以前,那理也早該已存在。因此理也可說是本然的,而道則待人行之而始然,並不是本然。故二加二等於四,是數理。若我先有兩個,想湊成四個,則必再加上兩個,那種再加上兩個來湊成四個的行為與活動,則可說是道。所以道是須待行為而始完成的,因此道字的觀念裡,必然已加進了某種的事業行為與活動。至於理,則不需有事業,不需有行為與活動,而早已存在著。

因此道可以創造,孔子說:“人能巨集道,非道巨集人。”若沒有人的活動與行為,即就沒有道。既如此,道何能來宏大人,只是人在宏大道。淺言之,道路是由人開闢修造的,人能開闢修造一條便利人的道,故說人能宏道。但縱使有了這條道,若人不在此道上行,則仍等於沒有這條道,而這條道也終必荒滅了。所以說非道宏人。惟其如此,所以既說宏道,又說行道、明道、善道。總之,道脫離不了人事,脫離不了人的行為與活動。沒有道,可以辟一條。道太小,可以放寬使之成大道。道之主動在於人。

但理則不然,人只能發現理,發明理,卻不能創造理。從前人不懂飛機之理,現在給人發現了、發明了。但人最多也只能發明此飛機之理.並不能說人創造了飛機之理。因飛機之理,乃飛機之所以然,在沒有飛機以前,應該先已有了飛機之理之存在。人類只能依據此早已存在的飛機之理來創造出飛機,但人類不能因想造飛機,先創造一飛機之理。一切創造替得依於理,不能于無理處創造出理來。因此,道是待人來創辟來完成的,其主動在於人。而理則先事物而存在,不待於人之創,其主動不在人。因此,理先在,一成不變。道創生,變動不居。這是道與理之間一很大的不同點。

再言之,理是規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於一方法,一路線,所以道屬於多,可以變。而規定一切的理,則是惟一的,絕對的,不變的。即就以茶或咖啡解渴之例來說,茶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所以或些地區喝茶,或些地區飲咖啡。解渴之道多端,盡可以不同,但論其所以能解渴之理則是一。茶與咖啡之所以能解渴,則有同一理存在。所以道雖多端,而理則一致。道雖可變,而理則前定。而道則可以多端,容許變通,所以我們通常也只說近於道,或遠於道,或說違道不遠,卻不說合道與不合道。

現在我們試再進一步,另換一方向講。理先事物而存在,惟一而不可變。我們雖不能創造理,卻能發現理,發明理。換言之,理則是可知的。因理既然早已在那裡,而且又是老在那裡而不變,因此我們今天容或不知有此理之存在,而慢慢地終可知。格物窮理之學,即由此而建立。而道則根本並不在那裡,尚有待於某一主動者之由行動來創出道,而道又可常常變,因此道屬不可知。譬如他渴了,你哪能知道他必然會找到飲料,又哪能知道他必然會喝茶而不飲咖啡呢?此又是理與道之間一絕大不同處。

注明:本文由華夏基石管理評論摘選自錢穆所著《中國思想通俗講話》,小標題為編者所加,轉載請注明出處。

是去而不留的,是無形象可指的。因此說它是形而上,而此形而上者則是道。《易·系傳》只說到如此,而王弼卻于《易經》原有的道的觀念之外,另提出一理的觀念來,說宇宙萬物,各有它一個所以然之理。這是一個新觀點,而在後來的中國思想史上,卻演生出大影響。

王弼又接著說:“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禦也。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這是說,宇宙間萬事萬物,既各有一個所以然之理,而萬事萬物又不勝其複雜,既是每一事物有每一事物之理,豈不理也成為很多很複雜嗎?但王弼的意思並不然。他說,事物之理好像很多很複雜,但若我們把它編排起來,會合起來,便成為一個元(即是同一的起始),一個宗(即同一的歸宿),由是才見得宇宙萬事萬物,在其背後,有一個最原始最基本的理,為宇宙一切萬象所由生。這真是一番了不起的大理論,後來的中國思想家,遂多轉移目光,注意到這一問題上。

郭象注《莊子》,也說:“物無不理,但當順之。”以前道家著重在道字,故老子說:“道生之,德畜之。”又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宇宙萬物皆生於道,故宇宙萬物皆當法於道,即依順於道。而郭象則說,宇宙萬物皆有理,故當依順於理。這在說法上,便有些不同。

王弼、郭像是魏晉時代的道家,其實已可說他們是新道家,與先秦莊老道家有不同。其次我們要提到稍後佛門中大和尚竺道生,即後代有名的生公。他也說:“理不可分,悟語極照,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謂之頓悟。”從前人只說求道明道,而竺道生則轉移重點來說悟理。

他在佛法中驚天動地的“頓悟”之說,原來是根據於“理不可分”的觀點上。而後來在唐代的華嚴宗,又演變出“事理無礙,事事無礙”的理論來。既是宇宙間每一事物之後面各有一個理,而那些理又是可以統宗會元,合一不分的,則自然可見事理無礙,甚至於事事無礙了。既是事理無礙,事事無礙,則何必有形上形下之分,又何必有入世出世之別?於是佛法便漸轉成世法,而開啟出後代宋儒的理學來。

……

所以理字觀念的提出,雖由先秦道家已開始,而直要到魏晉新道家,始發揮得精彩。佛家也因把握了這一觀點而闡揚出新佛法,而後來的宋明儒,他們注重理字,顯已融進了道佛兩家觀點,因此造成了儒、釋、道三教合一的新儒學。

“道”“理”之異同

道是行之而然的,即是要人走了才有路,沒人走,即不成為是路。因此道是可以選擇的,如我愛向這邊走,你愛向那邊走。若有某一條路容易走得通,於是人人盡走向那一條,積而久之,這便成為大道了。因此大話道是常然的,又可說是當然的。譬如吃飯後需休息,不休息常易發胃病,因此飯後休息是當然。因其當然而大家如此,則成為常然。

至於理,則是一個所以然。為何生胃病?因其飯後不休息,這是所以然。既有所以然,便連帶有必然。飯後不休息,便必然會發胃病。此項所以然與必然,我們則說是理。

道是教人該怎樣,理是告訴人必這樣。為何該這樣呢?因其是常常這樣的。可以說,常然之謂道。又可說,當然之謂道。而理則是必然這樣的。如二加二等於四,此之謂數理,但只能說是數之理如此,卻不能說它是數之道。又如基督教徒宣揚耶穌教言,我們稱之為傳道,稱之為播道,卻不能說是傳理或播理。可見即在今天常俗用語,“道”“理”兩字,也分別得很清楚。

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所以理應該先事物而存在。譬如二加二等於四,此是一數理,即在人類沒有明白這一數理之前,那項數理早該已存在。又如蘋果落地,此是一物理,我們又稱之為萬有引力之理,但在牛頓沒有發明出此萬有引力之理以前,那理也早該已存在。因此理也可說是本然的,而道則待人行之而始然,並不是本然。故二加二等於四,是數理。若我先有兩個,想湊成四個,則必再加上兩個,那種再加上兩個來湊成四個的行為與活動,則可說是道。所以道是須待行為而始完成的,因此道字的觀念裡,必然已加進了某種的事業行為與活動。至於理,則不需有事業,不需有行為與活動,而早已存在著。

因此道可以創造,孔子說:“人能巨集道,非道巨集人。”若沒有人的活動與行為,即就沒有道。既如此,道何能來宏大人,只是人在宏大道。淺言之,道路是由人開闢修造的,人能開闢修造一條便利人的道,故說人能宏道。但縱使有了這條道,若人不在此道上行,則仍等於沒有這條道,而這條道也終必荒滅了。所以說非道宏人。惟其如此,所以既說宏道,又說行道、明道、善道。總之,道脫離不了人事,脫離不了人的行為與活動。沒有道,可以辟一條。道太小,可以放寬使之成大道。道之主動在於人。

但理則不然,人只能發現理,發明理,卻不能創造理。從前人不懂飛機之理,現在給人發現了、發明了。但人最多也只能發明此飛機之理.並不能說人創造了飛機之理。因飛機之理,乃飛機之所以然,在沒有飛機以前,應該先已有了飛機之理之存在。人類只能依據此早已存在的飛機之理來創造出飛機,但人類不能因想造飛機,先創造一飛機之理。一切創造替得依於理,不能于無理處創造出理來。因此,道是待人來創辟來完成的,其主動在於人。而理則先事物而存在,不待於人之創,其主動不在人。因此,理先在,一成不變。道創生,變動不居。這是道與理之間一很大的不同點。

再言之,理是規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於一方法,一路線,所以道屬於多,可以變。而規定一切的理,則是惟一的,絕對的,不變的。即就以茶或咖啡解渴之例來說,茶可以解渴,咖啡也可以解渴,所以或些地區喝茶,或些地區飲咖啡。解渴之道多端,盡可以不同,但論其所以能解渴之理則是一。茶與咖啡之所以能解渴,則有同一理存在。所以道雖多端,而理則一致。道雖可變,而理則前定。而道則可以多端,容許變通,所以我們通常也只說近於道,或遠於道,或說違道不遠,卻不說合道與不合道。

現在我們試再進一步,另換一方向講。理先事物而存在,惟一而不可變。我們雖不能創造理,卻能發現理,發明理。換言之,理則是可知的。因理既然早已在那裡,而且又是老在那裡而不變,因此我們今天容或不知有此理之存在,而慢慢地終可知。格物窮理之學,即由此而建立。而道則根本並不在那裡,尚有待於某一主動者之由行動來創出道,而道又可常常變,因此道屬不可知。譬如他渴了,你哪能知道他必然會找到飲料,又哪能知道他必然會喝茶而不飲咖啡呢?此又是理與道之間一絕大不同處。

注明:本文由華夏基石管理評論摘選自錢穆所著《中國思想通俗講話》,小標題為編者所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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