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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你當朋友,你竟偽造公章合同,騙我31次!

錢難掙, 掙錢累, 掙錢還沒花錢快, 當今社會有不少人, 好逸惡勞, 不思進取就想著不費吹灰之力騙取他人錢財, 還希望大家提高警惕, 加強辨識別被騙子口中的“海市蜃樓“所迷惑!

1月份, 攸縣公安局移送起訴了一起詐騙案子, 涉案金額不算很大, 共23萬餘元, 但這個過程“一波三折”, 被害人劉某開先後共31次向犯罪嫌疑人劉某支付這麼多錢。

31次?31次是個什麼概念?鸞山派出所第一次受理報案的時候, 民警內心也是十分“震驚”的, 被騙31次, 這個騙子的騙術得多麼出神入化, 傲視群雄, 獨孤求敗?

但當你聽了被害人劉某開的細細陳述, 似乎又能理解了。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 現如今“騙人當騙身邊人”?這是一個關於得寸進尺欺騙身邊人錢財的案例。

是親戚還是鄰居, 曾一起共事有基礎

被害人劉某開是從事建築工程的包工頭, 他與犯罪嫌疑人劉某同是鸞山鎮江邊村人,

兩人不僅是親戚, 還是鄰居。 2017年4月份的時候, 兩人在村裡承包了一段約50米的水渠護坡硬化工程, 完工後, 劉某開分了5千元給劉某, 並對劉某說, 以後有什麼工程, 可以叫上他一起, 資金不是問題。

這句“一起, 資金不是問題”說者或許無意, 但聽者著實有心, 它開啟了劉某開後來屢屢被騙之旅。

2017年6月, 犯罪嫌疑人劉某打牌輸了錢, 又無經濟來源, 日子過地十分難受, 於是就想起了劉某開曾說過的“資金不是問題”的話, 他腦筋一轉, 決心捏造假工程騙錢用。

第一個工程:下水渠

聽說村裡要搞個管道改造, 劉某便以此為由, 欺騙劉某開自己爭取到了這個工程, 要和他合夥。 得到劉某開信任後, 劉某去列印店弄了兩份《江邊村下水渠合同書》,

並偽造村支書、村主任的簽名, 從劉某開這裡拿到押金5千元。

不到兩天, 押金就被劉某揮霍完了。 騙錢這麼容易, 劉某忍不住再犯, 還越來越惡劣。

第二個工程:魚塘

又聽說村裡要挖個魚塘, 劉某信口開河, 說這個工程造價四百萬, 有很多利潤可掙, 自己的姐姐的女婿在旅遊局幫領導開車子, 要是想拿下的話得馬上去找關係。 一番話說得劉某開“心癢癢”, 當即拿出1萬元給劉某去打點。

這份《鸞山鎮彭祖景點合同書》又是瞎編的, 上面“攸縣旅遊局”的公章是從刻黑章的手裡花五百元買來的。

偽造的公章

當天下午, 劉某給劉某開帶來回饋消息, 說旅遊局局長的小舅子也要入股合夥參與魚塘工程, 得加錢打點。 信以為真的劉某開又給劉某賬上打了1萬元。

這兩萬元給出還沒幾天, 劉某又說旅遊局的副局長也要承包這個工程, 自己的關係爭不過, 若不花錢“買通”副局長, 就會被“踢出局”。 劉某開心想, 那不行, 哪能呢?我已經花了好幾萬, 現在放棄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嘛?於是,

他又增加“投資”, 給了劉某兩萬。

之後, 劉某以各種打點縣裡、市里、省裡旅遊單位為由, 先後十餘次憑魚塘工程共騙取9萬餘元。 這些錢, 劉某全部用於賭博揮霍, 很快又“一貧如洗”。

第三個工程:公路硬化

在劉某開緊緊追問前兩個工程的開工進展情況時, 劉某依舊“淡定自如”, “穩若泰山”, 又聽說鸞山鎮上要搞八福壟景區道路建設, 他再次用“攸縣旅遊局”的假章偽造了幾份《公路硬化合同書》, 來找劉某合夥。

依舊是各種去縣裡、去市里、去省裡打通關系來爭取專案, 前前後後又騙取13萬餘元滾滾流入自己的荷包。

偽造的合同

左盼右盼不見開工,終知上當受騙

三個工程,半年時間,先後三十一次,共支出二十三萬餘元。

劉某開望穿秋水,等地花兒也謝了,工程卻還是遙遙無期,沒有迴響。劉某開這才覺得事情不對勁,長了點智慧,拿著劉某給的合同去找村支書詢問,才曉得村書記壓根沒簽過字,也沒聽說過這些專案,全部都是莫須有。

當劉某是鄰居是親戚,劉某開還抱有一線希望,找到劉某要求劉某說實話,不然就去告劉某詐騙。劉某仍然“不知悔改”,說,既然這樣,工程你就別參與了,我把錢還你就是。但還了不到兩萬元錢後,劉某便聯繫不上。劉某開無奈之下,只好前往鸞山派出所報案。

騙取錢財全部揮霍,無一分用於正途

在瞭解犯罪事實、掌握犯罪證據後,鸞山派出所立即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劉某對自己詐騙一事供認不諱。據交代,他從劉某開處騙取的23萬餘元,其中13萬餘元在牌館打牌輸掉,5萬余元買馬輸掉了,另有5萬餘元喝酒抽煙開房花掉了。

犯罪嫌疑人劉某好逸惡勞,不務正業,2015年5月就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這樣的他,一般人都避之遠之,當他沒錢揮霍的時候,便不顧人情道義,只能向著身邊還信任他的人下手了。

偽造的合同

左盼右盼不見開工,終知上當受騙

三個工程,半年時間,先後三十一次,共支出二十三萬餘元。

劉某開望穿秋水,等地花兒也謝了,工程卻還是遙遙無期,沒有迴響。劉某開這才覺得事情不對勁,長了點智慧,拿著劉某給的合同去找村支書詢問,才曉得村書記壓根沒簽過字,也沒聽說過這些專案,全部都是莫須有。

當劉某是鄰居是親戚,劉某開還抱有一線希望,找到劉某要求劉某說實話,不然就去告劉某詐騙。劉某仍然“不知悔改”,說,既然這樣,工程你就別參與了,我把錢還你就是。但還了不到兩萬元錢後,劉某便聯繫不上。劉某開無奈之下,只好前往鸞山派出所報案。

騙取錢財全部揮霍,無一分用於正途

在瞭解犯罪事實、掌握犯罪證據後,鸞山派出所立即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劉某對自己詐騙一事供認不諱。據交代,他從劉某開處騙取的23萬餘元,其中13萬餘元在牌館打牌輸掉,5萬余元買馬輸掉了,另有5萬餘元喝酒抽煙開房花掉了。

犯罪嫌疑人劉某好逸惡勞,不務正業,2015年5月就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這樣的他,一般人都避之遠之,當他沒錢揮霍的時候,便不顧人情道義,只能向著身邊還信任他的人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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